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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研究一下语言最简单的“配方”。我们需要两个人:一位是老师,一位是学生。老师用他随机选择的语言,一句接一句地说出语句。现在,学生必须要搞清楚老师使用的是何种语法。一段时间之后,学生必须对语法有一个(潜意识的)理解,能够自己造出新颖的句子。有一点十分重要:学生不能单纯地背下老师教授的每个句子,因为自然语言,无论是英语、孟加拉语还是中文,都拥有无穷无尽可能出现的句子组合。为了创造出新的句子,学生就要搞清楚老师所使用的词句组织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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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人脑能记住的语法固定模式是什么样的?学习理论显示,可以学习的语言的语法固定模式必须有一定的范围,这样,大脑就不会任意使用每一个自己想出来的表达方式。大脑不是一张白纸,可以任意推导出任何语法规则,而是限制在学习某种具体语法固定模式之上。这一人脑能够学习的受限语法固定模式,也就是乔姆斯基所谓的“通用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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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这个进化生物学家来说,需要从一位老师外加一名学生的理想化模式,转换到更为现实、更为混乱的社会模式。只要谈到进化,我们就需要从群体的角度出发来考虑问题。由此,我想要在一个由讲话者与倾听者构成的群体中,展开对语言学习和进化的研究。群体之中,每个人的讲话方式都存在些许差别。由不同个体组成的群体如何聚合出统一的语法,对于这个问题,我充满了兴趣与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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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之中,永远存在着迷雾般彼此冲突的信息。人们也许会使用稍有不同的语法。其中一些人散发着侠士气质,引得他人竞相效仿。同样,进化模式会覆盖接下来许多世代的讲话者。就像DNA的表达方式一样,语言也会在多代人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突变并相互竞争。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设计出了以下模型,将研究范围从进化博弈论扩展到了语言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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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有这样一群人,所有人都想要跟别人讲话。成功进行沟通的个人,就能获得奖励。奖励能提升他们的适应性,并留下更多的子孙后代,接纳他们的传承与文化。生物学上的奖励,就是以更快的速度进行繁殖;举例来说,他们能在寻找伴侣这件事上比他人更有效率。从文化角度上看,他们更容易将自身所使用的语法传播给倾听者和学习者。孩子生下来不懂得任何语言,但却拥有学习语言的能力。关键问题是:究竟是什么样的机制,引发了群体中通用语言的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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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进行数学分析时发现,当在学习过程中给孩子展示出很多冲突信息时,并不会出现语法一致性——每个人最后还是在使用不同的语法规则。这样的结果,就像《创世纪》里讲到的巴别塔的故事一样。对此,我们并不感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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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将语法规则传递给他人的时候,有两种办法可以将失误控制在最小化的范围内。第一,孩子需要了解更多数量的语句样例。第二,孩子需要更为局限的语法“搜寻空间”。换句话说,他们需要一个更为具体的通用文法,而这一通用文法由确定人脑基本结构的基因突变塑造而成。这是一个美妙的协同进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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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甚至能找到巴别塔坍塌的临界值,以及我们理解对方语句的任意概率。2001年,娜塔莉亚·科玛洛娃、帕尔沙·尼若吉和我在《科学》杂志提出了“语言学一致性临界点”的思想。我们发现了进化“自然法则”的惊人案例,从而认识到,孩子学习所需要的样例语句数量,跟通用文法中的可选语法数量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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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数学细节内容不看,我们发现,为了让讲话者群体进化出一致的语法,对于给定的信息量(样例语句的数量)来说,我们能指定通用文法的具体程度。从直觉就能看出,通用文法越具体,孩子学习某一具体语法所需要的样例语句就越少。在第6章中,我讲述了曼弗雷德·艾根和彼得·舒斯特如何找到了遗传学中类似的“自然法则”:对于给定的突变率来说,要想让遗传进化成为可能,基因组的长度就存在一个上限。