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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0868 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意识又必须和对象有某种本质的同一性,我所意识到的对象只是在我意识中的对象,我在我的对象意识中可以看出一个“我”,而这个时候我就找到了自我意识。所以黑格尔曾经讲,自我意识就是把我和对象区别开来,同时这种区别又没有区别,这种意识才是自我意识。为什么会有区别?因为它首先是意识,这个“我”首先是作为一个对象被意识到的。为什么又没有区别呢?因为这个意识的对象恰好就是意识的主体本身。在自我意识中这个“我”既是我又是我的对象,所有我的意识都是“我”的意识,一切在我的脑海里面呈现出来的意识对象都是“我”的。凡是有清醒意识的人,他的一切意识、一切表象在脑子里面所呈现出来的都伴随着一个“我”,都是“我”的意识。所以在自我意识中,我和对象既有区别,又没有区别。这就是自我意识的本性,这个本性当然是一个矛盾,自我意识本身就是一个矛盾,这从形式逻辑是把握不了的。但是这个矛盾有很丰富的内涵,有一个动态的辩证结构,我们下一节课就要专门讨论这个矛盾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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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0870 我们上次讲到了自我意识和对象的关系、自我意识的辨义,讲到了它的含义。什么叫自我意识?自我意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把自己当作对象来看;一个是把对象当作自己来看。自我意识的这两个方面是有区别的,但它们同时又是没有区别的。凡是意识就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意识的主体;一个是意识的对象。而自我意识要比意识高一个层次,它在自我和对象之间看到了一种统一性——把对象看作自己,也把自己(也就是“我”)看作对象。把对象看作自己的时候,这个对象里面是有很多内容的。什么是“我”?“我”就是所有对象的总和,在“我”这个概念里面把我所有的意识以及意识到的对象都集合起来,这就构成了“我”的概念,这就是我所面对的“自我”。每个人从小到大所接触、记忆、学习、体会的东西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我”。这些东西本来都是对象,但是在我的组合之下构成了“我”的概念,所有的对象都是“我”的对象。我们讲这个对象和“我”其实是一回事,就是在这个意义上面讲的。当说到“我”的时候,实际上已经把我所知道的对象都聚集起来了,聚集到“我”的名义之下,把它们统称为“我”。如果撇开这些内容,“我”还剩下什么呢?“我”就什么也不是了。如果把我所有曾经接受过的对象、内容全部抽掉,那就是抽象的“我”,那就相当于不可知的自在之物了。所以这两方面,我和对象,具有统一性,我的一切对象就是“我”,“我”就是我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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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0872 当然要能够这样说,首先还是要把“我”和我的对象区别开来。也就是说自我意识首先还是一个意识。我和对象区别开来,这本来就是一种意识的结构,在这个意识之上,再考察我和对象之间既区别开来又等同起来的这样一种关系。这就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互相渗透、互相转化的关系。那么在我的自我意识里面,我时时刻刻意识到这样一个主体也就是“我”的存在,我意识到我的一切意识都是“我”的意识,反正“我”就是有一种意识,或者凡是我们讲我意识到什么东西,那么不言而喻就是“我”意识到的某些东西,这后面都是有一个“我”伴随着的。意识的真正对象,就是对所有意识的对象加以意识的这个“我”本身,就是我把我本身当对象。我本身是什么呢?就是对所有的对象进行意识的主体;我要把这个主体当作对象就要考虑,这个对象可不是一般的对象,它是凌驾于所有对象之上的一个更高的对象。这个对象可以说是最基本的对象,这个最基本的对象就是“我”。所有的意识最基本的意识就是对“我”的意识,就是自我意识。所以,自我意识是包含在意识之中的更高的一种对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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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0874 自我意识也是一种对象意识,因为我把我当对象了,但是这种意识包含着一切意识对象在内、统摄一切意识在它之下。