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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366 光绪二十一年(1895),两江总督张之洞设立上海滩地升科局(以下略称为升科局)。在上海道台的监督下,由该局负责上海、宝山两县关于黄浦江沿岸滩地的清丈及官有滩地的转让,并决定将由此产生的利润,充作购买纺织机器的经费。除了新发现的滩地之外,包括漕田、芦洲中没有官契,或超过官契所记载面积的土地,由局员的候补知府许宝书负责一律进行没收,并将此列为官有地,成为转让对象。此外,也没收了上述对象以外的准折地,因此出现了许多失去生计手段的乡民,弊害甚巨。不仅如此,一直持续到光绪二十六年(1900)的清丈,新掌握的滩地面积及通过转让所获得的利润等数据下落不明。并且升科局的支出,及用于纺织机器购入费用之外的用途,也不甚明朗。[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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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368 光绪三十二年(1906),鉴于这种情况,户部认为“谓钱粮鱼鳞册籍,在县署存续。局员呼应究多隔阂。田赋本地方官专职,此后归地方官经理”,下令两江总督废除升科局。对此两江总督提案将滩地行政置于上海道台的管辖下。结果,上海道台将升科局员中的精通业务者派至会丈局,并在上海县知县的管辖下进行滩地行政。上海道台派局员至会丈局,事实上意味着两个机关的合并,秦锡田对此坦言:“从前两局互相牵制,未便通同。作弊者今则狼狈为奸,肆无忌惮。弊病百出,不可殚述”,这样的变化带来极为严重的后果。[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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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370 发生这种情况则与道契的存在息息相关。道契是指外国居留者在租借土地时,由中国官方发给的土地借贷契约文书;由于印有上海道台的捺印,故被称为道契。上海租界开设之初,外国居留者与土地借贷的相关业务并无特定管辖机关。直到光绪年间,由于租界扩张,使得土地借贷相关的冲突矛盾日益增多。上海道台龚照瑗于光绪十五年(1889)派人新设会丈局,让各国领事与上海县知县共同处理土地借贷等业务。[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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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372 实际发放道契的机关会丈局,由于使用的是原来的升科局员,产生了新的违法贪污手段。依据秦锡田上呈的《上海宝山绅士呈督抚院请撤上海滩地升科局》所言,升科局员滥用职权,勾结一部分商人,将伪造的土地所有证书篡改为道契,并挪用清丈过的滩地用以出售。产生巨大的挪用滩地利益的背后,与中国奸商、升科局员及对此默认的上海道台、洋商及列强势力三者具有紧密关联。具体的当事者可以久记、公和祥(怡和洋行建于虹口的大型码头商号)及大商人“奚朗”为例。由于登录道契手续上需有县的登录证,虽然有地方精英人士的倡议,知县进行了调查,但迫于上海道台及美国领事的压力,事实完全被掩盖。[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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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374 关于东、西方官民之间各种利益交错的上海土地行政,对地方精英人士而言,和会丈局与升科局的监督官上海道台间的对抗关系,可以说是最大的问题。例如,秦锡田在杨浦局董周希濂的传记中,描述了以下事件:[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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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376 沿浦未升科涨滩,乡民争砟芦苇,动辄械斗。君请邑令汪懋琨拨充蒙学经费,已准谕亭耆协保查丈,而蠢保莠民串卖于沪南木商。君请县撤惩逮保拘押。木商惧,贿君千金请息事,君坚却之,木商遂贿通某道檄县释保。君之志愿未酬,尝引为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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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378 此处升科局的名称虽没有直接出现,但不难想象:上海南市的木商与地保相互勾结,强买滩地,经由升科局员利用上述手段,使滩地成为道契登录地之后,进行转卖。上海道台强迫知县释放与之有关系的地保,也是因为若被人发觉自己是当事者,参与了土地行政背后的黑幕,必定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清末任上海道台的官员之中,后来荣升督抚及外国大使的例子不少,这固然是在处理租界事务期间培养出的政治手腕,但也很难否定他们在租界所建立的人际关系及巨额的不法收入,也产生了极大的作用。[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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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380 于此之前,当劝学所成立之际,上海县精英人士要求升科局,将售出滩地所获利润,并购入大生纱厂官有股份,以利润的一半作为劝学所经费,但最后并未实现。就上海道台派升科局员至会丈局任职一事,精英人士在光绪十四年(1908)向上海道台提出了停止派遣局员的呈文。[48]并且在第二年,由秦锡田代表上海、宝山两县的绅士呈报督抚,陈述“上海县升科事,宜专归县办,不另派委。仍将会丈局大加整顿”,请求废止升科局。[49]精英人士以废止升科局、整顿会丈局来抵制上海道台的非法行为,让升科事务由原先的知县管辖,意图在掌握土地行政的范围内继续保有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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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382 针对上述上海县土地行政的情况里,秦锡田在宣统元年(1909)的江苏谘议局第一届常会上,提出关于清丈的《清查荒地宜通查全境议案》,并做如下陈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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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384 厘正图籍,本为地方自治入手要着。故清查州县之荒地,不如清查州县之全境,尤为扼要。查宁属之通州、苏属之宝山县,业已办有成效。拟请两院行取通州宝山章程,通饬各厅州县,参酌地方情形,仿照实行。先设速成测绘学堂,限令半年或一年毕业。学成之后,分赴四境,实地绘丈。检核单串,对勘图册。按亩清查,一丝不漏,则旧荒新涨,以及无粮无主之田,水落石出,朗若列眉。从前隐匿侵占各弊,一扫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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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386 开始实施清丈较早的地区,可以举通州与宝山县为例。尤其作为上海县邻县,宝山县一直是20世纪20年代上海县清丈开始之前,地方精英人士主导相关事业的模范及正当性依据,屡次被秦锡田所提及。[51]若依宝山县的事例,营运、管理清丈事业的清丈局及培养土地测量人员的绘丈学堂的主要人员,皆由担任地方自治的精英人士所把持。[52]以往由县衙门管理、可以随意分担税额及成为非法行径温床的鱼鳞图册,在清丈局、绘丈学堂的主导下,可以将正确的土地所有情况及课税信息与精英人士共享,从而防制县衙门的任意征税。更进一步,这意味着,附加于税中被征收的自治经费,可以合理地分配给地方,精英人士掌握了自治的实质性主导权。也就是说,地方精英人士推动地方自治,鲜明地凸显出与州县传统的基层行政机构之间的对抗关系。从清丈一事中可以看到,对地方精英人士而言,指出过去基层行政中知县、胥吏的惯性行政机能存在问题,进而取而代之,是地方自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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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388 近代中国的乡土意识:清末民初江南的地方精英与地域社会 [:1702488865]
