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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云南省族别调查的分工是:文山专区,由中央民族学院林耀华主持,负责对僮(壮)族、布依族系统的识别,涉及族群有“沙”“侬”“土佬”等族群;滇中部大理地区,由朱嘉品、刘尧汉等负责,对“土家”“蒙化”等彝语支族群开展调查;路南、昆明及弥勒等地由杨堃、纳训等调查“撒尼”“撒民”等彝语支族群;滇南石屏“普拉”等族群,由詹开龙、王辅仁调查;墨江哈尼、卡都、豪尼、碧约等族群由常鸿恩、王晓义调查;西双版纳的“白朗”(布朗)族由傅懋、张凤歧等调查;滇西北的“勒墨”、“怒”、“俅”及“西番”等由方国瑜、周汝诚等调查;滇西的“阿昌”“本人”由杨毓才、陈凤贤等调查。[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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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族别调查,弄清情况,分门归类,云南有关部门以北纬24°为分界线,分南北不同区域,根据调查所得,将绝大多数族群归并入彝族系统、壮族系统或哈尼族系统中;确认了“白朗”(布朗)、阿昌是单一民族;“怒”、“俅”(独龙)及“西番”(普米)是不是单一民族还需研究;明确“勒墨”是民家(白族)的支系、“本人”属于佤族;等等。[46]通过调查,连同先前公认的民族,云南省确定了20个少数民族,仅剩“崩龙”(德昂)、“攸乐”(基诺)、“插满”等80余个族群、约3万余人尚未调查或暂不能确定族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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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及1960年,云南省民委再组织部分学者、干部等对1954年族别调查中遗留的族群再做调查或追踪认识,分析特点,确认类别。经过这两次调查,专家们除肯定崩龙(德昂)、“西番”(普米)为单一民族外,还建议将“插满”“普标”列为单一民族,等等。[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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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族别调查的“典型”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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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认识当时的族别调查工作,我们拟借傈僳族、怒族加以分析,其中傈僳族是公认的民族,但也有民族识别;怒族是经族别调查后而确认的民族。通过对他们的分析,我们可以认识当时的族别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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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唐代,“傈僳”就载之史籍,之后历朝历代,关于傈僳的记载不绝于书。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多数傈僳民众持续迁徙。到20世纪50年代,傈僳族以云南怒江为聚居区呈现扇形分布,东北延伸武定、四川盐边及德昌等地,西南迁至德宏、临沧各地,远到缅甸及泰国。尽管各地傈僳民众存有差别,甚至有鲜明的差别,有“黑傈僳”“白傈僳”“花傈僳”“山傈僳”等不同他称,也有傈僳、卢、力苏、力些、粟敕、力梭等多种自称,各地傈僳民众的语音、语法及语序也不一致,服装佩饰、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等不尽相同。不过,这些差别只是傈僳民众在迁徙过程中或因生活需要,或因环境变化,或与群体交流等而产生的,是傈僳各支系的外在表现,是非本质的区别。相反,各地傈僳民众有更多的共同之处,尤其是强烈的自我认同,这是该族群众的本质表现,因而傈僳族是统一的民族,按照“名从主人”的原则,借鉴历史的称谓,故确认以沿用“傈僳”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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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傈僳族的确认不成问题,云南省也在傈僳族聚居的怒江地区建立傈僳自治区(州),但在实际生活中也出现新情况。如昌宁县米和乡新寨的“永白”人自称“傈僳扒”,他们与周围民众的服饰、语言及习俗等存在差异。1958年,在族别调查中,专家们比较“永白”人与怒江泸水傈僳人的词汇,相同处达64.2%,基本能通话;再从风俗、节日等方面认识,也与怒江傈僳族大致相近;考察其传说,据说他们是兰坪迁徙而来的。至于“永白”人与傈僳族间存在的差异,只是迁徙中因多种因素而产生的,并不影响其族体的归属,故“永白”人并入傈僳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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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傈僳的族属是明确的,无须识别,“永白”人只是族别调查中遇到的个案,比对分析后,回归“母体”。