所以上次我们也讲到了,当我意识到别的东西,比如说国家,我们讲有“国家意识”;比如说责任,我们讲这个人有“责任意识”;比如说城市,我们讲城市有“都会意识”……在对这些东西的意识中,对象都只是意识的对象而已,它们都不能跟意识的本身相等。我意识到这个火柴,这个火柴跟我的意识肯定是不能相等同的,肯定是有区别的。但是我意识到“我”,我这个意识与“我”既是相区别的,又是相等同的。这就是自我意识的特点了,这个自我意识所意识到的“我”既是不同于意识的外在对象,又是等同于意识本身的“我”。我意识到“我”了,这是一切对象意识的前提,因为一切对象都要在“我”之下才能够被意识到。每当我意识到一个对象的时候,都伴随着“是我在意识”这样一种意识。这种对“我”的意识是自我意识一切对象的一个前提,所以“我”是一切对象的对象,没有“我”就没有一切对象。这听起来有点像主观唯心主义了,但每个人的意识确实都是这样的。如果没有“我”,那我就没有意识;没有意识,所有的东西尽管在那里,也不会成为我的对象,我也不会意识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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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0876 但是这个“我”不一定每一次都浮现到面上来,在一切意识里它往往是潜在的,就是我意识到这个东西了,但我并没有明确地意识到我已经意识到这个东西了。所以,我们经常会感觉到似乎意识先于自我意识,意识是自我意识的前提。比如刚刚我们还讲,首先要把意识的对象区分开来,然后才能够把自我也当作一个对象。表面上看自我意识只不过是意识的一种特殊情况,我先是意识到了很多对象,然后也意识到了我,把自己也当作一个对象来意识,或者意识转过身来,对着这个意识的我来加以反思。一般来说,大家都会承认,意识可以意识到一切对象,有一天意识发现它也可以把自己当作对象,来进行一番研究、考察、关注。这个时候对我的意识好像只不过是平常时候意识的一个特例——这一次我不考察别的了,我就考察我自己。这就叫反思了。平时我们都没有时间反思,现在我一个人待在家里,我要反思一下我自己是怎么回事。好像是说,平时我没有自我意识,唯独这个时候,我反思一下自己,才形成了自我意识。好像是说,意识本来有很多对象,其中有一个对象是“我”。所以一般认为,先有了对象意识,然后才有了自我意识。但是我们刚才讲了,这种看法是表面的,虽然我们每个人都能接受,逻辑上也说得通,并且似乎也符合心理上的事实,但其实一切意识在潜意识之中已经是自我意识了。当我们上升到一种哲学的理解时就会发现,当你能意识到任何对象的时候,你就已经有自我意识了,就已经把自己当作对象了,虽然还没有经过明确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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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0878 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提出,有一种“我思”叫“反思前的我思”,也就是还没有来得及反思就已经是我思了,我已经有意识了,已经有“我”作为潜在的对象了。他举了一个例子:我刚才在这里写作,写累了,然后把笔放下,抽出一支烟来,划了一根火柴把它点燃,吸了一口烟,突然我想起来,我刚才在干什么?我刚才在点烟,这是一个习惯性的动作。习惯性的动作是不是有自我意识呢?我没有反思,但是这个里头是不是有“我”呢?显然我要承认,哪怕刚才是一个下意识的习惯性动作,它也是有意识的动作,这时的意识还是清醒的。我知道火柴不能烧到手,也不能点燃桌子上的任何东西,一切都是在我的意识的控制之下进行的。这种情况就叫作“反思前的我思”。哪怕是事后证明在下意识的时候也会伴随着一个“我”,哪怕只是事后我会承认这一点,也说明我在当时的确是有一个自我意识在控制的,并不是一个毫无指挥的意识在那里行动,那就不叫意识了,那叫作本能。本能可能不通过自己的大脑意识,而凡是意识肯定是要通过自我意识来加以统治和调控的。当然它有时不是很明确,所以说它是潜在的。事后回想起来我会承认,因为我当时是清醒的,没有喝醉、睡着,更没有神经病,那么当时肯定就有一个“我”了。承认我的一切清醒的意识里面都有一个“我”,这是意识所反思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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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0880 凡是意识都是“我”的意识,这是康德的一条原则——我的一切表象都是“我”的表象,包括我的表象。我的一切意识,只要我意识到它了,那么它就属于我,不属于别人。如果不属于我,那么我就意识不到它了,那我就完全无意识了。既然下意识、潜意识不等于无意识,它还是有意识,那就说明我知道它是我的意识。