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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70178 20世纪50年代中期兴起的所谓冲突社会学,必须被特别放在这个背景下来看。冲突社会学呈现了一种对于帕森斯的理解方式,并且处处都在反对帕森斯的命题。许多社会学家认为,特别是秩序理论和变迁理论的概念,由于受到帕森斯对社会现实的规范要素的过度强调,而都被抹除了。帕森斯仅设想有一种稳定的社会秩序,把静态、秩序良好的社会当作无须反思的前提。冲突社会学则提出另外一种相反的理论,凸显社会生活中的权力关系和赤裸裸的利益斗争,并因此特别强调社会秩序的动态性与经常出现的快速变迁。简单来说,社会“冲突”于此被相当有活力地置于社会学理论建构的核心地位。冲突社会学在20世纪60年代展现出很特殊的吸引力,并不令人感到意外。因为当时各社会运动(尤其是学生运动)风起云涌,对于西方社会——特别是美国社会——的批判日益尖锐,帕森斯的理论也被视作为美国社会状态的反动辩护。但同时我们必须知道,冲突社会学对帕森斯的批判绝对不仅仅来自政治光谱上的左派一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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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70180 无论如何,这些批评者是想在政治方面有所动员的。帕森斯自己觉得他的部分理论是被粗暴地误解了。在他早期《社会行动的结构》中对于行动理论与秩序理论的分析,或是在他的结构功能论创作时代的中期,都在高度的抽象层面上论证过,他从未为某个特殊的社会秩序或政治秩序——例如美国——进行辩护。他也完全没有要否认社会冲突的存在。他自己认为,他的论证所针对的,更多是康德意义上的“超验”的东西。他要问的是社会秩序得以可能的条件。这个问题的答案,完全无关乎人们是不是经验上真的在某个社会现实看到著作中提到的秩序安稳或充满冲突的时刻。帕森斯的出发点是秩序在经验层面的存在,但他当然也不否认冲突的存在。所以冲突社会学对他的攻击完全是不恰当的,更何况他在20世纪60年代也明显在处理社会变迁理论(见本书第四讲)。所以冲突社会学的兴起是一场误会,是对帕森斯理论的扭曲与片面理解的后果吗?对,但也不对。帕森斯讲的当然有道理,他的行动理论与秩序理论分析不应直接遭受来自经验层面上的批评。他实际上多半也都是在高度理论性的层面与许多他的冲突社会学批评者进行辩论。但另一方面,帕森斯和他的支持者的理论框架的确缺乏敏锐的概念工具来把握冲突。批评者责备帕森斯的著作——包括他的经验分析——呈现出来的景象太过和谐了,大量的冲突与利益斗争被粉饰,总体来说社会变迁被以不恰当的方式呈现成持续且线性的;这项责备绝不是完全错误的。帕森斯晚期处理宏观社会变迁的演化论著作,如我们已经提到的,也没有真的克服上述的责难。以此而言,人们有理由质疑帕森斯理论体系的根基有一种“和谐的成见”,亦即这套理论体系的构成方式,很难将社会冲突当作核心议题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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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70184 但就冲突社会学本身来说,也是有一些概念上的难点或是歧义性。我们可以把冲突社会学当作一种“××社会学”来理解。就像家庭社会学讨论家庭、宗教社会学讨论宗教一样,冲突社会学讨论的是冲突。这是一种对“冲突社会学”这个概念的理解方式。但我们也可以把冲突社会学当作一种独立的理论取向——对我们这本讨论现代社会理论的书来说,这种概念理解方式是我们特别感兴趣的。所以我们在这里也为了这个意涵而保留“冲突理论”这个概念。澄清这一点对我们来说很重要,这可以让读者不会太过一头雾水。从历史层面来看,我们可以在冲突社会学中寻找冲突理论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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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70188 前文提到帕森斯的理论体系的时候,我们稍微讲到,帕森斯没能成功地将冲突当作核心议题来理解。我们这里来好好交代一下这件事。虽然帕森斯和他的追随者研究过作为经验现象的冲突,但冲突在他们那里实际上从未能占据核心地位。与帕森斯较为亲近的社会学家,很早就已经开始修正与拆解帕森斯的角色理论。他们的做法是——例如莫顿(可参阅:“Continuities in the Theory of Reference Groups and Social Structure”)——指出角色之间与角色内在的冲突。亦即他们指出,在同样一种角色中,常常必须满足不同的、彼此之间有冲突的行为期待。例如小孩可能会面对来自父亲与来自母亲的不同期望。或是人们几乎都必须满足不同的角色(例如女性常常同时要满足母亲角色和某个职业工作角色),但各角色彼此之间是不兼容的,因此产生冲突。但这方面的接续发展并没有要对帕森斯进行根本的批判,加上莫顿也马上指出,行动者一般来说有一种缓和或克服这个问题的技巧。他们也无意将结构功能论的重点放在社会冲突分析上。