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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7472 1906年,日本民族学先觉者鸟居龙藏在我国西南调查并撰写《苗族调查报告》时,就是以《黔苗图说》和《黔苗诗说》为蓝本,再参考我国西南地区的地方志和其他史籍以及欧美学者的调查资料,对贵州众多“苗”的名称进行了比较研究和识别。他在1902年调查贵州省的青岩地方、安顺附近和云南省的弥勒附近、武定附近的“花苗”,还有青岩附近的“青苗”“白苗”,以及贵州省施秉附近的“黑苗”、定番(今惠水县)的“打铁苗”之后,发现他们的自称Mun、Mon、Mu、Hun都比较接近。这与英国学者H.帕克(Parker)于1892年在《上溯扬子江》(Up the Yang-tse)记录云南苗族自称的Hmung,与法国学者L.德·拉戎基埃(Lajonquiere)于1904年在《军事领地的民族志》(Ethnographic des Territoires Millitaires)记录今越南北部苗族自称的Mung、H’mung,与法国学者P.维亚尔(Vial)于1898年在《倮》(Les Lolos)中记录贵州苗族自称的Hmong均近似。鸟居认为,苗族以上支系的自称均与中国史籍记载的“三苗”“有苗”“苗”的称呼有密切关系。他非常赞同法国东方学家T.德·拉古佩里(Lacouperic)于1887年在《汉人以前的中国语言》(The Language of China before the Chinese)中使用Miao来统称以上苗族各支系的名称。由于苗族本身的支系较多,才在史籍中出现了“苗蛮”的泛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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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7475 在此基础上,鸟居对比《黔苗图说》和《黔苗诗说》中记述82种“苗”的名称、分布、文化特征,参照《皇清职贡图》《大清一统志》《贵州通志》《安顺府志》《黔书》《黔南职方纪略》等史籍的有关记载,决定用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来解释。他认为,广义上的“苗”即“苗蛮”,是泛称,包括“苗”“瑶”“僮”“仲家(仲家苗)”“侗苗”“水家苗”“倮”“宋家”“蔡家”“龙家”“杨保”“土人”等族体;狭义上的“苗”,即上述“纯粹的‘苗’”。他的《苗族调查报告》主要讲的是这种“纯粹的‘苗’”,另外还有广义的“苗”中的“仲家苗”。根据欧美学者和自己的调查,他认为“纯粹的‘苗’”主要居住在贵州省,其他分布在广西、云南、湖南等地及东南亚地区。而且,他们与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明显区别,就是衣服的颜色及其刺绣这种“土俗学”上的特点。也就是“红苗”“青苗”“白苗”“黑苗”“花苗”等分别穿以红色、青色、白色、黑色和蜡染绣花的服装。鸟居特别指出,这绝对不是像莱唐(R.G.Latham)于1890年在《人种自然史》(The Natural History of the Varieties)中所说的是“皮肤颜色”的区别。至于以上苗族各支系在服色服饰上的“地理学”分布,鸟居认为“自然地存在着一定区域,而且相互错居的现象也较少见”。他说:“红苗在地理学的分布是邻近湖南省的贵州省东部,其中心点是在铜仁附近,也就是汉人曾经苦心编纂《苗防备览》中所指出的分布状况”;“白苗及青苗主要分布在贵州中部”;“黑苗,又名‘生苗’分布的中心点在黎平、都匀二府即贵州省的东南部”;“花苗的分布是以贵阳府附近为起点向西分布,经安顺府至云南省的东部;向北还分布到武定及金沙江畔;向南分布至广东河(今珠江)上游及临安府附近;南下达法领东京(今越南北部),也就是他们说的从Colquhoun向广西南部分布。果不其然,可以说花苗的分布区域很广”。鸟居还根据苗族的神话传说考证,以上苗主要各支系均源于“同一祖先”,更进一步证明他们是同属一个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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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7478 鸟居龙藏在《苗族调查报告》中特别指出:仲家(今布依族)“是以使用铜鼓著名,本调查报告很难将其归入‘纯粹的苗族’。他们在地理学的分布,同是住在贵州省贵阳市附近以西,还有云南省的东部及广东河上游,也就是L.德·拉戎基埃前述的由广西北部向这里分布”。为什么很难将仲家归入“纯粹的苗族”?鸟居确实费了很多心思。他在对仲家与苗族的语言和风俗的比较研究时,认为“仲家语与苗族语有不少差异,如果将其归入苗族中,在语言上可以单独划分一个小支派来处理。然则,在风俗方面有许多不同之处。对此,维亚尔在《倮》中的第34~35页中也有记载”。鸟居除了用许多语词比较外,还引证了咸丰年间修著的《安顺府志》的记载:“惟是黔中苗民,八十二种,微特仲语与苗语不同,即仲语亦有与仲语不同者。”对此,鸟居是犹豫的。笔者分析,这可能是因他写《关于我带回的一面铜鼓》一文引发的。该文是他在中国西南调查回国后的明治37年(1904年)发表的,比他的《苗族调查报告》早两年。在《关于我带回的一面铜鼓》一文中,他已经引证过《黔苗图说》:“补笼仲家,贵阳、南笼、安顺三府,定番、广州(顺)二州,皆有之。以十二月朔为大节,岁时击铜鼓为欢。