这说明意识本身有一定的深度,它不是平面的,而是立体的。从这方面来看,一切意识已经都是自我意识了。虽然从心理事实来看,似乎是先有意识后有自我意识,但这是表面的,我们只有把这种关系颠倒过来,才能把握住更深的本质。经过我们的分析,其实一切意识本质上都是自我意识。至于反思,一切自我意识都是反思。前面我们讲到,自我意识的本质要素,一个是超越,一个是反思。我思本身就是自我意识,而自我意识本身就是反思。那么,怎么可能有“反思前的我思”?怎么可能有无反思的自我意识呢?萨特的这种说法不太明确,他其实想说,反思不一定是完全清晰的,也可以是朦胧的、潜在的。反思前的自我意识虽然不可能,但是绝对清晰的反思也不可能,反思总是要留下某个缺口有待于进一步反思。这就表现出自我意识和反思自身的矛盾性。自我意识本身已经是反思了,但是这个反思有潜在的和显在的区分,而且这个区分展现为一个不断提升的过程。它是一步步提升上来的,并且永远处在不断后退的历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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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0882 这样一种反思的根源在某些动物那里就已经有了。我们前面多次讲到动物和人的区别,这里也要讲一讲动物和人的联系。高等灵长类动物,包括一些很聪明的动物,像狗、大象等,它们都有一定的自我感,这是可以测试的。你拿一面镜子放在它面前,看它认不认识镜子里面的自己,或者说,它开始认不出自己,但是经过几个回合,它就会认得那就是“我”。这就叫作“自我感”。在动物那里要经过尝试才可以建立起自我感,其实在小孩子、婴儿那里也是这样,他在镜子里看到自己,最初觉得很惊奇,觉得是他的朋友,想跟他玩。小孩子也是一个小动物嘛,就是说人的自我意识一开始也是从动物那里发展出来的,但是在动物那里我们把它叫作“自我感”。为什么不叫“自我意识”呢?因为它没有语言。我们的划界就划到语言上面,当然这个“界”本身也经历了上百万年,但是这个过程的基础是已经在心理上形成了一种符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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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0884 自我感就是萌芽中的自我意识,但人的自我感是有语言的,而动物的自我感是沉默的,只是用来维持它的生存。比如说,一只动物不会咬掉自己的尾巴,它知道那是它自己的尾巴;一只鸟晓得梳理自己的羽毛,它不会去梳理别的鸟的羽毛;唯一的例外是一条蛇在与另一条蛇搏斗中咬住了自己的尾巴,但似乎也没有把它吃下去,等等。它们都有自我感。但是人的自我感由于有了语言、类意识而提升到精神的层面,它不仅是感性的形象,而且是一种在社会之中以及从别人那里反射回来的精神形象,这就是自我意识。这是只有在人这里才有的反思,而在动物那里唯有自我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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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0886 人有了语言,构成了自我意识,从此以后就摆脱不了自我意识了,人的任何感知都带有自我意识的这种统摄的作用。在人的大脑皮层里形成了一个语言区,它居高临下控制除了本能以外的一切。大脑里面的语言区控制着人的思维、活动,他的一举一动,只要他意识到了,那么他就有自己的自我意识,就伴随有自我意识的作用。所以,有人说人的思维就是一种语言思维,即使你有情绪、情感,实际上也是语言在里面起作用。你有感觉就可以马上把它变成语言,有些也许不能用语言表达出来,但是你至少能够说:“这个东西不好说,说不得,说不出来,无以名状。”我们可以说这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是什么感觉你去体会。但是总而言之,它是在语言的控制之下的,人的思维、感觉都在语言的控制之下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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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0888 所以现在有些哲学家说,不是人在说语言,而是语言在说人。语言是社会的,语言是普遍的,语言是历史上积累下来传到我们这里的一个既定的系统,但这个系统又是开放的,它不断地在利用具体的言说者的言说在刷新自己、扩展自己。所以,看起来你的一切话语都要用它来说,其实是它在用你来说,是语言用人来说它自己。现代的现象学、语言哲学喜欢这样解释,这当然有它们的道理,但是还有另一方面的道理。自我意识的确只能用语言来说,有了语言才有了自我意识,但除此以外,自我意识本身也是对语言的提升,因为它自己就是一个自我提升的过程。