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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摩亚男人将亲手破贞并沾得处女血视为一项极大荣耀,多次成功破贞(无论是在婚礼上还是通过暴力强迫)的男人将被奉为英雄,尤其是当对象是其他村庄的高地位处女(拥有“陶泊”头衔)时;吹嘘曾给某某处女破贞,是男人们私下闲聊的重要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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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萨摩亚社会中发生的强奸与其他社会有着明显不同,主要强奸对象是处女,而强奸的首要目的是破贞而不是完成常规性交,常见手法是,用拳头猛击女孩胸窝,令其暂时丧失呼叫能力,然后迅速将一根或两根手指插入,刺破处女膜,一旦得手并沾血,常会狂喜大呼,只有在不到一半的案例中,强奸者会继续完成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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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强奸方式也会以一种偷偷摸摸但更有效的方式进行,强奸者在深夜或凌晨偷偷潜入事先选定的处女的卧室,趁其熟睡之际迅速完成手指破贞。以此方式发生的强奸案比前一种更加普遍,它在萨摩亚语里被称为“莫托托洛(moetotolo)”,字面意思是“睡觉时爬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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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强奸行动如果失败(未能完成手指插入),强奸者若被抓住就会遭受严厉惩罚,可一旦成功,和上述其他社会的习俗一样,被强奸女孩的家族通常会答应把女孩嫁给他,后者只需支付一笔赔偿。所以很明显,对于那些没有能力通过正常渠道娶妻的男性,这是一种获得妻子的可行方法,实际上,这也正是萨摩亚社会强奸作案者的主要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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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控制运用自己的手指,比控制运用自己的生殖器显然容易得多,因而完成手指破贞的成功机会也比完成常规性交大得多,所以既然这些强奸的首要动机是掠夺配偶而不是满足性欲,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强奸者会将手指破贞而不是常规性交作为其行动的核心目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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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贞乃至处女膜崇拜,最终竟然孕育出对女性具有如此伤害性的副产品,真是一出文化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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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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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配偶关系对童贞的要求,可以从另一个侧面看到:当确保童贞的条件无法满足时,男方会寻求替代手段。存在于古代多个民族的杀首子习俗,很可能便是出于此类动机的极端做法。比如《墨子·节葬下》说“越之东有輆沐之国者,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汉书·元后传》说“羌胡尚杀首子以荡胸正世”,颜师古注“言妇初来,所生之子或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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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约》多处记载了(比如《出埃及记·13》《民数记·3》)以色列人向上帝献祭长子的习俗;詹姆斯·弗雷泽(James Frazer)在《金枝》里提到更多此类记载和传闻,包括乌干达土著、佛罗里达印第安人和古希腊王室。“在古代希腊,看来至少有一家很古的王室,其长子总是代替他们的父王作牺牲献祭的。”这些以长子献祭的做法,背后或许有类似动机,亦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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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章的前四篇选自我2014年初的“男女”系列(该系列共六篇),最初发表于大象公会(idaxiang.org),蒙公会慷慨允准,收录于本书,在此向大象公会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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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精子战争(sperm wars)及睾丸重量与性策略之间关系,可参见罗宾·贝克(Robin Baker)的《精子战争》和贾瑞德·戴蒙德的《第三种黑猩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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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阴茎尺寸与强制性行为之间的联系,是我的个人猜测,并非主流观点,参见我的旧文《鸭子的阴茎》(No.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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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祖母假说(grandmother hypothesis)的主流版本其实是外婆假说,即绝经妇女帮助其女儿抚养孙辈,是一种牺牲子代数量以换取孙代数量的深度策略,但依我看,该假说经扩展以后也可以适用于帮助儿子抚养孙辈和看守媳妇的绝经妇女。此处所采用的,即是扩展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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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见大卫·巴斯(David Buss)《欲望的演化》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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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这里指包养性质的情妇(concubine),不同于对等关系的情人(mistress或l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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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这些惩罚措施在一些文化中被称为“荣誉处决(honor killing)”,其功能除了震慑女性之外,也有宣示家族守贞决心的作用,类似于品牌厂商的大规模召回或销毁质量可疑产品的行动,借此可以告诉世人,他们在维护族内女性贞操问题上是非常严肃且不惜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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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弗里曼此书本意是在反驳玛格丽特·米德(Margaret Mead)在其名著《萨摩亚的成年》中对萨摩亚社会与人格特征的描绘,不过该书对萨摩亚历史背景和一些重要社会特征的阐述相当透彻,完全适合作为一本普通人类学著作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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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猿而冠:文化如何塑造人性 第三章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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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分工与夫妻合作或许是人类最古老的分工合作形式,而家庭则是人类最普遍也最古老的组织,即便在结构最简单、文化最简陋的社会,比如几十人一伙的狩猎采集游团,没有其他任何组织形式,但也都有家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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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婚姻是男女为合作养育孩子而订立的契约,那么家庭就是实现合作目标而建立的企业。诚然,家庭一旦存在,便会被赋予更多的价值和意义,也会承担起更多社会功能,正如人们最初为实现某种商业目的而建立的企业,一旦存在,也会发展出专业精神、职业伦理、同事情谊和企业文化。然而这些都不能否认,养育任务才是家庭的存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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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到这一点,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家庭所面临的种种问题,以及当前正在发生的婚姻与家庭变迁。比如所谓七年之痒和中年危机,大都发生在孩子上学、育儿负担高峰过去之后,而出现这样的负担落差,只是因为现代人多将生育集中在婚后头几年内,而在哺乳期更长、生育次数更多、寿命却更短的古代,生育通常更均匀地分布在整个育龄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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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城市社会,由夫妻和未婚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日益成为主流,然而在历史上,家庭结构却非常繁多,正如企业一样,即便面临着同样的核心任务,但随着资源条件、比较优势和经营策略的不同,人们也会选择不同的商业模式,并为此而设计不同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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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业时代,三代同堂的扩展家庭更为常见,四代甚至五代同堂的大家庭也并不罕见。当大家庭的合作优势足以抵消其内部冲突带来的成本时,妨碍家庭向大型化发展的,便只有家长的寿命和记忆共同祖先的能力了。从小家庭到大家庭,从家族到宗族,多重血缘群体的繁衍扩张和分支裂变,也是早期社会走向复杂化的一条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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