帕森斯的规范论的理论体系并没有什么更动;在此只是扩展出一个研究特定冲突——即角色冲突——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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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70190 真正值得注意的进展,是由生于柏林、1941年移居到美国的社会学家科塞(Lewis Coser, 1913—2003)成功推动的。科塞虽然很赞同帕森斯及其理论取向,但却在其1956年出版的著作《社会冲突的功能》(The Functions of Social Conflict)中提出了一针见血的批评。他尤其指责帕森斯这样的功能论学者主要将冲突视为由心理所决定的现象,一种个人的错误行为,甚至有时候还将其诠释成“病态的”。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在这个理论传统中,社会现状被诠释成一种正常状态;偏离正常状态,都被认为是个人没能适应社会现状而造成的干扰。对帕森斯来说格外如此,他对充满社会冲突的社会过程几乎没有认真感兴趣过,因为他太过偏向涂尔干、太少重视韦伯了。科塞认为,帕森斯太过赞同涂尔干对社会整合的价值的强调,相反地就挤压了韦伯关于社会组织冲突重要性的正确洞见(参阅:The Functions of Social Conflict, pp.24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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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70192 从政治上来看,科塞当然是从帕森斯那里移向了左派那一端,也总是公开捍卫他的民主—社会主义的理念。但是,科塞对帕森斯的静态社会世界模式的批评,绝不仅仅源于这项差异而已。这更多是文化面向使然。因为科塞是犹太人,他深受一位犹太学者的影响。这位犹太学者是德国社会学的奠基者之一,在19、20世纪之交曾写过一篇分析冲突的重要文章。这个人就是齐美尔(Georg Simmel)。齐美尔在1908年出版的著作《社会学》中有一篇题为《争执》的精彩章节。他提出了争执的类型学,分析了这种社会关系形式的后果,给出了关于这种情境的深富启发性的洞见。在争执情境中,第三方可以利用两人之间的争执。用一句中国成语来说,就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但对科塞来说重要的不只是齐美尔的这项观察而已,更重要的是齐美尔清楚表明他偏离了德国当时(也许现在也还是)的主流文化传统,他不马上就将争执、冲突、争吵等等贴上负面的标签。相反,齐美尔认为这种社会关系形式是一种积极的关系,因为犹太教在数百年中发展出一种争执文化,在这种文化中,冲突绝不被认为会威胁到共同体的存在。正是这种对于争执和冲突的积极态度,或至少是中立的态度,是科塞所采取的态度,并将之转化到对功能论的论证当中。就像科塞的《社会冲突的功能》的书名以及在其前言当中所表明的,这本书探讨的是社会冲突的功能性。冲突被科塞视为一种社会关系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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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70194 本质上这意味着……没有团体是完全和谐的,因为这样团体会缺乏过程和结构。团体既需要和谐,也需要冲突,既需要联合,也需要解体。在团体当中,冲突绝不是分裂要素。团体的形成就是这两种过程的结果。(Coser, The Functions of Social Conflict, p.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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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70196 科塞有时大量引用齐美尔的言论,并以此指出冲突可以“净化空气”,并且可以造就一种安全阀门。绝不是所有的冲突都必然会伴随着攻击行为,而且特别是(这也正好是在反对帕森斯理论的狭隘之处)没有冲突也不意味着社会系统就会是稳定的,因为冲突的缺失可能表示有一种潜在的张力,这种张力随后会失去控制地爆发出来。换句话说,把冲突排解出来,完全也可以是一种稳定的表现(Coser, The Functions of Social Conflict, p.94)。科塞甚至在他1967年出版的续作《再续社会冲突研究》(Continuities in the Study of Social Conflict)里进一步声称,冲突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常常也有正面的效果,因为冲突对社会来说也是一种学习过程,可以带来新的规则和制度。他认为,如果社会不允许冲突,就没办法拥有学习能力,长久而言也不具有持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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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70198 对于我们来说有一个观念很重要,就是冲突……可以迫使社会系统要有创新、创造力,使社会系统避免僵化。