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2221940
这种思路会让我们得到一个非常极端的结论。如果得到了受害者同意,就可以做平常不准做的事情,我们就会发现自杀永远都是符合道德的。因为在每一个自杀的案例里,我想,每一个自杀的人都同意自己这么做。
1702221941
1702221942
但是,或许我们不应该无限制地认可同意原则的说服力。假设有一天我们相遇了,你对我说:“谢利,我允许你杀了我。”于是我掏出枪把你杀了。这样做看起来是不道德的,即使我得到了你的允许。假如你以为自己杀了约翰·史密斯而觉得有负罪感,但其实你只是疯了。你没有杀害约翰·史密斯,他甚至没死,但你疯了,认为自己杀了他,于是你说:“谢利,请杀了我吧。”假如我知道你疯了,但我还是把你杀了,这当然是不能接受的。或者,假设你在跟你三岁的侄子玩耍,他说:“我不想活了,杀了我。”显然,这也并不意味着你可以杀了他。
1702221943
1702221944
如果我们无限制地认可同意原则的说服力,就会得到一些让人难以相信的结论。所以,我假设经过仔细思考,我们不愿意无限制地接受同意原则。或许,我们应当重新思考自己的立场,全盘否定同意与道德相关?可能同意原则并非像一开始看上去的那么有道德意义,可能它跟道德根本就没有什么关系。
1702221945
1702221946
但是我想,这么说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我们需要某种同意原则——即使只是一个受到限制的同意原则——否则我们会发现自己无法再准确地表达大多数人的看法。举个例子,假设在战争中,有个士兵看见有枚手榴弹被扔到了防空壕里,除非快速做出应对,否则手榴弹会爆炸,杀掉这个士兵的五个兄弟。不幸的是,这五个人没有看见手榴弹,也没有足够的时间提醒他们。于是这个士兵面临如下选择:他可以坐视不理,让他的朋友们炸死,但他自己不会受到严重的伤害(他离手榴弹还很远);或者他可以扑到手榴弹上,用身体抵挡爆炸的伤害,牺牲自己拯救战友。假设他扑到了手榴弹上,为了朋友而牺牲了自己。
1702221947
1702221948
恐怕我们当中很少有人能够这样做,但令人敬佩的是,确实有人这么做。我们因为这种传奇行为和英雄式的自我牺牲而钦佩、赞扬这些人。我们说,这种行为在道德上值得称颂,它超越了自身应当承担的义务。但是等一等,这种行为为什么值得赞扬?这个士兵自己扑到了手榴弹上,知道其结果是自己肯定会死,所以他杀了一个人——一个无辜的人——这显然违背了义务论中禁止杀害无辜者的原则。
1702221949
1702221950
即使指出这个士兵牺牲自己结果会更好,也无济于事。结果肯定会更好——五个人活了下来,而不是一个——但是根据义务论,这种观点不应该使我们动摇。假设这个士兵看到手榴弹时,他所做的是把另外一个士兵推到手榴弹上!这显然是不被允许的,即使结果一样(以一命换五命)。这是故意杀害一个无辜的人!义务论者认为这是错的,哪怕结果是好的。
1702221951
1702221952
我们怎样解释这种区别呢?为什么这个士兵自己扑到手榴弹上就是合乎道德的,而把别人推过去就不是呢?我想,最可信的原因是,他自己扑到手榴弹上时,他同意了这么做。如果这个士兵这么做了,就意味着他授意了让自己受伤。这就使得一件本来不被允许的事成为了被允许的事。然而,如果我们全盘拒绝同意原则,就不得不说,这个士兵自我牺牲的行为不该在道德上受到赞扬。这是道德败坏的行为,是被道德所禁止的行为。我无法认同这一点。
1702221953
1702221954
所以,义务论者需要某种同意原则。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又不想让同意原则太过激进,主张说只因人们要求“杀了我”,杀人就是可以接受的。我们需要一个更稳健的同意原则。同意原则可以允许本来不被允许的事情发生,但只是在某些条件下。
1702221955
1702221956
究竟有哪些条件呢?这是另一个有争议的话题。但其中较为可信的观点有这些:我们坚持认为,同意必须出于自愿(be given freely);当事人必须能知道相关行为将带来(或可能带来)怎样的后果;此人必须心智正常、理性、能够胜任做出这种决定的行为;最后,我们可能还会要求这个人有充分的理由授意别人(我们需要用这一点来解释“你朝我走来,让我杀了你”这个例子。在这个例子里,你不用发疯,你只是没有充分的理由这么说,这就足够对同意原则加以限制了)。
1702221957
1702221958
假设我们有了同意原则的合理修订版,那么最后我们会怎么评价自杀呢?我想我们很可能又一次得到了一个中立的观点。仅有自杀这个事实,不足以表明这样做是道德的,因为即使自杀者同意自己这么做了,他也可能是疯了,或者当时无法胜任做出这种决定,或者缺乏充分的理由这样做。但即便如此,如果我们有这样的例子——我认为我们会有这样的例子——有人理性地分析了自己的处境,觉得自己死了会更好,他考虑了方方面面,而非草率行事,在深思熟虑后自愿做出了一个明智的决定,这时修订版的中立原则就可以起作用了,同意原则超越了或废掉了义务论禁止伤害无辜者的原则。因此,自杀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接受的,虽然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
