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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玉人”、“草人”、“泥人”,好像人在含金量上就四个等次,其实还可以细分若干等次。如果把四个等次再分为上、中、下三档,就是十二个等次;如果把四个等次再分为十个档次,就是四十个等次。即使四十个等次,也只适用于一般情况下人的等次的区分。在极端情况下,最高等次的金人和最低等次的泥人之间,其等次差别何止“千倍”、“万倍”,简直是无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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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等次的人构成人群,人群表现为一个数字,这个数字通常由前面的整数和后面的一串零组成。有人说,人群中的天才人物和精英人物是前面的整数,而普罗大众是后面的那“一串零”。如果借用这个说法,那么我们这里的金人和玉人就是前面的整数,而草人和泥人就是后面的那“一串零”。社会人群的活动,总是“整数们”在前面开路,一串零在后面跟随着摆动。人类历史不是英雄单独创造的,也不是奴隶单独创造的,而是英雄和奴隶共同创造的,但英雄的作用比奴隶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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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玉人、草人、泥人,到底差别有多大呢?如果我们以丛林中的不同动物来比照他们之间的等次和分量,将是什么情形?我看即使把金人比作恐龙、大象,把玉人比作虎豹豺狼,把草人比作牛马猪羊,把泥人比作老鼠爬虫,也不一定能把人的能量差别充分反映出来。事实上,从分量等次的角度看,人群状况胜似丛林状况。可人类与动物界不同的是,动物界大象就是大象,老虎就是老虎,爬虫就是爬虫,它们各自名称不同,外形上也存在天壤之别;人类则不同,大象、老虎级别的人和老鼠、爬虫级别的人都叫“人”,外形也相同。差别巨大的生命裹着相同的外表,这到底是要表现一种平等,还是要表现一种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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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悲可叹的是,人的等次、强弱状况不但不会收敛,还会发散和不断强化,原因在于联姻和继承。金人、玉人会进行强者联姻,草人、泥人则会被迫进行弱者联姻(请注意,“联姻”在这里不仅指婚姻,还包括“社交范围”)。之所以说弱者“被迫”,因为弱者想高攀较高等次的人高攀不上,只好在同等次的人群中进行联姻。从理论上说,人们只能同自己的“等价对象”联姻,所以人们常看到一个美丽的明星和一个商界富豪或高官联姻,一个盲人和一个跛脚人组合。一个更好的表述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用社会学家的眼光看,这个世界充斥着各种俱乐部:最常见的是耀眼夺目的富人俱乐部、权贵俱乐部、美人俱乐部,以及由这三个俱乐部联袂产生的“强者俱乐部”,至于各类弱者,出于互帮互助的目的,其实也是有自己的俱乐部的,不过由于它们寒酸、无力,常常处于灰溜溜的隐秘状态。因此,人们经常能看到权爷们、款爷们、美人们聚集在一起“煮酒论英雄”,讨论如何宰制天下、分配金银、炒作绯闻,却很难看到弱者俱乐部能搞出什么新闻来。当强者炫耀胜利的时候,弱者除了躲在暗处舔伤口外,还能干些什么呢?强者联姻会造成优势叠加,弱者联姻则会造成弱势叠加。强弱分化不但通过横向联姻得到加强,还会通过代际传递进行累积。通常强者阶层的子弟(什么“官二代”、“富二代”、“学二代”、“星二代”)会在很高的起点上与他人进行优越的竞争,寒门子弟则搞什么都要付出额外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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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的强弱差异是决定人们层级地位的一个基本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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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横向的叠加和纵向的累积,势必使强者阶层愈来愈强,弱者阶层愈来愈弱,再加上强者阶层对权力杠杆、金钱杠杆、社会资源杠杆的垄断,总会出现一种把弱肉强食推向极端的趋势。一旦极端状况出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闹得登峰造极,社会就会断裂,革命就会爆发。革命会带来改朝换代、重新洗牌的效果,但它也只能在短期内使弱肉强食的状况得到消解。当“新开茅厕三天香”过去之后,在自然秩序的支配下,弱肉强食的现象又会出现,然后慢慢累积、发散,直至下一次重新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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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人类个体生命之间还保持着巨大的能量差异,真正人人平等就很难出现。因为兔子不可能迁就乌龟的速度,虎狼不可能照顾牛羊的生存,强者一定会抛开弱者的均等要求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从长期看,不论在什么制度、什么生产关系、什么权力分配格局下,强者总会进入优等阶层,弱者总会坠入劣等阶层。除非你不许人们自由竞争,强制他们统一按弱者的步幅“齐步走”。阶级分野和阶级斗争,总是与个体生命的天赋不平等纠缠在一起。甚至可以说,不是人们的阶级地位决定他们的强弱态势,而是人们的强弱禀赋决定他们的地位层级。所以即使一场社会变革给所有人带来了平等地位(把他们置于同一起跑线上——同等财产、同样上学读书),要不了多久强者和弱者又会分野为不同阶层。20世纪70年代中国农民的财产和社会地位是相当平等的,人民公社解体时,他们以平等的起点进入自由竞争,20年后,能耐大的农民已经把老实巴交的农民远远抛在了后面。社会阶层之间的纷争永远包含着强者与弱者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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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元素:人类不变事物中的基本构件 三、生命法则与人类自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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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自然秩序就是弱肉强食秩序,弱肉强食是生命法则。在一切生存资源稀缺、争斗不可避免,而个体之间存在强弱差异的地方,这个法则都会发生作用。人类的弱肉强食表面上不像动物界那么难看,但在文明缺位的情况下,其实质内容往往更加惨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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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类自然秩序源于生命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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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等次、不同能力的人在人类群体中,会怎么样呢?