(Coser, Continuities in the Study of Social Conflict, p.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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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70200 我们可以用环保运动来说明这个命题。20世纪70和80年代,当时的联邦德国出现了大规模的抗议。那时候冲突冲击了日常秩序,甚至出现火爆的争吵。但是民主程序框架允许冲突,这带来了学习过程效果,让所有政党都赞同环境保护。就算人们实际上对于环保政策的执行并没有特别印象深刻的感受,或是就算不是所有政党都认可生态的重要性,大家也必须承认,当时的民主德国就是因为暴力镇压了生态运动,所以阻碍了社会在这方面的学习,使得民主德国在20世纪80年代不断产生严重的环境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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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70202 虽然科塞对帕森斯多有批判,但科塞根本上还是在功能论中进行论证。《社会冲突的功能》出版的时候,社会学已经出现了另外一些与功能论激进地断裂开来的发展。这些发展用冲突现象来反对功能论,并以此一步一步试着将冲突社会学建立为一个独立的、与功能论相竞争的理论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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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70204 在美国,这个运动与本迪克斯(Reinhard Bendix, 1916—1991)这个名字是分不开的。本迪克斯跟科塞一样,都是德国犹太裔学者,1938年移居到美国,并且先在芝加哥大学,随后在伯克利大学开始了后来极为成功的学术生涯。与科塞相对较快地将齐美尔的理论视为出发点,并且以较为复杂的方式与帕森斯的理论传统联结在一起的情况不同,本迪克斯是在其著作发展过程中慢慢摸索找寻“合适的”学者与一个合适的变迁理论。本迪克斯无疑受到马克思的影响,但从一开始他就敏锐地看到其理论的巨大缺陷,并且运用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 1805—1859)和尤其是韦伯的思想工具,来克服该缺陷。这个移向一个适当的社会变迁理论的追寻过程的标志性文章,是他在1952年发表的《社会分层与政治权力》(“Social Stratification and Political Power”)。文中,他不认同马克思理论将所有冲突都归于阶级冲突,这使得这个理论在经验层面失灵了。但是本迪克斯没有完全与马克思决裂;他认为马克思主义在根本上是一个“有趣的”社会变迁理论。所以马克思的社会学观点还是值得从马克思和他的拥护者那里拯救出来、加以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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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70206 ……我们不应该……抛弃让马克思主义理论如此有吸引力的重要洞见。在社会中产生的对立,尤其是内在于经济结构当中的冲突,可能——但不必然——会造就集体行动。分析者的任务,就是去发现集体行动产生或没有产生的情况。我相信,由于马克思热衷于预言,使得他预示资本主义有一条确定的发展道路,但这种确定性常常是他用他自己的历史感得来的。而正是因为他的这股热衷,让他没能洞察到关于阶级情境与阶级行动之间的关系的不确定性。(Bendix, “Social Stratification and Political Power”, p.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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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70208 在冲突理论,以及以下马上要讨论到的欧洲的冲突理论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学者的动机,就是想要将马克思的洞见从马克思那里拯救出来。这里我们先来看看本迪克斯自称的对马克思理论的大幅改写带来了什么后果。从上述引文可以看到,因为本迪克斯对阶级情境与阶级行动之间的关联抱持着怀疑态度,并且认为团体的集体行动就像个别行动者的政治行动那样,相对来说与抽象的阶级情境无关,所以他与马克思理论所深信的那样不同,他不认为社会变迁过程是可预测的。他更多地认为历史过程是偶然实现出来的,冲突团体与社会运动总是不断由“地方情况,历史上的前鉴,以及重大危机”所刻画的(“Social Stratification and Political Power”, p.602),所以任何超越历史的普遍性都是值得高度怀疑的。本迪克斯的命题可以明确地被诠释成对马克思主义史观的攻击。