然而,怒族是经族别调查而确认的,当中还有若干特殊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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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之史籍,怒人的记载始于明代钱古训《百夷传》:“怒人颇类阿昌。蒲人、阿昌、哈喇、哈杜、怒人皆居山巅,种苦荞为食,余则居平地或水边,言语皆不通。”[48]到清代、民国时,相关记载则更多。[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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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以来,受到傈僳人迁徙的压力,部分怒人从维西迁到怒江地区。接着,大量傈僳人进入怒江,该地生活的怒人被挤压到怒江峡谷的南北两地:北部聚居贡山丙中洛、迪马洛等地,自称“怒”;南部聚居碧江(今福贡县)匹河、老母登、知子罗等地,自称“怒苏”;或散居福贡鹿马登等地,自称“阿怒”。虽然,三地怒人的自称都带有“怒”,但语言不通、习俗有异,服饰及宗教信仰也不同。如贡山丙中洛等地的怒人与毗邻独龙人的语言相同,习俗相同,彼此通婚,视为一体,[50]认同感强。福贡及碧江的怒人与独龙人完全不能通话,仅语法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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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族别调查组来到怒江,在调查分析后,他们认为:“‘怒’‘俅’两族,特别是在贡山住居区连接成为一个共同地域,经济生活大体一致,虽然发展有些不平衡,但两族间的经济关系很密切,并且两族相互表示同是一家,解放后有许多‘俅’族迁回‘怒’族区域,所以‘怒’‘俅’应该是同一民族。”[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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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文献中,有众多关于怒人与独龙(“毒龙”“都龙”)人的记载,历史已确认他们是两个民族。如果将他们合为一个民族,且不言群众能否认可或接受,仅就文献而言,将如何解释已被历史确认的民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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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反复研究,考虑历史因素,依据民族群众的意愿,有关部门以怒江与独龙江为界,居住在怒江峡谷三地的怒人归并怒族,聚居独龙江流域的独龙人称为独龙族。当独龙族经族别调查确认为单一民族后,根据宪法规定,要建立本民族的自治区,享受自治权利。1956年9月,云南省人委(政府)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怒江区政府请求建立贡山怒族独龙族自治县的议案,要求迅速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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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的指示,怒江区人民代表再次召开会议,同意建立,但部分代表提议贡山县名称宜将独龙族置前。“现我区政府委员、协商委员联席会议再次协商讨论,结果一致认为贡山县虽怒族人口比都(独)龙族多,按法订(定)应以怒族排先,但从政治影响、对居住未定界的都(独)龙族的影响方面来考虑,仍将都龙族排先才好,故一致通过该县名称仍为都(独)龙族怒族自治县。”[52]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的创建,印证了我们前述族别调查与建立民族自治区直接相连,有着因果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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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怒族及独龙族经过调查得到确认,但归并怒族中的生活在兰坪兔峨乡江末、果力及泸水的“若柔”(又称“兔我”)人表示了异议,认为自身习俗、语言等与怒江各地怒族存在差异。1954年,专家们曾调查在泸水的“若柔”人,承认其服饰、习俗等与怒江怒族存在差别,但认为其语言与碧江匹河、老母登等地的怒语接近,以语言归类,仍是怒族。1958年,语言专家再做调查,认为“若柔”人的语音、语法与彝语相似,有密切关系,但对其族属未加定论。1960年,专家比较前两次结论后,认为“在进一步将‘兔我’语与巍山彝语以及怒江自治州的怒族语进行比较研究后,再考虑‘兔我’人究竟应属彝族支系或怒族支系”。[53]看来,以语言来辨析族别仍有缺陷,不过,考虑归考虑,这只是学者们的意见,他们属于怒族某支系则没什么,如果属于彝族,问题则不简单!