掘地即得铜鼓,武侯南征时所遗者,重价争购云云。”还引《黔苗诗说》:“补笼风俗未相悬,仲子分支包总奸。独怪残冬寒雪里,齐挝铜鼓乐新年。”鸟居还作过结论:“对于铜鼓的使用,就我的调查而言,仅限于全苗族(《苗族调查报告》所提‘广义’的苗族)中的仲家,其他苗族支系均没有使用,这特别引人注目。”当然,贵州的水族和一部分苗族、瑶族也都使用铜鼓,只不过鸟居没有调查到那些地方而已。从这里可以看出,鸟居关于“黔苗”的广义和狭义的分析法,这时还没有成熟。按他的思路,仍然依照我国史籍的传统归类法,将仲家归入“全苗族”。尽管鸟居对仲家和苗族的系属不像现今这样明确,但不至于达到与“纯粹的‘苗’”相混同的地步。鸟居为了将仲家铜鼓的研究深化一步,仍将仲家归入“广义”的苗族进行著述;在《苗族调查报告》一书中,第五章写了“仲家苗”一节,第九章专门著述了“铜鼓”。应该说,这是《黔苗图说》一类写本在众多的贵州史籍中所发挥的历史民族学价值的潜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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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7481 关于广义和狭义的分析方法,在鸟居龙藏之前,已有两名法国学者试用过,亦均从《黔苗图说》一类写本中得到启发。一是维亚尔(传教士、语言学者),曾于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在我国西南地区活动多年,对今彝、苗、布依等民族的语言和风俗有过研究,在1898年出版的《倮族》(Les Lolos)一书中,就已将这3种民族初步识别为单一民族,并对“纯粹的苗族”支系也作了分析。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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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7483 Dans lcur Iangue les Miao-tso S’appellent Hmong;ils se divisent en nombreuse tribus:Miao-tsesces,Hmong Sha;Miao-tsc noris,Hmong tlo;IMiao-tsc flcuris,Hmong dotu:Miao-tsc banos,Hmong bia,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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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7485 二是探险家H.德·奥尔良(Orlcans),曾于1892年在今越南北部旅行过,1898年在《从东京府(越南北部)到印度》(From Tonkin to Inidia)一书中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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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7487 The Miaos or Miaotscs(Who do not speak Chinese)have four family names:tien,Lo,Tch’eng,and Ts’ai. They are divided in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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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7489 Koua Miao(花苗)……dress,vari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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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7491 Pai MiaO(白苗)……dress,yel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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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7493 Hei Miao(黑苗)……dress,blue-bl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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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7495 H’ing Mtao(青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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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7497 在鸟居龙藏的《苗族调查报告》出版之后,又有许多欧美传教士和学者进入我国西南地区,采用同样的广义和狭义的分析方法进行调查研究。