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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我国逐步形成了多元化的政策生育格局,政策生育率1.47。(1)城镇地区和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四川等6省、市的农村,基本实行汉族居民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2)除上述6省、市外,对农村居民有5个省、区规定可以生育两个孩子,有19个省、区规定第1个是女孩时,间隔几年可以再生育1个孩子。(3)有26个省、市、区规定夫妇同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其中有5个省(不含上述农民普遍生二孩的5个省)还规定农村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间隔几年可以生育两个孩子。(4)各地条例还对少数民族、残疾、再婚、归侨、特殊职业等各种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可以生育两个或更多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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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家估计,目前绝大多数中国家庭普遍的生育意愿平均为1.6—1.8。不要孩子和想要更多孩子的家庭都是少数。即便在一些并不发达的农村,也有很多家庭主动放弃或者推迟了二胎生育。199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家庭经济与生育研究”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城市妇女平均期望生育数为1.65左右,农村妇女平均期望生育数为1.89左右。1997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的全国人口与生殖健康抽样调查的结果显示:城市妇女平均期望生育数为1.56左右,农村妇女平均期望生育数为1.80左右。上述调查从不同侧面在不同程度上支持了同一个结论:20世纪90年代以来,多数群众的意愿生育水平并没有超过两个,而且有继续下降趋势。如丁克家庭的出现、晚婚晚育率的上升以及高龄产妇的增加,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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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10月,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宣教司和北京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合作,进行了一次重要的全国城乡居民生育意愿调查,调查对象主要分布在20—49岁(占被调查对象的73.2%)。结果发现,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平均为1.53个孩子,其中农村居民平均为1.82个,城市、小城镇居民平均为0.91个。显然,进入21世纪初,我国人口已经形成低生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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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8 分市、镇和乡意愿生育子女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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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有生育政策意愿子女数(个) 无生育政策意愿子女数(个) 城市 1.39 1.70 小城镇 1.53 1.78 农村 2.01 2.23 总体 1.78 2.04 资料来源:《当代择偶与生育意愿研究——2002年城乡居民生育意愿调查》(陈胜利、张世琨主编),中国人口出版社2003年版,第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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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的生育率下降与中国非常相似。20世纪50年代其总和生育率也高达5.4,由于战后生育高峰的影响,1960—1965年间上升到5.6。但是20世纪60年代开始推行的人口控制政策对生育率的下降起了相当大的作用。到1980—1985年间,总和生育率已经下降到2.2,略高于更替水平。日本的情况与中国和韩国有所不同。由于日本的现代化早于中国和韩国,生育率下降比较快速,1950—1955年间,总和生育率为2.8;1950—1960年间,总和生育率下降到2.0。1955—1975年的20年间,总和生育率基本维持在2.0左右,之后继续下降。到21世纪初,其总和生育率已经下降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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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9 各国总和生育率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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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联合国人口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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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这里2000年以后的中国数据显然被高估了。笔者估计中国的低生育率将长期超低,2000—2010年大概平均在1.4,2010—2050年则将长期低于1.3,甚至低于不可忍受的灾难性极低生育率1.0以下。假定更替水平生育率是2.1,那么1.3的生育水平意味着下一代人口比这一代要减少近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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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0 联合国估算的和中国官方公布的生育率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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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联合国《世界人口展望:2012年修订版》和中国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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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根据1992年全国生育率抽样调查,1990年的总和生育率已经下降到更替水平2.1左右。