我们用语言来思维,但自我意识反过来还要对这种语言思维进行语言思维,由此不但使潜在的自我意识进入到明确的自我意识,而且使明确的自我意识提升到哲学的自我意识。在不断深入自我意识的过程中,我们对初级的反思进行再反思,而且这个过程是一个无穷后退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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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0890 笛卡尔讲的“我思故我在”就是这种说法,他说,为了我知道,我必须知道我知道。后来斯宾诺莎批评笛卡尔,说这个“我思”根本是不必要的,“我在”就是我在了,已经知道了,不需要先有“我思”。因为我要知道一个东西,我不必知道我知道那个东西;我要知道我知道那个东西,我也不必知道我知道我知道那个东西(全体大笑)。他就是反驳笛卡尔。笛卡尔说意识是无穷后退的,否则就无法意识,什么也不知道。他就反驳笛卡尔,说别装了,你哪里什么都不知道呢?只要你有直观,你就已经知道了,不需要反思。但是他也看出来,笛卡尔这个意思就是要无穷后退地反思。直观是最初的,直观以后还需要反思。他可以在这一点上驳倒笛卡尔,就是最初不需要反思,只要直观就可以知道;但是知道以后还必须深入到后面的本质,这就必须反思。黑格尔说,熟知不等于真知。而达到真知一定是一个过程,反思是我在知道,是我在知道我知道,等等,这个过程是自我意识本身的一个结构、一个开放的无穷后退的结构,或者说,自我意识是一个自相矛盾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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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0892 我们下面要讲的就是自我意识的矛盾。自我意识的矛盾最集中最典型地体现在自欺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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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0897 哲学起步 [:1702250275]
1702250898 哲学起步 三、自我意识的自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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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0900 自我意识本身就是一种认识,就是自己认识自己,苏格拉底也讲认识你自己。但是认识可能是一种自欺,可能会掉进一个陷阱。你认识不到你自己,但是你又没有办法,你只能够掉进这个陷阱里面,这里就是自我意识的内在矛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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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0902 刚才我们讲了,什么是自我意识?自我意识就是把自我当作对象来看的意识。什么是对象意识呢?对象意识就是把对象当作自我来看的意识。只要你能意识到对象,你就已经把对象当作自我来看了,你就已经把自己将心比心或者是用拟人的手法把对象当作自己来设想了,那样你才能形成对象。我们前面讲了很多例子,比如隐喻、移情都是这样的,我们只有通过这些方式来认识世界,否则这个世界就是认识不了的自在之物。因此,真正的自我意识和真正的对象意识本来就是一回事。自我只有当它是对象而不是自我的时候,它才是自我;自我在我把它当对象来看的时候,它才是真正的自我。如果我不把自己当对象看,那我自己想想我是谁?那是想不出来的。我必须把自己当对象,或者设置一个对象、一面镜子,才能在里面清楚地看到我自己。反过来,对象只有当它不是对象而是自我的时候,才是真正的对象。对象如果不是自我,它如果跟自我没有关系,那就只能像康德说的那样是一个自在之物。我们所有能看到的,都是我们自己造成的,经过了“我化”的;而我们看不到的,那个背后的东西才是对象。那个对象既然看不到,它就是一个自在之物了,就是认识不到的东西了。而那个对象你也没有办法确定它是不是有——你看不到,你怎么知道它有没有呢?你说这个现象的背后有一个自在之物,但是你又不认识,那你如何能够确定它呢?你所能够确定的就是这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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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0904 康德在这方面倒是讲出来一些道理。