例如,法国传教士埃斯基罗尔(J.Esqairel),曾到过贵州省苗族和布依族地区调查,1908年与维利亚特(G.Williatte)合著有《夷-法字典》(Dictionnaire Dici-Francais),即今布依语字典。英国传教士克拉克(S.R.Clark),曾在贵州安顺地区传教居住20余年,详细调查研究过苗族、仡佬族、布依族、彝族的历史、语言、习俗、宗教等情况,1911年著有《在中国西南部落中》(Among the Trihcs in South-west China)一书,已明确指出:“贵州的少数民族(non-Chinese tribes)主要是‘仡佬’‘苗’‘仲家’‘彝家’”,而且“仲家人操的语言和僮人、暹罗人的语言十分近似。”这就进一步解说了鸟居龙藏关于“仲家苗”的系属问题。德国人类学家I.德·布克莱尔(Bcauclair),曾在贵州省的苗族、仡佬族、布依族村寨调查,写过几本书;其中于1956年著的《中国西南部贵州省的中国九个部族的文化特征》(Culture Traits of Nine Chinese Tribes in Kwei-chow Province,South-west China)一书,参考上述英译本的《黔苗图说》和其他著作,对贵州地区的民族分别作了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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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7502 中国的民族识别及其反思:主位视角与客位评述 [:1702254594]
1702257503 中国的民族识别及其反思:主位视角与客位评述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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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7505 民族是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各民族在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兴衰、分合、流徙,以及源远流长的支系繁杂,社会发展程度悬殊,使得各民族在贵州各个时期的变化程度的具体情况显得非常复杂。在历史上,由于长期存在着民族压迫制度以及文化科学水平的低下,缺乏科学的调查研究的现实情况,1949年以前贵州究竟有多少个民族,各民族文化的特征如何,还是模糊不清的。究竟是《黔苗图说》的82种还是《百苗图咏》的100种,都需要调查研究和认真分析。自新中国成立至1990年,贵州先后进行了4个阶段的民族识别调查研究,基本弄清了全省的民族结构和各民族文化的构成情况,为在贵州构建现代化的民族文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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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7507 从秦汉至唐宋时期,史籍多以“西南夷”“南蛮”泛称今贵州地方的民族,或以其首领冠以某蛮分称之。到明清时,“苗蛮”则演变为对贵州少数民族的统称,并从体貌、语言、服饰、风俗、职业、文化特质、社会表象、地理环境等方面将“苗蛮”分成许多种类。例如,《明一统志》分有13种,清康熙年间田雯修《黔书》分有29种(加上并列的两种,共31种),乾隆年间修《贵州通志》列举42种,嘉庆年间陈浩修《苗图并说》分述82种,光绪年间邹元吉修《黔苗图咏》更分100种。1945年《贵州通志·土民志》已确认贵州“苗蛮为种种蛮族之集体”,采取了新的分类法将贵州民族分成6个族系85种人。其中,“苗族”有47种人,“卢鹿族”有2种人,“百粤族”有12种人,“羌氐族”有9种人,“百濮族”有3种人,另有“汉族同化者”12种人。同时,还著录了鸟居龙藏在《苗族调查报告》中关于广义和狭义的分类说。与现今民族史、民族学的科学研究方法相比,民国《贵州通志·土民志》的分类法则有很多错误和自相矛盾之处。例如,“红苗”,该志已著录鸟居分类法,然而又将其归入“百粤族”,不属“纯粹的苗族”,等等。这就致使贵州的民族成员结构、民族成分和族称长期处于混淆不清的状态,严重地影响了民族之间的关系和社会的发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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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75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废除了民族压迫制度,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平等团结政策,组织大批科研人员和民族工作者分赴各民族地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历史唯物论和民族理论为指导,从中国的国情和民族实际出发,就各族体的族称、分布地域、经济生活、语言文字、心理素质和社会历史等进行综合调查和认真分析,在充分尊重该族体人民意愿的基础上,科学地甄别各个族体的民族成分和族称,基本上解决了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大家庭中各民族的族属问题和民族成分的结构问题。