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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世纪基督徒诗人赫伯特(George Herbert)写了三首关于爱的诗,但最有名的是最后一首,诗名就是《爱(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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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款款相迎,我却踌躇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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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尘垢满面,罪污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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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却洞悉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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怜我进门之初,沮丧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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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便殷殷走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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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我柔声问询,有何求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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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贵客,配得莅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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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你莫属为我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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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恩负义,无颜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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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非我造,你之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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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言极是,但我已玷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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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让我蒙羞到底,罪得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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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之罪债,岂非我已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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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言极是,且让我为仆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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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坐下,且吃我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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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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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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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主人)请诗人(客人)进去坐席,可是,由于诗人晓得自己的罪孽,便自惭形秽,“踌躇不定”,并且退到门口。然而,主人却“洞悉分明”,看见诗人驻足,就来对他讲恩言,好像古时候客栈掌柜问客人:“您还需要什么?”客人回答说,他需要一样重要的东西——他感觉自己没有价值,不配得到爱。主人的回答既切合实际又充满信心:他要赋予客人价值。他并非因客人可爱而爱之,而是要用爱让客人变得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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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还是半信半疑,说他甚至不敢抬头正视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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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这位神秘的主人终于显明自己的真实身份。“我就是那位造你眼睛的,你知道,并且我造它们本是叫你认识我。”客人现在晓得爱是谁了,所以称爱为主,但他心里还是感觉没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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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让我蒙羞到底,罪得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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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之罪债,岂非我已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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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客人怀有最深的恐惧和疑问,也无言以对这句回答。于是,主慈爱而坚定地命令他坐下。现在,宇宙的主宰,这位曾谦卑地为门徒洗脚的主,在桌前服侍他这个不配的宠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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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坐下,且吃我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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