1702490389 第三节 民初的地方行政财政与秦锡田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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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391 本节着眼于清末地方自治制度引进后出现官民对立的各种原因。以秦锡田的活动,分析20世纪20年代上海县地方行政、财政的官民关系的实际情况,以及从中展现出来的地方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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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393 一、作为地方利益代言人的秦锡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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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395 清末秦锡田在江苏谘议局所提出议案中,关于确保地方财源进行的征税改革,在辛亥革命后召开的临时省议会上做出决议。秦氏在姚文楠(1857―1934)[53]的传记中,描述如下:[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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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397 宣统纪元,江苏谘议局成立,先生被选为议员,审查财政重要诸案,辨析公私之性质,消弭官民之争端,以定兴利除弊之计划。清社既屋,国体变更,开临时省议会于苏州,改忙漕征收之法,革货物通过之税,剔除火耗平余之规费,而归之地方。其他一切专制之敝政扫荡无存。皆先生主其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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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399 该决议随后由省议会议员提出了财政法案,在纠举不法征税之际虽被看成法律依据,但并没有行政机构将其履行。1914年地方自治制度停止后,县及市乡等地方税以形形色色的名目复活,以充实省府财源为借口,甚至企图加收新税及新附加税。[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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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401 面对这种情况,1916年省议会的恢复,使得“地方社会的民意”在一定程度上能通过省议员传达至行政机构。秦锡田在之后不久,马上复职为省议会议员,第二年在省议会上提出了有关税制的两项议案,都反对增税。[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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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403 关于田赋征收,秦锡田对省行政机构计划设置省附加税及正税征收费等新式名目,列举了征税上的六点谬误和不当的理由。不管参照合法性、现状还是惯例,省行政机构都不具备正税征收的正当性,从而主张省长不应实行以国税征收为后盾的附加税。此后,基于省议会第二次常会决议案内容,要求省长向财政部请求不附加征收费,国税的行政经费由国家负担,省税的行政经费由各省独自负担。[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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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405 然而结果是:征收费被附加于正税,秦锡田的陈情徒劳无功。[58]地方精英人士虽然通过省议会,企图整饬征税制度,可是省议会并不能有效限制行政机构。此外,省议会运作本身也有很大的问题。正如“盖权利之心日渐发达,旧道德日渐坠落矣”的总结那样,省议会成为主要利益争夺的战场。在以诗的形式写成的《七十自述》中,省议会的样貌如下文所述:[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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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407 省会开春初,人才何济济。利欲每熏心,强词能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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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409 吾辈逆潮流,硁硁持正谊。岂徒蚊负山,翻若蠡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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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411 解散经三年,尚不知改悔。筑室与道谋,成功本难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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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413 在《七十自述》里,秦锡田对于自己在谘议局省议会的活动,吐露了“每届开会,惟随诸老背后,准时到会而已”,自觉非常羞愧。[60]例如,清末留学日本学习法政学的雷奋(1871―1919),以及后来倾向革命思想的黄炎培(1878―1965)等议员,即在江苏谘议局高谈阔论,[61]从《申报》里可以确知省议员活动对当局发挥的影响力。相较于此,代表上海县及其周边农村精英人士的秦锡田,即使在省级的政治舞台上担任 “民意”代表,能够活跃的余地似乎并不太多。此外,在第一节中可见,秦锡田被选为江苏谘议局及江苏省议会议员,肩负了以农村精英人士的身份将“下意”传达到省级政治舞台的期待,必须有一定的人脉,而非以崭新的政治思想或支持特定的政治党派主张为背景。以上可以看出,秦锡田毋宁是以地方利益的代言人身份,亦即作为将乡村层级精英人士的陈情,向县、省等上层传达的沟通渠道,而被寄予厚望。[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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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0415 秦锡田在1919年辞去省议会议员之后,1921年担任上海县公款公产管理处(以下略称为款产处)总董,专门负责县级 “自治”中的地方财政问题。秦锡田也确实将乡村社会中的问题向上传达,并努力完成大家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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