因而,“若柔”(兔我)人今天仍属怒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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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民族识别及其反思:主位视角与客位评述 五 对云南“族别调查”的认识暨论“民族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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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五六十年代,云南的族别调查规模最大、涉及族群最多、范围最广、次数最多。经过调查,“识别”了得到国家确认的6个少数民族,列作单一民族。关于这些族别调查及结果,多有研究,积极评价。我们只想说:族别调查属于当时云南省的日常民族事务,是过去工作的继续,不必拔高。[54]早在民国时,就有学者开展该省的族别认识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相关地方政府继续从事该项工作,广泛调查,搜集资料,弄清情况,编纂《少数民族同族异称分类表》及众多资料汇集,认定了藏、彝、白(民家)、傣、景颇、傈僳等十余个民族。1954年、1958年及1960年开展的族别调查,是过去调查的延续,只是其规模要大些、范围要广些、学者来源更广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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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族别调查,除前引《云南省民族工作四十年》那段记载外,该书对之并无专门总结。甚至其他相关的官方书籍也少有反映。再查阅当时省委、省边工委等相关资料,难找踪迹。就连省民工委负责人孙雨亭及王连芳的文集中找不到相关的材料。[55]主持该项工作是李群杰(时任省民委副主任),其简历中也没有提及。[56]仅马曜在回忆录中有这样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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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多,一个民族由于长期分别居住于不同地区形成若干支系和语言,……1951~1953年,各地、县报到省民委的民族名称有数百种之多。经过初步归并,仍有132种(原注,多为民族支系名称。下同),除了彝(大部分)、白、傣、回、傈僳、佤、纳西、景颇(当时称“山头”)等几个较显著的民族外,对其中支系较多的民族如何辨别民族方言与民族语言而加以识别区分,确是一个重要的问题。1954年,国家民委派遣中央民族学院林耀华教授率领一个民族社会调查组来昆明,协助云南省开展民族识别工作。由于得到傅懋领导的民族语文组的大力协作,通过语言和方言的分析,区分了民族和民族支系,基本摸清了全省民族成分和语言系属等重要问题,并对68个大小族体(多是民族支系)做了识别,确定了民族归属。[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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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老的回忆除印证前面所称民族语文工作促成了族别调查外,还说明所谓“识别”属于社会调查范畴,这些只是当时民族事务中的日常工作,不宜过于强调、拔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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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族别调查,弄清情况,确认某民族,在于承认该民族的社会地位,保障其平等权利。在我国的社会生态中,最直接后果体现在建立该民族的自治区,选拔、培养及任用“自治”民族干部,实现机关“民族化”及某些优惠的政策,等等。通过1954年族别调查,云南省除确定北纬24°为民族分界线、归并了相关的民族外,有6个民族得到了国家确认;之后,大理、迪庆、红河、文山及楚雄等自治州,耿马、贡山等自治县随之建立,两者呈现因果联系。这之中以红河州尤具典型性。1954年元月,红河哈尼族自治区成立,[58]哈尼族是该自治区(州)的“自治”民族。经过调查,明确该州还生活众多的彝族群众。按照区域自治的要求,该民族的权利要得到尊重和保障。于是,该州在1957年1月更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彝族列为该州的“自治”民族。其实,云南省因开展族别调查后而建立民族自治区并非个案,其他开展族别调查的省区事后均产生出这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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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族别调查只是明确族体,辨析族属,提出建议,唯有国家才能确认,并非调查了、识别了,就能成为某民族。1956年8月,费孝通、林耀华在总结族别调查时指出:“我们进行的族别问题的研究并不是代替各族人民来决定应不应当承认为少数民族或应不应当成为单独民族。民族名称是不能强加于人或别人来改变的。我们的工作只是在从共同体的形成上来加以研究,提供材料和分析,以便帮助已经提出民族名称的单位,通过协商,自己来考虑是否要认为是少数民族或是否要单独成为一个民族。”[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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