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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9334 也许到了某一个时刻,总会有人跳出来,坚持道德要求必须得到理性的辩护——又或许,这样的事并非不可避免。为什么大人认为对的事情孩子就必须做?孩子们会问出这样的问题。“因为事情向来如此。”这样一个简单的答案或许就能让大人和孩子都满意。显然,在某些社会中,价值判断是被不假思索地接受的;至于道德要求的合法性依据之类,根本还没有成为问题。我们的社会通常不是这样,而这正是智者学派和苏格拉底留给我们的精神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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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9336 苏格拉底坚持用理性来考量道德问题,这方面他的表现异常突出。他提出了许多好问题,问题中包含着一些至今仍流行于世的道德观念,比如:好就是讨人喜欢,强力造就正义,以及无情才能快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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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9338 对于那些指称美好品德的词语,比如正义、虔诚、勇气,苏格拉底用心考察了它们的意义。因为这些道德用语可以被用来指称各种行为——举例来说,许多不同的行为都可以算是勇敢的;而苏格拉底相信,倘若某类行为可以被统摄在一个特定的道德术语下面,那么它们一定拥有某种共同点。于是,他便着力寻找最根本的共性(遗憾的是,他没有取得像样的成功)。每种美德都具有它的根本特性,而这种特性可以通过理性的追问被揭示出来——这是苏格拉底做出的假定。许多哲学家都采纳了这个假定,而且它构成了几个著名的伦理学理论的核心,例如柏拉图的理论——我们马上就要看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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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9340 苏格拉底还认为,只要一个清醒的个人拥有关于美德之本质的知识,那么他就不可能作恶。因此他也相信,卑劣的行为要么出自彻底的疯狂,要么出于无知。柏拉图也持这个观点,而且至今仍有人相信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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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9342 思想的力量(第9版) [:1702204313]
1702209343 柏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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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9345 一个特定术语(包括任何道德术语)所指称的一切事物必定分享着一个共同本质或“决定性”特征,这是苏格拉底的观点,而柏拉图接受了这个观点。比如说,一切被称为英勇的行为必有共同点,正是这一特征使我们可以用“英勇”这个共同的名称来指称它们。一切勇敢的行为也有共同点,它使勇敢成为勇敢。这种根本性、决定性的特征,柏拉图将之称为一类事物的理念(form);并且,由于许多看起来令人信服的理由,柏拉图认为理念比它所统摄的具体事物更真实。以上这些我们在第三章就已经谈论过了,现在将再一次来考察柏拉图的论述,因为这个和他的伦理学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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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9347 我想各位都会同意,一个东西要成为椅子,它必须拥有某种特性,这特性使椅子成为椅子。我们就把这种特性称为椅子性吧——这就是柏拉图所说的理念。由此,则一个东西要成为椅子,它就必须拥有椅子性。也就是说,为了让任何东西可以成为椅子,椅子性这个理念必须存在。所以说,理念比你坐在上面的这把椅子以及任何别的椅子都更根本,更“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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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9349 在柏拉图看来,人的感官感知不到理念;因为感官所能感知的是个别事物:特定的椅子、特定的人、特定的勇敢行为,等等。我们不通过感官来接受理念。我们无法看到椅子性,正如我们无法触摸和捕捉勇气或人性。因此,柏拉图主张,我们只有通过理性才能知道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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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9351 再者,柏拉图说,我们用感官感知到的个别事物都永远在变化。有些东西,比如石头,变化得很缓慢;而别的东西,比如人,就变化得快得多。就是说,由感官得来的知识是不确定、不牢靠的。关于理念的知识就不是这样。关于理念的知识是确定的、牢靠的,因为它的对象——理念——是永恒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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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9353 对于这些不同的理念而言,柏拉图认为(到这里我们就能看出以上这些和伦理学关系何在了)它们构成了一个等级序列,因为理念的内在价值是不一样的。这个观点很容易理解。比如说,在你看来,美的理念(就是美的东西的本质)是不是比瑕疵性的理念(就是瑕疵的本质)更具有内在价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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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9355 柏拉图说,在所有理念的顶峰,就是善的理念,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至善,这个理念具有最高的价值。于是,对于柏拉图来说,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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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9357 a.理念决定了真正的现实,并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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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9359 b.至善的理念是所有理念中最高的,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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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9361 c.个别事物之所以是真的,仅仅是因为它们分有了这个终极理念,或者说,是这一终极理念的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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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9363 从 c 可以得出的一个推论是,事物对于至善分有得越少,它的真实性就越少。还有一个推论是,恶是不真实的。请记得这第二个结论。后面你将再次遇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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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9365 由于至善之理念是一切价值和真实性的源泉,故而柏拉图相信,我们必须尽力去获取关于它的知识,努力去理解它。再者,既然(前面说过)只有理性能够理解理念,那么我们就必须让自己服从理性的支配——这就使柏拉图的主张。同样地,他还认为管理国家也得靠理智,这些是第十一章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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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9370 这些事物有怎样的共同特性,使它们都成为椅子——扶手?腿?木头?不,它们都分有共同的理念,这使它们成为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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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9372 总而言之,柏拉图的观点是这样的:个别事物的真实性存在于理念之中,前者是后者的具体化;感官无法把握理念,而理性能够;具有最高价值的理念是至善之理念。因此,人必须尽力去获取关于至善的知识,让自己服从理性的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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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9374 事实上,柏拉图给我们下了这样一道伦理命令:“服从理性的支配!”但细想之后,我们会不会觉得它有点过于抽象了?对于一个人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这样的命令是不是无法做出任何具体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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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9376 对于这两个问题,柏拉图都会回答“不”。他说,人类的灵魂(大约两千年后,弗洛伊德提出的自我、本我、超我理论与这个颇为类似)由三个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赤裸裸的欲望,一部分是冲动(比如怒火、野心),还有一部分是理智(就是用于理性思考的部分)。当这些部分服从理性支配——也就是当你自己服从理性支配的时候,每个部分都能够获取一种特长或美德。当欲望服从理性支配的时候,我们就表现出节制这种美德;当冲动服从理性支配的时候,我们就表现出勇敢;而当理智自身服从理性支配的时候,我们就表现出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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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9378 由此,柏拉图相信,一个处于良好的自我控制之下的人,即一个受理性支配的人,就表现出四种基本美德:节制、勇敢、智慧,还有“正义”。“正义”为什么也在这个列表中出现?当灵魂的每个部分都服从理性支配,都履行起它们应负的职责的时候,正义这种美德就被获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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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9380 柏拉图和神意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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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9382 神意伦理学认为,什么在道德上是正确的、善的,这取决于神圣命令,也就是说,取决于上帝的命令或宣判。这一观点在当今的西方社会及别的社会都颇为流行。柏拉图对此进行了考察,考察的结果是这样一个问题:究竟是众神或上帝的宣判使一件事成为正确的或善的,还是因为这事是正确的、善的,众神、上帝才如此这般地宣判它?倘若你对这个问题感兴趣,那就可以去读柏拉图的一篇十分短小的对话——《游叙弗伦篇》(Euthyph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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