但因为他采纳了马克思的观点,认为历史过程中的冲突是很重要的,因此不令人意外的是,本迪克斯的著作的发展也越来越(即便常常是隐讳地)显示出对帕森斯思想体系的持续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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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70210 本迪克斯在1956年出版的著作《工业中的工作与职权:工业化历程中管理的意识形态》(Work and Authority in Industry. Ideologies of Management in the Course of Industrialization)是他的理论发展过程中很重要的一本书。在这部历史比较研究中,他探讨了英国与沙俄早期工业化过程,和美国与民主德国的“成熟的”工业化。本迪克斯所描绘的图像,跟帕森斯对组织的描述,以及帕森斯及其学生在几年后进行的关于分化理论与演化理论的研究,都完全不一样。本迪克斯在该书开头用了很挑衅的冲突理论措辞:“不论在哪里建立企业,都是少数人在指挥、多数人在服从”(Work and Authority in Industry, p.1)。甚至在描述层次上他的视角也跟帕森斯完全不同。帕森斯总是认为,组织会为了提升效率,以基于价值的劳动分工作为运作方针。受到帕森斯影响的关于社会变迁的文献,都或多或少将历史视为一个线性发展的过程,现代社会结构也是基于深思熟虑的理性来进行运作的。但本迪克斯不同,他认为社会变迁过程是充满冲突的。工业化不是一个自然发展的过程,而是一个许多团体(贵族阶级与市民阶级,工业家与工人,国家官僚人员与管理者)彼此斗争的过程,并且这种斗争会借助意识形态来加以粉饰和正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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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70212 然而,若不是有什么更正当的理由的话,几乎没有人会对指挥感到满意……而且许多人也几乎不会温顺到对这种正当理由完全没有怨言。(Bendix, Work and Authority in Industry, 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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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70214 本迪克斯在这本书的新版前言里强调,他的分析追溯到托克维尔和马克思,但他更为倚重的是韦伯的统治社会学(Work and Authority in Industry, p.XX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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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70216 对于不少冲突理论家来说,在古典社会学家中,韦伯事实上应可视为值得参考的学者。冲突理论传统中,涂尔干被大加挞伐,有时候甚至被认为不值一哂(参阅科塞的猛烈批评:Continuities in the Study of Social Conflicts, pp.153—180);但韦伯不同,他的著作对冲突理论来说是一个适当的出发点,可以用来批评马克思主义和结构功能论。当然,这个韦伯的形象,跟帕森斯在《社会行动的结构》中向美国大众介绍的韦伯的形象,就截然不同了。帕森斯首先是在涉及综合命题时诠释韦伯的。他将韦伯的思想,与源于功利主义和实证主义传统的马歇尔、帕累托和涂尔干,一并视作与他的“唯意志论的行动理论”有很高亲缘性的学者,而“唯意志论的行动理论”又正好认为规范和价值非常重要(见本书第二讲)。本迪克斯在他的著作《韦伯的学术肖像》(Max Weber. An Intellectual Portrait)中大力反对这种用规范主义诠释的韦伯形象。本迪克斯在他这本出版于1960年的著作中,把斗争面向——亦即韦伯的统治社会学——放在他对于韦伯的诠释的核心上,而不像帕森斯着重在韦伯的宗教社会学的世界观分析。通过不同的焦点,本迪克斯驳斥帕森斯与结构功能论把韦伯当作结构功能论的前辈的说法。本迪克斯用韦伯来隐讳,但相当扎实地批评帕森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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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70218 韦伯将社会视为对立力量之间的平衡,且至少在社会学研究的脉络里,他反对将社会结构诠释为一个整体。对他来说,社会学旨在对社会里的个体的可理解的行为进行研究,而集体——像是国家或民族或家庭——并不“行动”或“自我持存”或“运作”。……韦伯的做法,是将社会设想为一个身份团体的竞技场,每个团体都有自己的经济利益、声誉、面对世界和面对人的态度。