超过了这个上限,一座遗传巴别塔的坍塌就只能给你一堆毫无意义的DNA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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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漏中的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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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你的人,会助(holp)你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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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错误的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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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总是在不断变迁之中。莎士比亚的作品有时会让人费解。其中模样奇怪的“holp”一词是一个古法拼写,还是笔误?原来,在莎士比亚于1589年到1594年间撰写这部剧作的时候,“holp”曾被用于“help”的过去式。这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子,因为这个词所讲的就是合作这件事。那句谚语说得好:“你若想幸福终生,就去帮助下一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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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语言领域的研究工作转移到了动词的进化上。但我这一阶段的研究工作是在哈佛大学进行的,而非普林斯顿。虽然我在哈佛拥有财务和情感方面的支持,但在那里成立我的新研究中心还是花了我一些时间,后来,我在普林斯顿的学生还在我之前捷足先登。这位学生就是埃雷兹·利伯曼。他曾在约旦河西岸,以色列的军事分界线——1949年停战线之外生活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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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等研究院时,埃雷兹总是不打招呼直接到我办公室来,而且每次他来的时候,我手头肯定正忙着钻研某个麻烦百出的问题。但后来我发现,无论当时困扰我的问题有多么复杂,我都可以与埃雷兹共同探讨。我喜欢他与生俱来的才华,喜欢他利用非传统独创性方法的非凡能力,而埃雷兹反过来也视我为“优质问题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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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雷兹完成了两份学生论文,一份关于数学,另一份关于哲学。在哲学论文中,他对“语言的哲学”进行了分析,这一哲学是由伟大的维特根斯坦提出,并由著名现代哲学家索尔·克里普克(Saul Kripke)诠释的。在这一哲学范畴内,我们的语言规则更为明确,其变化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人们也戏称这一哲学为“克里普克斯坦”,以此表示这是克里普克对维特根斯坦思想富有争议性的特殊理解。埃雷兹跟着我完成的数学论文获得了一等奖。这篇论文的主题是有限语言的学习。这一主题也与经典的“球体填充问题”有关。为了达到可以学习的目的,语言必须具有鲜明的区分,不至于彼此重叠,就像装在竹篮中的桔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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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纽约完成了为期一年的犹太教学习之后,埃雷兹跟我说,他想要申请哈佛研究院。在我自己产生前往哈佛的念头之前,就已经为他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推荐信。没过多久,我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那头的声音告诉我,哈佛大学“正在考虑埃雷兹·利伯曼的申请”。这位官员告诉我,利伯曼的简历很不错,但却没有收到关于他的介绍信。这时我才意识到,我的推荐信已经不知身处何方了,于是我在电话里给埃雷兹做了精彩的广告。他被录取了。从这个角度看,埃雷兹甚至打破了博弈论的主人——因《美丽心灵》而著称的约翰·纳什创下的纪录。纳什被普林斯顿大学录取之时,推荐信的内容是所有申请人中最短的。信上只写了这样一句话:“此人是个天才。”这一次很明显,在没有任何推荐信的情况下,利伯曼就被哈佛录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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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一年,埃雷兹成了我在哈佛的研究生。他讲出他的哲学时,颇有语惊四座的风采:一般情况下,人们会用一生的时间来研究他们撰写博士论文时学到的东西。但埃雷兹自己却并不想归于此类。他希望利用论文作为工具,来学习每一样事物,学习所有的事物。对他来说,一部论文并不是对未来研究领域的牛刀小试,而是一场知识的大杂烩。埃雷兹博士生阶段所进行的项目,足够他写出三、四份博士论文。但最后,却回过头来将第一个项目整理成为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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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知识上处于一种混杂的状态。