1992年调查结果还显示出1991年的总和生育率仅为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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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育水平从高到低的转变,死亡率的下降尤其是高年龄组死亡率的下降在人口老龄化中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尤其是在日本这样的发达国家,低生育水平已经维持了很长一段时间,其老年人口比例的增加主要是由于老年人口死亡水平的降低。在上半个世纪中,中、日、韩三国的出生预期寿命都大大延长。其中,中国增幅最大,从40.8岁增加到71岁,增加了30岁左右;韩国从47.5岁增加到75.5岁,也增加了28岁。由于日本的起始水平为63.9岁,远远高于中国与韩国,所以增幅没有中国和韩国那么明显,其出生预期寿命从63.9岁增加到81.6岁,增加了18岁左右。而同期世界平均出生预期寿命增长了19岁左右,亚洲平均出生预期寿命增长了23岁左右。应该说中国与韩国的出生预期寿命增幅是相当大的。从增长速度来看,中国在上半个世纪出生预期寿命的增长速度快于日本与韩国。根据联合国人口司的预测,到2045—2050年间,中国、韩国与日本人口的出生预期寿命分别增加到76.7岁,82.2岁和88.1岁。同期世界与亚洲平均出生预期寿命也将增加为74.3岁和76岁。中国的水平与亚洲平均水平差不多,而日本、韩国大大高于亚洲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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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长春会议上,日本国立社会保障与人口问题研究所研究员佐佐井司在《日本少子高龄化现状及未来展望》论文中分析了日本人口增长影响因素。从出生率角度看,2005年日本总和生育率是1.26,各年龄别或分孩次的生育呈现低水平。深一层看,日本未婚人口的比例上升降低了生育率,日本 50岁未婚人口的比例快速增长,50岁未婚人口中男性占16%,女性占7%。同时,女性的平均初婚年龄逐渐推迟也是重要原因。总之,日本少子化、低生育率的影响因素是晚婚、未婚、离婚比例上升及生育年龄的退后,还有整体的高学历化、社会工作生活方式的转变等。从死亡率角度看,与其他国家不同,死亡率对日本人口今后的影响非常重要。对日本人口的预测表明,日本人口金字塔由以前的基座大、顶尖小的形状,变为中间层青壮年人口数逐渐减少。50年后,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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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3 中、日、韩三国出生预期寿命的变化(1950—20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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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联合国人口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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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保健社会研究院研究员鲜于惠在《韩国低生育水平及对策》报告中指出,2005年韩国总和生育率达到1.08,2006年为1.13,低于日本。韩国育龄妇女生第一胎时的平均年龄超过30岁,高的未婚率和初婚年龄提高是低生育水平的主要原因。韩国年轻一代的价值观正在发生转变,仅有71%的未婚男性和49.1%的未婚女性对结婚认可,这也导致生育水平的降低。韩国未满25岁育龄妇女平均有2.1名子女,25—29岁结婚的育龄妇女平均有1.93名子女,30—34岁结婚的育龄妇女平均有1.37名子女。随着初婚年龄的提高,育龄妇女的生育年龄也在提高。低生育水平的社会经济原因是家庭的经济收入不稳定。韩国在金融风波后失业率不断增加,这对家庭生育第二胎有直接的影响。生育的机会成本上升,韩国妇女如果要孩子就得放弃工作,在生育和工作中二选其一,这是女性不愿生育孩子或要第二胎的重要原因。随着25—29岁女性的社会经济活动参与率的大幅度提高,家务、养育子女由谁来承担也成为问题。韩国的经验表明,公民的生育决策属于有限理性假定下的条件决策和经验决策模式,即生第一胎后考虑到子女的教育费、养育费过高,因而放弃生育第二个孩子。出生婴儿健康水平的恶化(死产、流产等),也是人口减少的原因。(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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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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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口学的角度说,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主要反映在老年人口的负担系数上。根据联合国数据,从总负担系数来看,1950年韩国的总负担系数最高,为80.8%,日本其次为67.6%,中国为61.3%。到2000年,中、日、韩三国的总负担系数都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中国下降到46.3%,日本的总负担系数与中国非常接近,为46.6%,而韩国则已经降低到低于中国和日本的水平,为38.9%。在这期间,中、日、韩三国总负担系数的动态变化是不一样的,中国在1950—1975年间总负担系数呈上升趋势,之后持续下降;日本人口的总负担系数是先下降到1975年的较低的水平,之后基本保持不变;而韩国的总负担系数是持续下降的,所以韩国总负担系数从1950年的三国中的最高下降到2000年的三国中最低的水平。2000—2050年间,中、日、韩三国的总负担系数都将大幅度回升。到2050年,中国与韩国的总负担系数都将回升至1950年的水平。而日本的总负担系数到2050年将达到98%,远远高于1950年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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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到2050年中国与韩国的总负担系数与1950年的水平差不多,但总负担系数的构成却将发生极其深远的转变。中国1950年总负担系数90%左右是由少儿负担系数构成的,到2000年仍有80%左右是由少儿负担系数构成,但到2050年总负担系数中的60%将由老年负担系数构成。韩国的情况与中国相似,1950年总负担系数90%以上是由少儿负担系数构成,到2000年仍有70%以上是由少儿负担系数构成,但到2050年70%左右将由老年负担系数构成。日本的变化更为明显,1950年总负担系数中老年负担系数仅占10%左右,但到2000年老年负担系数的比例已经超过一半。到2050年,日本的总负担系数将有70%以上由老年负担系数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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