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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1624 早在19世纪初,一些社会哲学家就发现天气变化与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而近20年来,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更多。比如Rottom(1985)的一项档案研究发现空气污染与暴力犯罪有关。Baron(1978)的研究发现犯罪与温度有关,他通过研究发生在夏天的城市暴乱与气温的关系,发现其呈现出倒U型曲线,在81—85华氏度时,暴乱的数量最多,当温度较低或很高时,暴乱发生的数量较少。但是由于他们没有考虑不同温度的持续时间,使得这个结论受到Carlsmith和Anderson等人的批评,其中Anderson用概率论对这一曲线加以修改,指出在特定的温度范围内,暴力事件的发生与温度呈现线性关系,也就是说,在38—41摄氏度内,随着气温的升高,人们的暴力倾向会增强,但是在超过这个温度之后,由于人们外出的机会下降,所以暴力行为产生的机会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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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1626 2.兴奋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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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1628 由于侵犯行为总是伴随着情绪的激起,所以心理学家想知道由于其他刺激所引发的生理上的激起,是否会转移到侵犯性冲动之上。D.Zillmann(1972,1994)等人在研究爱情行为的时候发现,由其他刺激诱发的情绪激起会转移到爱的对象之上,他称这一心理过程为兴奋转移(excitation transfer)。Zillmann认为兴奋转移也可以解释侵犯行为的发生。在他的一项研究中,Zillmann让实验者的助手或者激怒男性被试,或者用中性的态度对待男性被试。然后再让其中一半的被试从事大运动量的锻炼,而另一半被试不锻炼。稍加休息后,给被试提供了一个电击助手的机会。正如Zillmann所预料的那样,愤怒且锻炼的人比愤怒但没有锻炼的被试用更高的电压电击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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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1630 3.侵犯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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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1632 Berkowitz(1967,1979)发现,情境中与侵犯相关的一些线索,如刀、枪、棍等器械往往会成为侵犯行为产生的起因,他把这种现象称为武器效应(weapon effect)。除了刀、枪等明显的侵犯性线索,与死亡、邪恶等相联系的黑色也是引发侵犯的线索。比如Frank(1988)等人就发现,在职业棒球和橄榄球比赛中,穿黑色服装的一方经常受到的惩罚比浅色一方的多。实验研究也证明,穿黑色衣服的赛马选手也表现出更高的侵犯性。M.Carlson(1990)对23项研究所做的元分析发现,与侵犯有关的线索不仅可以引发侵犯,并且能够使已经愤怒的人的侵犯性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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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1634 4.去个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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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1636 去个体化(deindividuation)是由心理学家Zimbardo(1976)和Festinger等人提出来的一个概念,它是指群体中的个体有时候会失去对自己行为的责任感,使自身自我控制系统的作用减弱甚至丧失,从而做出平时不敢做的反社会行为。早在法国大革命的时候,这种现象就引起了学者的关注。法国社会学家Le Bon(1896)在研究群体行为的时候就发现,在群体中,个体的情绪会很快传给团体的其他成员,从而使得处在群众中的个人表现出一些独处时不敢表现的行为,他把这种情绪传递称为社会传染,并撰写了一本名为《乌合之众》的专著。直到后来的Zimbardo和Festinger才把这种现象叫做去个体化。这一方面的内容我们以后在第八章中还会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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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1638 专栏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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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1640 谁是真正的刽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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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1642 从表面上看,亲社会行为与社会规范的要求相一致,而反社会行为违背了法律和社会规范,因此人们常常认为反社会行为不好,但实际上正好相反。人类历史上大部分最残忍的暴行都是由与规范相一致的官方行为所铸成的。二战中纳粹分子杀害600多万犹太人乃德国政府的官方行动命令。70年代中期波尔布特政权控制下的柬埔寨,300多万高棉人被杀害也是政府命令。斯大林时代的苏联,成千上万的人被清洗也是政府的合法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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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1644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所有这些暴行都是由国家或团体的合法领导所铸成,并宣称是为整个国家着想。纳粹堂而皇之地宣称:他们的目标是为“净化”德国人种,其他的政府则是以恢复“法律与秩序”为由。与这些暴行相比,任何年代中的个人谋杀事件均微不足道。因此,人们已经意识到:放纵的政府比放纵的个人更具危险性。所以,对一个组织、团体、甚至是一个国家政府行为的约束,要比对个人行为的约束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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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1646 5.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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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1648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酒精能使人变得易于被激怒及好斗,许多相关研究支持这种假设。比如Bushman(1990)和Gustafson(1992)就用实验研究证明,过量饮酒的人易于被激怒,从而表现出高的侵犯倾向。那么,为什么喝酒能使人们变得好斗呢?一些研究者认为是酒精给侵犯行为提供了直接的生化刺激,使得喝酒的人的激起增加,我们俗话说的“酒壮人胆”就是这个意思。而大多数的研究人员则认为酒精降低了人们对侵犯行为的控制,Hull(1986)和Steele(1988)等人称之为“去抑制”(disinhibition),强调这种抑制对暴力行为的影响。第三种解释认为酒精改变了人们处理信息的方式(Bushman,1993,1997;Bushman&Cooper,1990)。喝醉酒的人经常对最初和最突出的社会情境特征做出反应,会倾向于遗漏细节。例如在清醒的情况下,如果另一个人踩了你的脚趾,你可能会发现这个人不是故意踩你的。但如果你喝醉了,你可能会忽视这个细节,就好像他是故意那样做的。