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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感官对外物的感知,并形成印象(impression),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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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理解。对感官印象的清晰了解。[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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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墨家认为知识包括三个要素:认知的官能,与知识客体的联系,反思(或说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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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和我们关于知识构成要素的心理分析更接近:感官、对象、推理。用知识论的术语讲,第一个和第三个要素是人自身拥有的感官和理性,第二个要素则属于对象。三个要素对于知识的产生都是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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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这些日常经验的组成部分进行定义有何价值呢?对于墨者来说,这种对问题的简化和说明会使人们坚信常识,以便抵挡诡辩家的极端言辞和专事巧言者们(professional word jugglers)制造的悖谬。所以墨家还要继续按照获得知识的方式来对知识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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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 通过话语(包括文字)得来的知识,例如所有的历史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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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不能直接察觉,而是通过理性推衍出来的知识,墨子说“说在久”。例如,我们知道一个东西的“蓝色”,这是从某物之“蓝”的概念延伸和持续而来。我们曾经经历过蓝色的某物,此时就好像在我们的感官之外又浮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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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 所有的知识最终都从亲知而来,因为所有的闻知和说知都赖于有意义的经验。对某事物的一般知识不能从其名称得来,而是要看到这个名称所隶属的范畴中还有哪些东西。[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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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或许可以反对说,上面提到的知识的三类,其实按照获得知识的各种方式来看,都可以归约为第三种。而墨家之所以要分成三类,显示了他们的知识论的局限,[162]他们的这种知识论主要是出于实用的兴趣。然而他们系统且敏锐的成就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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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三种获取方式将知识进行分类以后,墨家又将知识本身划分为四个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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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对事物的称谓。(还可根据类型再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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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名所指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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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关于前两者如何匹配构造新知识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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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如何完成某事的知识,包括意愿和行动。[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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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范畴很有趣,第一个跟现代逻辑学家所说的逻辑术语可比类,第二个是逻辑分类,第三个相当于逻辑功能(或逻辑论断),第四个,严格地说,不是一个逻辑范畴,但对于实用取向的墨家而言,它处在这个序列里并不奇怪。[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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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还提出了命题(statement)的七种方式,或者说由命题形式衍生而出的七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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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主题如此简略的讨论并不能显示墨家理论的广度和深度,不过也足以显示了墨子门徒对于辩论工具的磨砺强度,他们以此为先师的思想辩护,以获得语言世界的澄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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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思想之渊源(第二版) 惠施与公孙龙的诡辩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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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名家和辩士中,最为人所知的是同时代的惠施(也被称为惠子,公元前380—公元前305)和公孙龙。现存一部《公孙龙子》,里面讹错甚多,不过其中的二十一个悖论以及“白马非马”等讨论应该是出自公孙龙[165]。惠施的十个悖论[166]以及其他归在其名下的命题都见于《庄子》,但惠施自己关于这些命题的论证却佚失了。两个人的悖论都由一些看似矛盾的命题组成,这很像古希腊爱利亚学派的哲人芝诺提出的那些悖论(这种相似真匪夷所思),但二者并没有共同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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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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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镞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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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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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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