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225472e+09
1702254720
1702254721 (c)缅语族:(1)阿昌;(2)马鲁;(3)勒期(也称浪速,今景颇族的一支);(4)济(亦作阿济,今景颇族中的载佤支)
1702254722
1702254723 (d)克钦语
1702254724
1702254725 D.尼格里陀语
1702254726
1702254727 丁文江式分类(云南民族语言分类)[16]
1702254728
1702254729 李济认为,在没有任何现成的体质人类学资料的情况下,语言学的分类成了划分这些部落的唯一依据。然而,遗憾的是,即使用语言学分类法也很难做出任何最终的结论。然而,比较一些前人对于民族的分类方法后,李济指出,戴维斯对中国云南民族的语言分类法在分类方面已经有了长足进步。他认为:“其中的一条是,戴维斯的材料完全来自于实地调查。除去观测上的个人误差之外,他的分类比较令人满意,尽管从整个体系上看还是没有脱出拉古伯里的窠臼。”[17]丁文江在《爨文丛刻自序》中把所有云南的民族做了一个系统的分类。有研究者认为,虽然丁文江的识别与分类和今天有些差异,但从总体上来看丁氏对云南民族的识别与分类已经具有了现代的学科分类意味,他是从文化类型的角度来进行分类的。[18]
1702254730
1702254731 1934年,吕思勉的《中国民族史》将中国历史上的各民族分为十二族:汉、匈奴、鲜卑、丁令、貉族、肃慎、羌、藏、苗、越、濮、白种。吕氏对于“民族”的定义如下:
1702254732
1702254733 民族与种族不同。种族论肤色,论骨骼,其同异一望可知。然杂居稍久,遂不免于混合。民族则论言文,论信仰,论风俗,其同异不能别之以外观。然于其能否抟结,实大有关系。同者虽分而必趋合,异者虽合而必求分。其同异,非一时可泯也。[19]
1702254734
1702254735
1702254736
1702254737 吕思勉认为,所谓的民族是具有客观条件,因而发生共同(对外即可称为特异)的文化,因此发生民族意识,由此意识而相团结的集团。吕氏从上述对“民族”的界定出发,列举关于构成民族的一些重要条件,其中种族、语言、风俗、宗教、文学、国土、历史、外力等要素是客观上构成“民族”最重要的条件。他认为,此等条件中的前面的七种要素都备具——或缺其若干,或有若干种不甚充足——共同的文化,自会发生。[20]
1702254738
1702254739 马长寿认为:“中国史家之分类传说如故也,因无新方法,是以无新创造。及至种类繁多而无以甄别时,于清时遂有如魏源者出,思以玄观方法,解答西南民族分类问题,遂倡言:‘无君长不相统属之谓苗;各长其部,割据一方者谓之蛮。’于是僮、黎、瑶、生番、野人皆苗矣。宋之羁縻州,元、明、清之土司皆蛮矣。西南民族分类问题,由范晔至魏源,可谓江河日下。”[21]1936年,马长寿在《中国西南民族分类》一文中分析指出:
1702254740
1702254741 在欧洲方面,40年来关于西南民族之著述,约在百种以上。又西南各省与法领安南,英领缅甸、印度接壤,故欧洲各国,尤以英法学者,于西南问题特为注意。英法学者于西南民族分类,持论不一。简者为西南民族为一族,如法之丹尼克(J.Daniker)是。繁者谓西南民族为七种,如法之加底尔(Cordier)是。其间如葛岱(Gaide)之二分法;浩熙(A.Hosie)、达卜林(Deplonne)之三分法;李达德(Lietard)之四分法。简复详略,迄无定论。综合言之,在各分类中,以三分法最为普遍。[22]
1702254742
1702254743
1702254744
1702254745 马长寿指出,克拉克和巴斯顿的分类方法,已较前人是一种进步。但是,他们的叙述尚不及戴维斯对于西南民族的分类法。[23]他指出:“戴维斯相信云南语之繁杂为世界冠。而语言繁杂实由于云南之人种繁杂。云南多崇山峻岭,陡泉奔流,外来文明既传播不易,而内在诸族间之联络亦不易产生。诸族即偶相交通,复以生活艰难,其祖若父所创造之传统成绩,至其子若孙则荡无存矣。故云南诸族无文字记录与较大帝国之形成,其种族分类殊为不易也。”[24]对于戴维斯分类中的谬误之处,马长寿撰文指出:
1702254746
1702254747 达(戴)氏分类最为可质疑者为处理民家与浦蛮之位置问题。达氏决定民家为蒙克语系民族之理由殊不充足。盖语言区域常由人口移动混淆之。而人口移动又有自然移殖与命令移殖两种。前者移殖终点由人民与环境决定,后者移殖终点则由政府与领袖命令决定。民家语言所受外界之影响若属于前者,吾人自可于四周民族中寻其自然移殖之踪迹。影响若属于后者,则影响民家语源之因素,不在四周之民族,而即参伍于民家中间之民族也。丁文江氏于此点曾有解释云:“达氏谓民家有蒙克语源,而周围无蒙克民族。推其原因,盖在南诏建国时,以瓦拉为兵丁,蒙克语因而传授于民家。”[25]
1702254748
1702254749
1702254750
1702254751 马长寿认为,人种分类的标准一般有两种:其一为体质,其二为文化。然而,相对体质与文化而言,“语言之游离性乃较体质为大,故以语言划分人类者为不得已而求其次之方法”。所以,马氏认为,但凡民族分类的依据,因语言与体质皆有欠缺,所以需要佐之以其他文化因素,如宗教、衣饰之类,最为关键的是要追溯其民族历史的演变情况,由历史演变可以辨正语言变迁之所由来。
1702254752
1702254753 1936年,林惠祥在《中国民族史》一书中,对中国的民族分类详加梳理,他认为缪凤林、那珂通世、梁启超、张其昀、宋文炳、赖希如、王桐龄、李济、吕思勉等人对于中国民族的分类各有千秋。他的评价如下:
1702254754
1702254755 以上各家分类殊不一致。其一,名称方面颇有异同。如汉或华或称夏,满洲或称东胡或称肃慎,回族或称突厥或称丁令;其二,民族数目亦不相等,有少至六族者,有多至十余者;其三,系统亦有歧异,如蒙古有以之属于东胡者有属于突厥者,匈奴有归入回族者有独立一系者。以上三种差异想系由于观点之不同,若使观点相同想或不至于有若此差异。[26]
1702254756
1702254757
1702254758
1702254759 林惠祥认为,民族分类有过去及现在两种观点:“着眼于过去,则其对象实为历史上之民族;着眼于现在,则其对象即为现代之民族。历史上之民族未必即等于现代之民族。民族非固定而一成不变者,其变迁秩序时时在进行中,不但名称常有更改,即其成分因与其他民族接触混合亦必有变化。”[27]林惠祥对于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分类法采取了特殊的处理方法,即所谓的“两重分类法”:他的本意在于对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加以分类叙述,但是其名义略加区别,即现代民族谓之族,历史上的民族谓之系;历史上的民族使用古代名称和称谓,如肃慎,现代民族用现代称谓,如满族。他认为上述的两种观点可以并用,而不致互相矛盾。林惠祥所提及的“两重分类法”,是指以历史上民族与现代民族各为一种分类,然后将前者连合于后者。林氏采用上述“两重分类法”的民族分类法有其理论依据,在他文中自有交代和阐明:
1702254760
1702254761 盖民族史内对于民族之分类应有一种历史上的分类,复有一种现代的分类。历史上之各民族混合分歧之结果便成为现代之民族,故此二种分类可由于指出其民族变化之线索而结连之,不致互相讷(枘)凿。注重现代民族者原为民族志之观点,而民族史则应遍(偏)重历史上之民族。但民族史若不能将历史上之民族指明与现代民族之关系,则民族之演变终不能明。故民族史宜遍(偏)重历史上之民族,就历史上民族而分类及叙述,但亦应顾及现代民族之分类,以及其与历史上民族之关系。[28]
1702254762
1702254763
1702254764
1702254765
1702254766
1702254767
1702254768 图1 林惠祥式分类法:《中国民族系统表》
1702254769
[ 上一页 ]  [ :1.70225472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