(Bendix, Max Weber: An Intellectual Portrait, pp.26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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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70220 在美国社会学界,可能因为帕森斯范式的支配力量实在太大了,所以谈到“社会冲突”议题时,首先要么提出一种跟结构功能论互补的批判(像是科塞),要么对结构功能论提出一种根本的、隐讳的批判,但并非真的有另提理论的企图。本迪克斯是如此,但另外比如对非学术公众很有影响力的美国社会左派社会评论家米尔斯(C. Wright Mills, 1916—1962),其于1956年出版、对美国社会进行的权力理论与精英理论研究著作《权力精英》(The Power Elite),也是如此。但在欧洲社会学界的某些部分,尤其是英国和德国,在20世纪50年代对待帕森斯的著作时更多是持中立态度。这些社会学家在对帕森斯进行根本批判时,也试着发展出另外一种理论方向——即冲突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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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70222 在英国,有两位学者对20世纪50、60年代的冲突理论特别有影响力,即洛克伍德(David Lockwood, 1929—2014)与雷克斯(John Rex, 1925—2011)。洛克伍德在这段时间以大量关于阶级理论的经验研究而闻名。他以韦伯提出的分类范畴,对蓝领阶级意识与白领阶级意识进行分析。对我们来说比较重要的是,他也是率先对帕森斯的《社会系统》进行猛烈抨击的英国社会学家之一,并且他也借此批判提出一个完全不同于帕森斯的理论观点。他在1956年发表(且后来相当知名)的文章《〈社会系统〉评注》(“Some Remarks on ‘The Social System’”),强烈反对帕森斯的著作对于规范的过度强调,也反对帕森斯将物质方面的生活机会和非规范的利益排挤到理论的边缘位置。洛克伍德认为,我们应该对规范和物质利益要有同等的对待;对待帕森斯的社会化命题,与对待马克思关于(被某特定群体)剥削与因剥削而来的社会冲突,也应同等对待。于此,洛克伍德绝非不加质疑地运用马克思的范畴。相反地,如同本迪克斯一样,洛克伍德也反对马克思。洛克伍德认为社会冲突不是只由经济结构导致的。他以欣策(Otto Hintze, 1861—1940)的历史研究和韦伯的统治社会学理论为基础,指出军事的与政治的权力冲突也是需要重视的,而且这种冲突恰恰不能简化成经济情况来看。然而,虽然马克思狭隘地凡事都只从经济因素来谈,但只要对马克思的观点加以修正,就可以用马克思的观点对帕森斯的分析策略进行决定性的修改调整。简单来说,洛克伍德强调,帕森斯的理论取向与源于马克思的冲突理论取向,两者是可以“相辅相成”的。所以他要求将这两种取向结合起来,因为社会现实既有规范秩序,也有基于权力的“实际秩序”。在他之后出版的著作,他又刻意回到这一点上来(见:Solidarity and Schism. “The Problem of Disorder” in Durkheimian and Marxist Sociology)。但他在1956年时就已经提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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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70224 每种社会情境,都是由帕森斯原则上提到的规范秩序,以及由实际秩序或实际基础所构成的。两者对于个体来说都是“已然存在的”;两者都是外部的、具有强制力的社会世界。社会学理论会涉及(或应该要涉及)社会过程和心理过程,且在这两个过程中,这种双元意义下的社会结构是人类动机与行动的条件。规范秩序的存在绝非会让个体真的以对应着规范秩序的方式行动;同样地,已然存在的实际秩序的存在也不意味着某些类型的行为必然会出现。(Lockwood, “Some Remarks on the ‘Social System’”, pp.13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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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70226 雷克斯是英国另一位知名的冲突理论代表人物。他出生在南非,20世纪40年代到了英国,并且以对伦理冲突的分析而闻名。在《社会学理论的关键问题》(Key Problems of Sociological Theory)中,雷克斯指责帕森斯的理论发展是相当片面的。雷克斯认为,《社会行动的结构》值得赞赏,“这本书作为社会学思想的分析史是无可比拟的”(Key Problems of Sociological Theory, p.96),且基于该书的行动理论观点,冲突的存在也至少是可以想见的。但帕森斯至少在其结构功能论阶段,他的视野就只看得到一种没有间断、顺利制度化的过程,冲突就仅被视为例外(亦即个体的越轨行为)而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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