1995年,由黄光学主编、施联朱副主编的《中国的民族识别》一书,就是对新中国建立以来民族识别工作的科学总结。该书记述:“贵州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新中国建立前就有100多个民族名称(包括支系)。”1950年,中央派遣民族访问团到贵州开展工作时,“省内各地报来的民族名称共有80多个”。民族识别调查组经过调查研究,对其中大部分初步划分了归属。1953年,从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自报登记的多种民族名称中,确认分布在贵州的有苗、瑶、彝、壮、布依、侗、水等民族。对于尚未最后认定的20多个民族名称,又继续开展深入调查识别工作。1956年,国家正式公布了仡佬族的名称。1980年10月,中共贵州省委做出决定,由省人大常委和省民委等有关部门组织专业队伍,继续开展民族识别工作。1982年,国家民委组织调查研究,恢复了湘、鄂、川、黔4省邻近地区土家族的民族成分。是年,“贵州省民委等有关部门经过多次研究,对错报和重报的族称进行了更正和归并,确定全省待识别族称23个,分别是:六甲人、七姓民、卢人、羿子、龙家、南京、穿青、蔡家、喇叭、里民、木佬、家、东家、西家、绕家、三撬、下路司、刁族、长袍瑶、油迈人、莫家、辰州人、僙。这23个待识别族体、族称共有90多万人(包括玉屏侗族自治县恢复侗族成分约6万多人),分布在全省4个专区、3个自治州、1个市、60多个县、特区”。至1985年,“全省认定15种民族成分,23.1万人,都是民族支系的归属与认同问题”。其中,认定为汉族的,有黔东南州榕江县的“六甲人”(152人)和黔南州平塘县的“辰州人”;认定为白族的,有分布水城、威宁、大方、赫章等地的“七姓民”(自称“白儿”,7500余人);认定为满族的,有聚居黔西、金沙、大方3县交界处的“卢人”(自称“禄族”,他称“六额子”,7000余人);认定为侗族的,有分布玉屏侗族自治县原因民族压迫而一直填报为汉族的60000余人,还有从江县的“刁人”和黎平县的“下路司人”;认定为苗族的,有聚居黔西南州晴隆、普安两县和六盘水市的六枝、盘县两特区及水城县毗邻地区的“喇叭人”(共80000余人),分布黔东南州的凯里、黄平、麻江等地的“西家”人(自称“哥苗”,他称“喜鹊苗”,9000余人);认定为布依族的,有分布黔南州的独山、荔波两县的“长袍瑶”(400余人)和望漠县的“油迈人”(1200余人);认定为仡布毕节的“羿子”(1000余人);认定为彝族的,有分布黔南、黔西等一些县的“里民”(7.7万人);此外,“黎平县‘三撬人’(又名‘三锹’)认定为苗族或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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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7516 该书还记述:“截至1985年2月,贵州待识别族称只剩下8个,即龙家、僙、绕家、木佬、蔡家、东家、家、穿青,共计69.9万多人。”1986年,贵州省民委在省委和省政府的领导下,结合贵州的实际情况,依靠各级党委和政府,以积极而慎重的态度,采取先易后难的步骤,对上述8个待识别的族称单位一个一个地做细致的工作,“对8个族称单位都实行享受少数民族待遇的同等政策”,从而使识别工作取得了符合实际的进展。“1988年‘龙家’(‘南京’)认定为白族、1990年‘僙’认定为毛南族、1992年‘木佬’认定为仡佬族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据统计,目前贵州全省共有48个少数民族,主要的少数民族有苗族、布依族、侗族、土家族、彝族、仡佬族、水族、回族、白族、壮族、毛南族、瑶族、蒙古族、满族、羌族15个民族。全省少数民族人口为11236546人,占全省总人口的3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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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57518 贵州的民族识别工作,根据本省的民族实际,参照现代民族的四个特征的理论,从民族集团的现实特征出发,对其历史、族源、政治制度、民族关系等情况,经过具体分析研究,有的确定为少数民族,有的确定为汉族。这既符合贵州的实际,又有利于民族的发展繁荣,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四化”建设,得到各族人民的拥护和支持。这充分表明,我国民族识别的理论和实践,已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族学的一个组成部分。这种民族学的研究方法,比历史上中外学者对贵州民族的研究方法,比历代文献中对贵州民族的分析,都更符合实际,更具有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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