1702221959
1702221960
在我看来,无论我们接受功利主义者还是义务论者的立场,这都是一个正确的结论。自杀不总是正当的,但有时是正当的。
1702221961
1702221962
我们仍然有一个重要问题没有解决:如果我们遇到有人想自杀,我们应当怎么做?我认为你有充分的理由问问自己,你确定这个人符合同意原则的所有限制条件了吗?或许我们应当谨慎对待,先假设此人遭遇挫折,头脑不清楚,无法全面考虑,失去了正常的判断能力,或没有充分的理由这么做。但接受这种初始的负面假设,并不是说我们接受这种强硬的结论:绝对不能允许别人自杀。假如我们能够认定,他们已经考虑了方方面面,同时有充分的理由,对情况进行了足够的了解,才心甘情愿地做出了这种决定。这种情况下,在我看来,自杀很可能是正当的,我们也不应加以阻拦。
1702221963
1702221964
1702221965
1702221966
1702221968
耶鲁大学公开课:死亡 第十六章 结论:寄语
1702221969
1702221970
本书一开始,我就要求你们对死亡的本质进行思考。大多数人非常努力地试图逃避思考这个问题。因为死亡不是个令人愉悦的话题,我们会试着把它抛诸脑后。哪怕已经感觉到死亡就在周围盘旋,仍然不想正视这个问题。路过墓地时,你有多少次对其视而不见呢?又有多少次你会停下来想一想,我们不过在这个世界上短暂停留,离去后就不再复返?我们大多数人就是不愿意想这件事。
1702221971
1702221972
当然,你是例外。你刚读完一整本关于死亡的书;而且如果你能利用阅读的时间,认真审视你此前所相信的事情,我会感到很欣慰。不论最终你是否认同我此前所提出的种种观点,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够借此机会,以批判的眼光审视自己相信的事情——告诉自己并非你希望、幻想或自认为是的就是真的,你真正可以为之做出辩驳的才是真的。
1702221973
1702221974
不过话虽如此,硬要装作不在乎你们是否同意我对死亡的看法,那有些虚伪了。我当然在乎,因为我当然希望你们能够相信真相。
1702221975
1702221976
一开篇我就说过,有一整套关于死亡的信念,大部分人对其趋之若鹜。他们相信我们拥有灵魂,在肉体之外还存在灵魂。他们相信,由于灵魂的存在,我们有永生的可能。当然,死亡仍是终极的谜题,但永生却是真正可能的,我们都希望并渴求这种可能,因为一想到死亡就是结束,就让人难以承受。死亡如此可怕,我们都试着不去想它。死亡可怕到我们一想起它,恐惧、害怕和焦虑就会袭来。显然对于生命和死亡,这是我们能够做出的唯一合理反应。生命如此美妙不凡,无论怎样,结束它都是不合理的。永生是美妙的,自杀绝不可能是个合理的选择。
1702221977
1702221978
与之相反,我说过,这一整套信念,尽管极为常见,却是错误的——从头错到尾。灵魂并不存在,我们只是机器。当然我们不是随便什么机器,我们是神奇的机器,是有感情、有梦想、有创造力的机器,是能够制订计划,并与人分享的机器。我们是人类,但我们终究还是机器。当机器坏掉时,那就是终结。死亡不是什么我们难以理解的巨大谜题,死亡并不比你的灯泡或者电脑坏掉,或任何其他机器最终会坏掉更神秘一些。
1702221979
1702221980
我希望诸位知悉,我从未试图证明死亡不令人遗憾。在讨论永生时,我说过,如果我们有能力一直活下去,直到生活无法供给我们有价值之物,这自然更好。只要生命总的来说是好事,死亡相对来说就是坏事;对于我们大多数人而言,死亡来得太早。但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永生是一件好事。事实上,永生是诅咒,而非赐福。
1702221981
1702221982
我们想到死亡时,不应当将其视为艰深奥秘,难以面对,可怕至极。恰恰相反,我认为对死亡的恐惧是一种不恰当的回应,而远不是一种合理的回应。我们会为死得太早而悲伤,但如果我们能够意识到我们至少曾经活过,这何其幸运,或许就能抵消这种悲伤情绪。
1702221983
1702221984
同时,认识到活过是一种幸运,并不意味着活着总是更好。很不幸,我们中的一些人会出现生不如死的情况。当这种情况发生时,生命已经不再是不论发生什么事情,不论出现什么情况,都值得抓住不放的存在了。对于生命,可能会出现需要放手的那一天。
1702221985
1702221986
通过这本书,我已邀请你自己思索生命和死亡的真相。此外,我邀请你在面对死亡时能无所畏惧,不存幻想。
1702221987
1702221988
1702221989
[
上一页 ]
[ :1.70222194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