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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住在中国(比如说在北京)的一名外国人善于观察的话,很快他就会发现一个令他大为吃惊的奇特事实。他首先会看到,在街道上有许多正在玩耍嬉闹的大大小小不同年龄的儿童。然后从人们的生活方式以及他们完全缺乏训练有素的医生的事实,他会知道中国儿童的死亡率至少绝不低于西方国家任何一个城市的儿童死亡率。这便出现了一个问题:他却从来看不到一个为儿童举行的葬礼。对于这个问题他可能在一段时间内会百思不得其解,也许他忍不住会向一位当地的朋友请教,但得不到满意的答复,因为在中国人看来,探讨这样一个话题既不礼貌,又令人感到晦气。然后在一个大清早他碰巧走在大街上时,那么一直困惑他的问题便有了令人毛骨悚然的答案。他会看到(正像我多次见过的)一辆装满了儿童尸体,盖得严严实实的运尸车,正在由两头老牛拉着穿过街道。大车的前面竖着一个幌子,以表明其令人恐怖的使命与身份。有一次我在一辆这样的车里发现至少有一百名儿童的尸体,他们就像垃圾一样被扔进车厢,几乎全部赤身裸体,有几个仅仅用麦秸包裹一下。有时最多只有那么一两个装在薄薄的棺材里面。每天晚上,这些运尸车都穿行在大街小巷.它们把那些可怜的小尸体捡拾起来。其中有些早被狗啃得断肢残臂,面目全非。它们就这样像木头一样被扔进车里,然后运到城外,丢弃在一个大土坑里面,再盖上生石灰和泥土。毫无疑问,用虐害婴孩的理论来解释这样一种语言难以形容的丑恶习俗是非常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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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至少仅就中国北方而言,那些人类中的不幸儿很少是被有意虐害的牺牲品,而是人类至今为止所发现的最残酷、最令人发指的迷信之一种的殉葬者。在中国,当一个孩子生病之后,他的父母会倾其所有尽其所能地求医问药、悉心照顾,这和西方人的做法没有什么两样。但是当一切处方、一切手段都宣告无效、孩子濒临死亡的边缘时,那就立即出现另外一种情形。即那可怜的小东西会被浑身剥得精光,然后将其放到院子里的泥地或者砖地上。其父母就这样让孩子躺在那里,静静地观察最后的结果。假如孩子经受住了这种非人的考验,那么就证明他是自己父母的亲生骨肉(实际上在这种情况下能存活的孩子寥寥无几):如果死掉了,他就永远不被当作父母的孩子,而被视为一个假托人形的邪恶鬼怪,降临到这个家里是为了兴风作浪、毁人家园。基于此,孩子便被抛弃到大街上,让上述的运尸车拉走了事。没有任何人或者任何力量能够劝使中国人给死去的孩子一个像样的葬礼,把他埋葬在家祖的墓地。如果那样做,将预示着孩子得到了承认。但是,对于一个理智健全的中国人来讲,他如何能够接受一个邪恶的鬼怪成为其家族的一员?这正是中国人的理论,也正是他们喋喋不休、振振有词的根据。那辆运尸车,连同装满其中的“货物”,便是这一理论所导致的令人恐怖的后果。显然,最终把孩子扔到地上接受考验的治疗方法害死了许多幼小的儿童,而那些儿童在另外的环境条件下可能会转危为安,获得新生。因而,这种迷信所导致的种种恶果,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用一种叫做故意虐害儿童的罪行来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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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理论及其实践通行于中国社会的各个阶层。北京城的军事长官九门提督是一位智勇非凡的人物。曾有一次他请求暂时休假几个星期,并得到了恩准。在还没有复任前,一天下午他来拜访我。看到他那面黄肌瘦、憔悴可怜的样子我很是吃惊,便询问他近来是否身体不适。他的回答如下:“不,我本人并没有生病,但是遭遇了极大的不幸。我已结婚许多年并有了几个女儿,但是您知道我们中国人多么渴望能有一个儿子:同时您也完全能够理解,在三年前当我有了一个儿子时,我是多么的自豪和幸福。但是大约在两个月前的某一天,我儿子突然变成了很病弱的样子。我赶紧请了当地的医生来给他诊治,但是病情还是每况愈下。最后大约在两周之前,作为孤注一掷的尝试,我破例请来了一名外国医生。您可以想象我是多么渴望这位外国医生能够拯救孩子的生命。他是他看过之后,也表示爱莫能助。在上周的一天晚上,我最终不得不把小家伙的尸体扔到了大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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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个人的经历而言,另一件事情使我的感触更加深切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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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中国教堂守门人的孙子生病之后,守门人将此事告诉了一位年轻的外国教士妇人。这位妇人于是在一个礼拜天的早上比平日提前了一些时间,以便在教堂举行礼拜仪式之前,看望一下守门人的孙子情况如何。结果她发现守门人家里的门很不好开,似乎有件东西挡在那里。但是妇人还是用力克服了障碍。进门一看,发现屋子里的地上躺着一丝不挂的一个孩子一一依然挡在门上。这正是她要看望的那个生病的孩子。当时,孩子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都远远地坐在屋子的另一边,虽然一个个满脸悲痛欲绝的样子,但并没有任何人去为那垂死的孩子做点什么。当时正是十一月下旬,冰冷刺骨的寒风正一阵阵从那纸糊的窗户缝里吹进来.但是屋子里并没有生火。看到这一情景,年轻的妇人惊叫一声,一把扯下身上的披肩,把那小东西包裹起来,然后试图让那几乎断气的孩子暖和过来。她让孩子的父亲取来热水,屋子里生上火,这样忙了一阵之后,终于使孩子苏醒过来,似乎有了一些生气。接着,妇人千嘱咐万叮咛,一定要让孩子好好地包在披巾里,靠近火炉边暖着。当她安排好这一切,确保孩子绝对没有生命危险之后,便转身进了教堂。