就是所有我意识到的对象都是我的对象,我已经把它“我化”了,我已经把它变成我的了;不能变成我的,那就还不是我的对象。所以康德所意想的自我本身,在自我的认识活动背后有一个支撑者、一个实体,那个实体只能是没有任何内容的自在之物,而认识的对象本身也只能是没有任何性质的抽象的自在之物。在康德那里有两个自在之物:一个是自在之我;一个是自在的对象。这两端是不可认识的,只有中间是可以认识的。自在之物刺激我们的感官,产生出一大堆感觉印象;然后我们用自己一整套的范畴来把握它们,把它们整理出来,形成了我们的知识以及我们的知识对象。对象本身在哪里?是个什么样子?我们不知道。自我本身是个什么样子?我们也不知道。这两个自在之物的中间向我们显现出来的东西,才是我们的知识、对象,才是我们能够认识的,而两端则不可认识。如果你把中间的显现过程从两端全部抽掉,我们就不知道两端是什么东西了。这种态度当然很老实,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你就说不知道就可以了。但这也太笨了,你划分了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为什么不能跨过去呢?为什么一定要限定自己呢?康德的道理就在于,他崇拜的还是形式逻辑,就是不能有矛盾,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知道就知道,不知道就不知道,不能自欺。一个坚持形式逻辑不矛盾律的人是一个认真的、不愿意自欺的人,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就把它摆在那里,叫作不可认识的自在之物,那就行了。他在这里展示出了他的无私与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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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0906 一个坚持形式逻辑的人是一个不想自欺的人,说明自欺是违背形式逻辑的。从逻辑上看,自欺应当是不可能发生的。怎么可能发生自欺这种事情?人怎么可能自欺呢?要么你不知道,那就不是自欺,那就是被骗;要么你知道,那也产生不了自欺,那就是你在装糊涂。但是,自我意识的确就是这样一种自欺。自我意识就是把那个不是对象的自我当作对象,把那个不是自我的对象当作自我。明明知道那个对象不是自我,但还是要把它当作自我来看,要对它移情、拟人化、隐喻……明明知道不是,还要把它当作是,这就是自欺。从逻辑上自欺是不可能的、经不起推敲的,但事实上自欺每天都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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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0908 自欺是很常用的一种说法,如果我们说这个人喜欢自欺,那就是说他经常用各种办法来麻醉自己。他抱定一个幻想,每天都生活在幻想之中,生活似乎就有了意义。或者用麻将、酒精、性、毒品来麻醉自己,让自己忘掉一切烦恼。这不就是自欺吗?他明明知道这些都是虚假的、无济于事的,但是他自暴自弃,宁可让这些来蒙蔽自己,放弃自己清醒的判断,自己为自己找借口。还有的人把自己的人格寄存于某个权威,认为自己是渺小的,只有某个权威才能够代表自己,才是他的最终归宿,从而把自己变成听命于某个权威的工具。其实他也知道这是他自己的选择,他并非工具,而是自由的,但他在逃避自由。所有这些都是他有意识地、故意做出来的,但是他给自己推脱责任,好像那是一种外来的、不可抗拒的力量在支配他。有人就怪罪于自己的命,认为是命运把自己变成这样了。我们称这类人过着自欺欺人的生活。首先是自欺,然后通过另一种方式来欺人,欺骗自己又欺骗别人。在生活中有很多这样不合逻辑的事情,逻辑在生活空间其实作用并不是很大。我们在理论中用到逻辑,但是在生活中理论往往是不奏效的。歌德说,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长青。我们不能过分相信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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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0910 但是,这样一种不合逻辑的生活,很少有人把它归于人的本性——人性的劣根性。鲁迅经常批判中国人的国民劣根性,实际上,人性本身就有劣根性,那是摆脱不了的。鲁迅还相信所有人的劣根性都是可以克服的,有一天可以变得好起来。但是对于人性的劣根性来说,它是没有办法克服的,它就是自我意识的本质结构。人有自我意识,自我意识就带有自欺性,或者人在骨子里头就是一种自欺的动物。