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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同其他社会现象一样,有它的形成、发展变化和消亡的过程。中国历史上一些很有影响的民族,有的已经消失了,如匈奴、鲜卑、氐等;有的削弱了,如羌;有的发展壮大了。汉族人口所以如此众多,是因为吸收了别的民族成分融合而成的。现在我国有些地区的一些人们共同体固有的民族特征大部分已经消失,而与某一民族共性较多。在处理这类人的问题上尤应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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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在更改民族成分或识别民族成分的工作中,不仅注意要求更改、承认自己为少数民族的一方的意见,还很注意有关另一方的不同意见,广泛听取各种意见,然后加以综合分析,按科学标准得出结论。同时对某些少数民族,提倡加强民族内部团结的教育,照顾民族内部不同支系的利益和相互关系,增强民族内部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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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民族识别及其反思:主位视角与客位评述 四 民族识别和更改民族成分工作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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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识别工作在20世纪60年代已基本完成。个别遗留的民族识别和更改民族成分工作在80年代也已完成。这项工作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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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中国建立初到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为第一阶段。新中国建立初期,随着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的广泛宣传贯彻,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开展,民族识别成为一项亟待解决的问题被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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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50年起的3年内,中央政府先后向西南、西北、中南、东北和内蒙古等地派出中央访问团,深入各民族地区初步接触了民族识别问题。嗣后,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一些专家分赴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民族识别的调查研究工作。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中,自报登记的民族名称有四百多个。经过识别和归并,确认蒙古、回、藏、维吾尔、苗、彝、朝鲜、满等38个民族为少数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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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54~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为第二阶段。这个阶段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比较广泛的民族识别工作。在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登记的183个不同的民族名称中,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经过调查研究和识别,又确定了15个少数民族,另将74个不同的民族名称归并到已确定的53个少数民族中。以云南省为例,在新中国建立初期曾经提出过的民族名称有260多个,经过识别归并为22个,同时还识别了大小人们共同体68个,有的确定了民族名称,有的解决了归属。至此,我国少数民族的族别成分问题基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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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到1986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为第三阶段。在这个阶段内,因“文化大革命”,民族识别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样,被迫停止了十多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族识别工作得到恢复。在这个阶段中,又确定了两个民族。这个阶段民族识别工作的重点是,对一些民族成分的恢复、更改和对一些自称为少数民族的人们共同体的归并工作。1982年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以来恢复、更改民族成分人数较多的有居住在辽宁省和河北省承德地区的满族,湖南、湖北、四川、贵州四省边界地区的土家族,湖南、贵州省的苗族、侗族和云南、贵州省的其他一些少数民族。恢复、更改民族成分工作,仍然坚持了马列主义有关民族问题的理论,结合中国有关民族的实际,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尊重本民族人民的意愿,慎重稳妥地逐步进行。在具体工作上着重以现实的特点为主,参照历史,结合民族诸要素来考察、识别、恢复、更改民族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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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中国民族识别的任务已经完成,更改民族成分的问题也已基本解决。但是还要加强有关民族识别的理论研究,把各民族的注意力引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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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载《中国民族》200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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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光学,朝鲜族,原国家民委副主任,编有《中国的民族识别》(主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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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民族识别及其反思:主位视角与客位评述 中国民族识别研究工作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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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联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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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识别,是指民族成分和民族名称的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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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识别是一项理论性、科学性、政策性很强而又相当复杂的重要基础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具体落实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改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统一,胜利地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等问题。因此,民族识别工作既是一项极为繁重的实际工作,又是一项意义重大的科学研究工作,涉及民族定义、识别标准等理论问题。实践证明,中国的民族识别研究工作是成功的,它是以马列主义民族问题理论与中国民族实际相结合的解决中国国内民族问题的典范之一,并已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族工作和民族科学研究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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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民族识别及其反思:主位视角与客位评述 一 中国民族识别研究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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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民族识别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族工作之一。本文试从三方面论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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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的民族识别工作在中国共产党的重视和关怀下,其规模之大,历时之久,识别民族之众多,调查地区之广泛,都是当今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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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国家的历史发展中,各民族都做出过自己的贡献:他们共同开拓了祖国辽阔的疆域,维护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共同创造祖国悠久的历史和光辉灿烂的文化;共同缔造了我们这个东方大国。中国各少数民族都是我们伟大祖国统一的多民族大家庭中的平等成员,他们同汉族人民一样都是刻苦耐劳、酷爱自由、富于革命传统的民族。但是,过去历代反动统治阶级却采取民族压迫政策,歧视少数民族,抹杀各个民族在缔造祖国历史文化中的贡献和在中国历史上应有的地位,而且荒谬地否认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否认中国各少数民族的客观存在。国民党政府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巩固其统治,推行民族压迫政策,极力鼓吹“国族论”,把少数民族视为“国族”(实际上就是汉族)的“大小宗支”。蒋介石在其《中国之命运》中,公然宣称中国只有一个“国族”“宗族”或“同一血统的大小宗支”,把那些历来被公认的许多少数民族也都说成是汉族的“宗支”;就连孙中山先生所提倡的“五族共和”也被抹杀,[2]甚至称回族为具有“内地生活习惯特殊之国民”,从而根本否认中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这是赤裸裸的大汉族主义,其目的是压迫和强制同化国内的少数民族。正如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的:“国民党……否认中国有多民族存在,而把汉族以外的各少数民族称之为‘宗族’。他们对于各少数民族,完全继承清朝政府和北洋军阀政府的反动政策,压迫剥削,无所不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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