只要别人愿意听他讲话,他就愿意与这个人结成协作关系。没过多久,他开始与伟大的基因大师埃里克·兰德(Eric Lander)共同开展研究工作。我们访问位于剑桥的Google办公室时,所有人都需要登记。而埃雷兹则不同,他在那里早已是知名人物,可以随时自由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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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因为一个不幸的原因,他的研究议程再一次发生了变化。他的祖母不小心摔了一跤,摔得很重,甚至到了致命的程度。于是,埃雷兹决定与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共同研究宇航员的平衡问题。而后,在这项研究的基础上成立了一家创业公司,制造可以诊断人们步履蹒跚程度的智能鞋底。他用来分析来自鞋底信号的算法,与兰德用来寻找基因的算法有异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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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埃雷兹加入到了我们对语言进化的持续研究之中。哈佛大学著名语言研究学者史蒂芬·平克在一次针对不规则动词的讨论中,为克里普克斯坦式哲学提升了新的高度。对此,埃雷兹说,克里普克斯坦式哲学对语言规则的理解依然渗透在他的思想之中。英语的一般规则是,在动词末尾加上-ed来形成过去时形式,但也存在很多例外情况,令埃雷兹兴趣大增。人们是如何学会违反语言规则,并创造出这一大串例外用法的呢?这种趋势随着时间的发展会发生怎样的变化?与富有创意的法国博士生让—巴普蒂斯特·米歇尔(Jean-Baptiste Michel)、“罗马人”乔·杰克逊(Joe Jackson)和蒂娜·唐(Tina Tang)一起,埃雷兹和我决定就此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我用了几年时间,收集到了研究所需要的数据。最终,我们将重点放在了动词的进化上。我们的使命很简单,就是要预测未来的过去时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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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娜·唐通过不辞劳苦的努力,从大量文献资料中寻找到了各种例子,我们对从《贝奥武夫》(Beowulf)到《坎特伯雷故事集》(Canterbury Tales)再到《哈里·波特》等作品中横跨1 200年的177个不规则动词的进化过程进行了研究。我们把握住了一些人们觉得根本无法测度的东西,并取得了惊人的成果。在古英语中表达过去时的7种规则中,只有一种得以幸存,这就是通过加-ed的后缀,形成一般过去时和过去分词形式。就像经历着自然选择的基因和有机体一样,词汇,特别是像“holp”这样并不以-ed做结尾的不规则动词过去时,也要在语言发展的过程中,受制于“规则化”的强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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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年前,古英语中共有177个不规则动词;到了中古英语时期(约公元1150年到公元1475年间的英语),还有145个。如今,在几个世纪的发展作用下,像“help”“laugh”“reach”“walk”“work”等词都已经完成规则化,也仅剩下了98个不规则动词。令人感到吃惊的是,“不规则词汇的衰退” 遵从着一个非常清晰的趋势,其中的“误差条”非常小。数学函数对这一衰退给出了这样的解释:使用频率较标准动词低100倍的动词,其规则化的速度会提升10倍以上。换句话说,动词进化的速度与其在英语语言中普遍性的平方根成反比。不那么经常出现的不规则动词,会被人们更快地遗忘。这样看来,不规则动词似乎与放射性原子有着相同的行为方式,也存在半衰期。我们可以根据不规则动词的使用频率,来计算其半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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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时的“I Know”,其过去时是“I Knew”。虽然小孩子会运用简单的语言逻辑说出“I knowed”这样的话,但“know”这一动词还尚未实现规则化。“I know”实在太常见,因此拒绝改变。孩子们在学会“grow”的过去时“grew”之前,也会说出“growed”这样的词。同样,“hit”(打)这个动词的过去时依然是“hit”,而非“hitted”。但小孩子们并不了解,可能会说:“妈妈,鲍勃打(hitted)我了。”妈妈纠正道:“鲍勃打(hit)我。”孩子道:“连你也打了?呵呵,鲍勃这家伙要倒大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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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需要经常听到这些不规则动词,才能记住。由此推论,相对不太常用的词汇,就更容易屈从于改变的压力。而像“to google”这样近现代产生的新动词,都是规则动词。总的来看,数学分析得出的结论,会令至今依然捍卫纯净法语的那些顽固不化的法国学究们惊骇不已。他们对英语外来词汇充满了恐惧与厌恶情绪。这些人不过是在浪费时间罢了,谁也无法与进化做对。同样,纯正英式英语的守卫者们,也要开始考虑采纳克努特式的姿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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