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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50234 巴比伦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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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50236 显然,希罗多德对巴比伦人的性风俗作了道德评价,但这无关紧要。有价值的是,通过希罗多德,人们知道了这一事实:直至公元前5世纪左右,巴比伦女人将贞操当着米利塔的面献给神——一位陌生男子的性风俗,仍有方兴未艾之势,而这个风俗的发轫时间,起码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8世纪的汉谟拉比时代,大体上相当于华夏民族的夏末商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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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50241 宗教行为的“神圣卖淫”具有无限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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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50243 据王书奴先生考证,当“神圣交媾”(Heilige Prostitution)在巴比伦出现时,中国巫娼也差不多同步出现。只是中国巫娼在历史上存在的时间不如巴比伦那样漫长,王书奴认为它的起讫年代应为成汤至殷纣的600余年间。在那个时期,巫觋掌握着极大的政、教权力,社会地位极高,有“史巫二职,并重于世”之说。巫觋之中,觋为男性,多掌祭祀、卜筮一类活动;巫则为女性,工言辞媚术,从楚辞中可知,其形象非常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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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50245 疏缓节兮安歌,陈竽瑟兮浩倡。 灵偃蹇兮姣服,芳菲菲兮满堂。(《九歌·东皇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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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50247 浴兰汤兮沐芳,华彩衣兮若英。 灵连蜷兮既留,烂昭昭兮未央。(《九歌·云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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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50249 入不言兮出不辞,乘回风兮载云旗。 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九歌·少司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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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50254 屈原《九歌》中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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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50256 如此艳丽的女子,且言辞动听、善与男子调情做爱,必然使社会崇尚巫娼,蔚为风气。从有关殷商的文献中,可以看出巫娼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有着极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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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50258 (汤)制官刑,儆于有位,曰:“敢有恒舞于宫,酣歌于室,时谓巫风;敢有殉于货色,恒于游畋,时谓淫风;敢有侮圣言、逆忠直、远耆德、比顽童,时谓乱风。惟兹三风十愆,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尚书·伊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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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50260 撇开那些预言式的恫吓不谈,从所谓“三风十愆”可知,中国巫娼的神圣卖淫有较明显的世俗化倾向,她们以自己的神职身份服务于“卿士”“邦君”一类人。这与巴比伦圣妓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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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50265 献给神的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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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50267 毫无疑问,古代巴比伦人是把最美的献给了神,意并不在人。理解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这差不多是世界各民族的共同想法。例如,上面所述的华夏巫娼。又如,在古希腊斯卡门德尔河一带,准备出嫁的新娘要到河里当众洗澡,并高呼“斯卡门德尔神啊,请接受我的贞操吧!”扮作神的男子这时便上前与她性交。当新人在阿芙洛狄特神庙正式举行结婚仪式之时,新娘必须从婚礼参加者中找出那个与她性交的男子,当众宣布:“那就是斯卡门德尔神,我把贞操给予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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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50269 希罗多德在《历史》中提到的塞浦路斯,是地中海连接东西方的海上交通枢纽。岛上法律规定:每个女人出嫁前都必须先在神庙中充作“圣妓”,以向路过该岛的陌生男子提供性乐。另一支闪系民族叙利亚人,也要求他们的所有女子,至少要有一次在神庙内献身给陌生客人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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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50271 其实,希罗多德对闪系民族性风俗的批评是含有明显偏见的。雅典、科林斯的神庙内同样充斥着成百上千的“圣妓”,随时随地都在把自己奉献给“神”。这位“历史学之父”所写的历史,读起来常常令人觉得更像是文人写的游记;由于天生就缺乏学者的严谨,所以还在他的同时代里就遭到了希腊人的嘲讽。比希罗多德晚出生50来年的希腊历史学家、文学家色诺芬,就指责过希罗多德不分神话与史实;而且,色诺芬本人有过的一件壮举就已经证明,圣妓在希腊早就普遍地存在着——色诺芬参加奥林匹克竞技赛之前,向雅典公众发下大愿:如能夺冠,立刻捐献50名圣妓予神庙中。事后果然没有食言。希腊文献还表明:直至公元2世纪,希腊文化影响下的吕底亚仍然存在着为宗教而献身的“圣妓”。《圣经·旧约》则记载了亚摩利人的律法:所有将要出嫁的女子,须先卖淫7日,方可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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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50273 把贞操献给神的风俗,在印度同样的源远流长。婆罗门教徒每年都要举行一次庆典,以纪念韦须奴出第八化身——偏净天。庆典中以一位青春少女为祭品。行祭前少女要经过严密审查,确定其具有旺盛生殖力。行祭时将少女置于黑暗的庙堂里,以使她相信正在与她交媾的是“神”。印度其他一些供奉有神的灵根的庙宇,则允许女人们前去献身,这些神庙的祭司们扮做神,与自愿献身的女人交媾。此风一直绵延至今,东印度一些地区的女子,年满十岁时便在父兄强制之下去神庙作处女祭——以庙内供奉的石制或木制或象牙制的灵根,戳破处女膜;有些地方是由僧侣或巫师代为“破处”,但女方必须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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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50278 被献出的少女相信,她在与神交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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