在后一种情况下,你更有可能做出侵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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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1650 6.社会赞许与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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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1652 众所周知,我们总是从他人身上获得一些提示。如果一个你所尊重的人或者组织表现出了攻击,将会对很多人的态度和行为产生非常大的影响。例如:在最近的研究中,Brad Bushman和他的同事对被一些宗教认可的侵犯性行为的故事的影响进行了研究。如我们所料,他们在圣经故事里发现一个带有侵犯性的故事,在那个故事中,上帝认可了暴力行为,这样在阅读过这个故事之后,读者可能会表现出更多的侵犯性行为。有趣的是,这种作用同时发生在宗教信仰者和非宗教信仰者身上(Bushman,Ridge,Das,Key,&Busath,2007)。侵犯性的模仿作用不限于和前文中描述的那样只发生在宗教环境之中,而是会发生在所有人身上。对于孩子们而言更是如此。孩子们以暴力方式解决冲突,经常是因为在模仿成人或者和他们年龄相仿的人。特别是当他们看到这些人的侵犯行为得到奖励时。举例来说,在大多数运动中,越具有侵犯性的球员往往会得到更高的声誉(和更高的薪水),越有侵犯性的球队获胜率越高。这些运动不需要温文尔雅的球员,如同著名的棒球经纪人利奥·迪罗(Leo Durocher)所说的“好人最终会完蛋”。研究资料证明了他所说的话。在曲棍球员当中,那些最经常因为攻击过度而被停赛的球员,刚好是得分最多的球员(Mc Carthy&Kelley,1978)。运动员经常是儿童与成年人的模仿对象,他们被模仿的除了名誉与声望以外,还包括攻击过度。儿童模仿最多的当然是他们的父母,如果他们的父母在小的时候遭受虐待,那么这会导致以后的一系列虐待。实际上,很大一部分进行虐待的父母在小的时候也受到了父母的虐待(Silver,Dublin,&Lourie,1969;Strauss&Gelles,1980)。许多专家预测,当小时候在身体上受到父母的攻击时,他们就会习得“暴力是管教孩子的正确方式”这一理念。当然,这并不是我们从家庭资料中可以得出的唯一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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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1654 (三)减少侵犯行为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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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1656 一个人在某种情境下是否表现侵犯行为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因素:个体愤怒程度、个体表达愤怒的倾向以及个体是否为了他人才表现侵犯行为,与此有关,减少侵犯行为的方法包括下面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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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1658 1.利用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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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1660 按照行为主义的观点,惩罚能够减少一个人的侵犯冲动。但惩罚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尤其当涉及侵犯的时候。一方面,人们可能会认为对一项侵犯行为进行惩罚,能够减少它发生的频率;但从另一方面来讲,既然惩罚本身往往采用侵犯形式,那么惩罚者实际上是在对他们想要压制的人示范侵犯行为,这将会引发被处罚者模仿自己的行为。对孩子们而言,这种观点尤为正确。就像人们所看到的那样,在惩罚环境中长大的孩子,也容易具有暴力倾向。比如Straus等人(1980)系统地研究了家庭暴力的社会影响,发现惩罚能使受惩罚者更具侵犯性,不论是因模仿还是由于受惩罚者愤怒的增加。更为重要的是在一个家庭中,这种侵犯性可由上一代传递给下一代。在一项研究中发现,已婚而且曾看到过父母相互攻击的男性,有35%的人在过去一年中打过自己的妻子;而从未见过父母有暴力行为的人中只有10%的人在过去一年中打过自己的妻子。女性的比例也基本类似,分别是27%和9%。因此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儿童期曾受过惩罚的人,长大成人后更可能以暴力行为对待家人,父母可将其暴力倾向传给下一代,Straus等称之为“家庭暴力的社会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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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1662 对侵犯行为的实验室研究发现,惩罚实际上只能起到一种威慑作用(Bower&Hilgard,1981),但这种作用只有在以下两个理想条件下才会成立:一是惩罚是迅速的,它必须在侵犯发生之后马上发挥作用;二是惩罚是不可避免的。但在现实生活中,这些理想的条件从来不会出现。比如即使在司法实践中,那些暴力犯罪的人被逮捕、控告、审判和判刑的概率并不高。并且考虑到司法部门谨慎的工作态度和累积的案件,迅速做出反应几乎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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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1664 最近的心理学研究表明,惩罚只能抑制人们明显的侵犯行为,但同时可能导致更多隐蔽性的侵犯行为,而后者的危害性更大。心理学家常常把有侵犯倾向的人们分为两类:控制不足侵犯型和控制过分侵犯型。前者是指那些经常犯小错误的人,这类人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后者则是指那些平常把自己隐藏得很好,这些人一旦犯罪,就是罪大恶极。利用惩罚减少侵犯行为对前者有用,对后者作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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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1666 2.降低挫折与学习抑制自己的侵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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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1668 由于侵犯行为与挫折有着紧密的联系,所以通过降低挫折来减少侵犯行为也是一个较好的方式。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常常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成为他人的挫折制造者。同时,我们还要学习对自己的侵犯行为加以抑制或控制,我们可以设身处地地从对方立场出发,看看自己的行为到底会给他人造成什么样的危害。体验一下他人的痛苦,并通过自我意识反省自己,都能够有效地减少自己的侵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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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1670 我们已经知道,当别人遭受挫折时,如果知道对方并非有意,这样的挫折就不会转变为愤怒和侵犯。所以使侵犯减轻的方法之一就是挫折制造者为其行为负责、通过向他人道歉,并且表示同样的事情不会再发生来减少侵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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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81672 3.替代性攻击与宣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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