过了一小时后,她又来开门,结果又像第一次那样,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挡在门里面——但这一次她来得太迟了。那孩子已是黄鹤一去不复返,永远不能唤回半点生气。他死在了妇人怀抱里。原来,当妇人刚刚离开守门人的家,去教堂参加礼拜仪式后,那孩子立即就被剥去了披巾,扔到地上,以继续考验他是父母的亲生骨肉,还是一个恐怖的魔鬼。最后,无论妇人怎样劝说甚至逼迫孩子的亲生父母,都不能打动他们同意把孩子埋在自己家族的墓地里。但他们还是同意把孩子装殓进一口薄棺材里,在黄昏时将其运出城,埋在另外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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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得知,那名孩子是一个独生子。他的父母以及祖父母都是基督教徒,而且许多年来一直谨言慎行地遵奉着基督教的箴言诫条。但是从他们对待自己孩子的这件事看来,他们根本称不上是什么基督徒,他们根本不合格。通过以上重要事实,我想说明,可怕的迷信是多么可怕地紧紧地攫住了中国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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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中国佬 第八章 中国人的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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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民族与西方人种之间最引人注目的表面差异,在于他们的头发。东方人的头发总是长得粗壮、耿直、油亮漆黑:欧洲人和美洲人的头发则一般长得柔软、光滑、自然卷曲,而且色彩斑斓、五光十色。在欧美也有些人的头发长得像乌鸦一般黑,但毕竟极为少见。在东方居住生活了许多年之后,我还从来没有发现任何一个纯粹的中国人、日本人、朝鲜人、蒙古人、满族人、马来人、或者印度人,他们的头发除一律是黑色之外,还有其他什么颜色。当然那些无情岁月使人白发苍苍的头是不在此论的。同时,如果是一个患了白化病的中国家庭,他们因此会变得眼睛粉红,头发雪白,这种情况自然也应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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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头发之外,东方民族与西方人种之间的另一个同样显著差别还在于他们面部毛发的生长状况。无论怎样精心培育、梳理和护养,一个亚洲人也只不过能长出一些少得可怜的胡须。在中国或者东方的其他国家,我们最多能看到一些下巴或者上唇上稀稀拉拉地散落着几根胡须的人。而最常见的还是一些几乎光秃秃一马平川、一毛不生的人。偶尔有的人两颊或者下巴上长着一两颗黑痣,从这些黑痣里面钻出三四根长长的粗毛。拥有这样几根毛发的人会异常自豪。他们总是随身携带着一把特制的梳子,随时进行梳理,保持整洁。那点稀疏的毛发得到小心翼翼、无以复加的看护和照顾。正是由于不多,才愈显其弥足珍贵:因为那是男子汉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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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卖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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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外国人的胡须形成了一种美的标志。它使得东方的中国兄弟们非常嫉妒、欣羡不已。他们不欣赏西方人头发的颜色,也绝不承认西方人那短短的、如杂草丛生灌木丛般的头发能同他们那光滑润泽、笔直修长的辫子相媲美。他们异口同声地说,西方人的大鼻子太难看,而他们那苍白的面容也不美观。还有,中国人也不欣赏西方人那蓝色的眼睛,以及他们的眼睛深陷在眼眶中的角度。更有甚者,中国人还很不友好地将西方人的耳朵同他们国家驴子的耳朵相提并论。但是,如果一谈到关于胡须的问题,中国人就甘拜下风,认为在那一方面西方人确实得到了上帝的特别垂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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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中国人认为,在西方,长胡须不仅仅是男人们的专利,女人也同样如此。在1874年的秋季,我深入中国的内地作了几个月的长途游历,所经过的地区其他外国人还从没有涉足过。与我结伴同行的是两位男性美国朋友。其中的一位虽然身材特别短小单薄。但是就男子汉的特征来讲,他十全十美:他长着男子汉炯炯有神洞察一切的眼睛,一部浓密的大胡子一直飘洒到胸部。但令我们吃惊的是,这位先生成了中国人那令人极其讨厌的误解和谈论的对象:在我们大部分的旅途中,所过之处人们都误以为他是一位女性,而且是我的夫人。在我看来,这一荒唐的误解是无法解释的。那位美国人无非矮小瘦弱了一些,除此之外哪有什么女性的特征?在途经一个大约有十万人的城市时,人们几乎倾巢而出围观我们这几个异域来客。当时我偶然听到了两位看去比较殷实的居民之间的下列对话。在街上,阿山指着正站在我身边的那位同伴说:“那是一个女人。”“不可能,”另一位接上回答,“你看他的大胡子”。“哼!”阿山不屑一顾地说, “你真是少见多怪。在他们的国家,女人和男人同样长胡须。”听了这话,半信半疑的托马斯发出长长的一声惊叹。面对自己邻居的渊博知识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对话也就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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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像胡须是西方人的显著特征一样,留长辫子不仅是中国人的著名特点,而且它还是中国成年男人的标志。