前面我们讲了,有人类学家定义,人是一种会欺骗的、会伪装的动物,没有哪个动物可以像人一样会欺骗、会伪装。所有的动物都搞不过人,因为人最会欺骗(大笑)。人也可以把这种欺骗带到社会中来,可以欺骗别的人。所以在人类的社会历史中,尔虞我诈是免不了的。人只要有理性,他就会欺骗自然,从而就可以欺骗人,而最后,他也可以用这一套来欺骗自己,这就是自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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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0912 所以,自我意识本身就是一个自欺的结构。人总是要假装相信某些东西,不光是那些吸毒的、酗酒的,每个正常人都是如此。为什么呢?因为他只有把自我当作对象看,他才有真正的自我,而且只有把对象当作自我来看,他才有真正的对象。把自己当作对象看,但自己不是对象;把对象当自己看,但对象也不是自己。总之,他和对象是有区别的,但他又要相信两者没有区别,这不就是假装的相信吗?反过来,他在这样相信的时候,又努力要在两者之间划出界线,切断两者的联系,相信对象与我无关,我与对象也无关,这更是双重的假装相信、双重的自欺了。他自己知道,在他面前、在他之外的那个他对之无可奈何的对象,其实是可以由自己决定的,他是有能力为它承担责任的,但是他往往把这个责任推到对象上去,他不敢自己承担责任。为什么不敢自己承担责任?也是因为他只有把对象当作自我,自我才能够落到实处,他才能够安心。他把责任推到对象上面,比如说这是上面让他做的,只有这样才能安心。上面是谁?上面是他的主心骨,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所。他自己不能安身立命,他需要一个上面让他安身立命。他把对象当作自我看,他把自我的意志都放弃了,交给另一个意志了,另一个对象的意志就是他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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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0914 西方的基督教也是这样,把人的一切都交给上帝了,上帝代表他,他才有安身立命之所。否则,他自己都不可靠,他感到极大的空虚、无奈,没有一个人可以寄托、可以相信、可以信赖,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他就会感觉到一个抽象的、孤零零的自我,以及失去了一切对象的恐慌。所以,西方哲学家们提出,人都有一种逃避自由、逃避自我的本能。美国的哲学家弗洛姆写了一本书叫《逃避自由》。汉娜·阿伦特也对这一点做了揭示:纳粹刽子手艾希曼在受到审判时为自己辩护说,他所干的事情都是上边的命令,他很坦然,觉得自己没干什么了不得的坏事,上边要他怎么做他就怎么做,他不过是尽职尽责而已,所以他没有罪。要说死了几百万无辜的犹太人都是由一个毫无责任能力的小人物干的,怎么说得过去?如何解释这种现象?汉娜· 阿伦特把这种现象称为“平庸的恶”——并不是说这种恶本身是普普通通的,而是说干出这种滔天罪恶的人其实是很普通的,并不是什么大恶人;不是说他怀有一种罪大恶极的邪恶念头,他可能就是很平庸的上班族,他只希望你别把他当人了,就把他当作一个工具就行了,他就起一个工具的作用,完成上面交给的任务就可以了。但是后果他从来不考虑,他的所作所为是否违背了人性他不考虑,那不是他的事,那是上司的事,因为他已经没有自我了,一切都有他的元首为他负责。这是在自我意识里面所埋藏的劣根性,这是需要反思的,只有在反思中才能警惕。这个我们后面还要讲到。这是自我意识劣根性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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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0916 自我意识的自身矛盾性,不仅仅是一种自我意识的劣根性。说它是劣根性,是从它的恶劣后果来看的。基督教认为,人的劣根性就是他的原罪,每个人都有罪,因为人有了自我意识,他就有可能犯罪。为什么说自我意识是一种劣根性?它相当于基督教的原罪。人吃了智慧之果,有了自我意识,眼明心亮了,他就可以有意识地犯罪了。人有了自由意志,他就可以选择,既可以做好事也可以做坏事,而做坏事的可能性是摆脱不了的,因为他是自由的,这就是人的原罪。所以自我意识有它的劣根性,这是摆脱不了的。由于自我意识的客观结构,只要是个人,只要有理性,就有这样一方面,它深深地植根于自我意识中。人们经常把这种现象看成是一种错误,或者是一种意志薄弱的后果,但是这种观点比较表面。它不是一种错误,它是一种罪,人性的结构里面包含这样一种罪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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