在摇篮时期和童年时代,中国人的头不是被剃得一毛不剩,溜圆光亮,正如一个弹子球,便是这里那里留下圆圆的一圈,正像一块又一块的补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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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点头发便像杂草一样在那里自由生长,然后每片头发被扎成一根一根的小辫。这样看上去,就好像血液在头部的供应特别充足,由于过剩后便生根发芽,长出了那五六根羊角辫子。只有当孩子到了十三或十四岁的年龄时,他的小辫才被剪掉,庄重地扎起代表成年人标志的长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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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辫子是中国成年人的标志,但它最初并不是中国人的发明,而是来自异族的舶来品,与清朝帝国之内的其他风尚相比较,它是相对接近于近代的革新创造。辫子最初是鞑靼人或者蒙古人所首创,作为异族的清朝统治者大约在三百年前才刚刚把它推行到中国。我们还可以顺便提一句,留辫子这种风俗大概是汉族人从满洲人那里所接受的唯一的新生事物。在清朝之前,中国人像西方人一样,根本不剃发留辫子。当清朝的建立者最初登上皇位君临天下时,他颁布了一道谕旨,命令所有的忠臣良民一律剃光前额的头发,后面扎起长辫子。这道谕旨立即在全国各地引起了轩然大波和激烈的反对。因为在汉人看来,扎起辫子便意味着身份和地位的堕落丧失,是向异族暴君屈从降服的标志。各地相继发生了骚乱和暴动,一时山雨欲来风满楼,人心惶惶而不可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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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不经过另外一场旷日持久的血腥屠杀,留辫子的新风尚便无法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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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清朝的那位统治者镇静自若,不慌不忙。他以自己的精明和机智成功地处理了这棘手的问题,他也因此赢得了古往今来中国历史上上下几千年绝无仅有的最英明帝王的称号。他没有热衷于搞威逼胁迫,也没有试图采取高压政策:他沉着地置人们的反抗于不顾,又进一步颁布了另一道法令。这道法令规定一切罪犯都不准留辫子,命令各地官员立即将所有罪犯的那附属的辫子剪掉,并且禁止这些罪犯剃头发。通过这样的方式,皇帝向百姓表明,剃光前额留起辫子是受尊重的标志。于是,他的臣民们现在便如饥似渴趋之若鹜地接受了这一新潮发型。其接受的心情同以前他们坚决反对的程度一样坚定不移。此外,那位满族皇帝又来了一个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他把中国人那古老而强烈的伦理孝道思想搬来作为其助手,规定如果某人的父亲或者母亲去世,那么他就要蓄起头发,让辫子披散在脑后,不得梳理,以此作为服丧尽孝的标志之一。因此,一个正在服丧的孝顺儿子在一百天之内不会光顾理发铺去整理他的头发,不管他看上去是多么蓬头垢面、邋遢龌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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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今天,中国人对辫子的看重已几乎达到了迷信的程度。他们天天要对它进行无微不至的梳理和打扮,添加一些马鬃或者生丝以便使它变得粗壮修长。有时人们会把它盘在头上,然后戴上干干净净的帽子,以保护它一尘不染。辫子普遍被视作了一个人尊严与荣誉的标志。中国的儿童们满怀渴望早日得到它,正像美国的孩子希望早日穿上带兜的裤子一样。被别人扯一下自己的辫子?那真是奇耻大辱。而剪掉别人的辫子更是犯上作乱,法律一定要予以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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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理发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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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在辫子方面的礼仪规范正如东方人对衣着打扮和言谈举止的要求一样严格和挑剔。如果有谁没有把辫子编紧,那么他就被认为是一个粗野的无赖。因此,每个人的辫子一定要编得整洁紧凑,末端扎起一条黑丝带。但是,如果某人在服丧,那么他就必须要把黑丝带换成一条白的——因为白色在中国是表示哀悼服丧的颜色。如果有人行走在尘土飞扬的路上,他会把辫子盘绕起来,以保持其整洁。但是如果正巧碰上朋友或者熟人,他必须在认出对方并在向他打招呼之前,赶紧把辫子放下来,让它自然笔直地垂在身后,以示自己是非常正派、很有教养的人。类似的风俗还有,任何仆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盘起辫子出现在男主人或者女主人面前。因为,如果仆人那样做的话,就像是穿了半截衣服去见主人,自然是一种严重的大不敬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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