理想的状况当然是互相关爱、互相帮助,大家都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一片温情脉脉。但历史告诉我们,这种乌托邦景象顶多在直系近亲间存在(往往还不能持续存在)。在社会群体中,个体之间虽然仍存在帮助、合作和关爱,但主旋律始终是竞争、摩擦和争斗。这种状况不仅被人类历史所证明,也可以从理论中推导出来——个体生命之间的竞争、摩擦、争斗是生命法则作用下必然要出现的一种自然秩序。什么是生命法则?什么是自然秩序?前面讨论动物时已有涉及,此处再作一表述。生命法则由下面三条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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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体生命对自己在生存中的苦乐感受大大超过对其他生命在生存中的苦乐感受,因此,个体生命首先关心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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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生存资源稀缺时,个体生命会为了自己获得生存资源而与其他个体展开竞争和争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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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竞争或争斗中,强者获得胜利,弱者遭受失败,也即弱肉强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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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命法则作用下的群体秩序就是自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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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这三条解释动物界弱肉强食的自然秩序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也是完全正确的。用它来解释人类社会则会遇到问题。人类社会不同于动物世界的地方在于人类有文明,从而可以使生命法则支配下的自然秩序得以修改。但我们这里的目的,恰恰是要把文明抽离出去(抽象掉),看看在没有文明起作用时人类的自然秩序是一个什么样子。把人类自然秩序看清楚之后,我们再把文明放进去,最终的目的在于检视人类自然秩序的哪些方面适合文明去阉割、剪裁、限制和修改,哪些方面不适合文明去阉割、剪裁、限制和修改。把现实中存在的东西抽象掉,看这个东西不存在时事物会怎么样,这是一种科学研究方法。比如物理学家把摩擦力抽象掉,发现了物体在没有摩擦力时会按它的初始速度做匀速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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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抽象掉文明之后的人类社会,其自然秩序将是什么样子呢?几乎可以肯定地说,这样的人类社会比任何“动物种群内”的社会都要恐怖得多。这倒不是因为人的本性比其他动物更恶劣,而是因为人发展出了高级智慧。当生命本能与高级智慧相结合,那一定会导致最惊人的罪恶。举例说,老虎狮子猎杀牛羊,是一种生命的本能,从损人利己这个角度看,也是一种恶。但老虎狮子的恶是有限的。第一,它们除了用自己的四肢和牙齿扑杀牛羊外,不知道利用其他工具;第二,它们在猎杀一些牛羊,吃饱了以后,在下次饥饿来临之前,不会再猎杀;第三,对于来抢食的同类或异类,它们只会用自己的身体去驱赶,不会利用武器将它们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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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获得智慧的人面对牛羊(猎取对象物)时,就比老虎狮子厉害多了:第一,人会利用各种武器、各种方法(刀枪、药物、陷阱、光电)捕杀猎物;第二,人吃饱了之后,还会不断猎杀,因为他们会设法存储猎物(如冷藏、腊干、圈养),还会设法与他人交换,货币出现后,他们还会试图把无限多的猎物换成无限多的货币,以留给自己及子孙以后使用;第三,人对于跟自己争抢猎物的同类,可能不只是唬退,还可能想办法予以铲除。人在用种种办法最大化自己利益时,也会把由此导致的恶(各种伎俩、勾当)推向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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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牛羊换成其他对人有用的“稀缺的好东西”——土地、矿产、金钱、权力、荣耀、性对象,那又如何?可以肯定,人会拿出比猎取牛羊更疯狂的热情,千方百计地猎获这些东西。但基本思路还是上述三条:第一,动用各种器物、设计各种方法猎获它们,并使猎获量极大化;第二,想办法保存它们,或把它们换成某种万有价值形式(如金钱)保存下来;第三,用各种可能的方法消除竞争对手对自己利益的威胁,包括消灭他们。比如,中国皇帝为了最大化自己的“性福”,就尽量多地搜括天下佳丽,并把她们“保存”在后宫,为了让这些佳丽不被其他男人染指,就把宫中的男仆统统阉割;为了“保存”自己的权力,不惜屠杀任何疑似谋反者。从自然秩序的视角看,人为了获得各种“稀缺的好东西”,总会用高超的智慧把手段和伎俩推向极致,比如很聪明的诱敌杀敌办法,很聪明的走私办法,很聪明的谈判办法,很聪明的做账办法,很聪明的权钱交易办法,很聪明的假冒伪劣办法,很聪明的诬陷办法,很聪明的偷情办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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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智慧还会从审美的角度扩大罪恶的覆盖面。有一个妇女,在一场火灾中烧伤了脸,变得很难看,她的丈夫离她而去,而她养的狗一如既往地忠诚于她。让她感叹人不如狗。我觉得人与狗的这个行为差异,不一定是因为狗比人高尚,而可能是二者审美能力差异造成的。狗的智慧低,没有审美能力,因此它感受不到丑带来的视觉痛苦,而她的丈夫能够敏感地感受到这种痛苦。所以,不知痛苦的狗一如既往,感知到痛苦的人逃避痛苦而去。想一想,假如她在火灾中凤凰涅槃,变成一个绝色美人(但丧失了劳动能力),她的丈夫会离她而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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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通过审美能力引致罪恶,是一个普遍现象。人追求幸福,逃避痛苦,必然要逐美而弃丑。在人们生活中,美的事物和丑的事物是普遍存在的,逐美弃丑行为也是普遍存在的。难以下咽的食物是丑,山珍海味是美;阴暗、潮湿、破旧的房屋是丑,明亮、宽敞、豪华的房屋是美;泥泞、肮脏、颠簸不平的道路是丑,干净、宽阔、平坦的道路是美;穷山恶水、污秽不堪的环境是丑,绿水青山、风景宜人的环境是美;面相难看、身材扭曲是丑,颜容俊俏、身材性感是美;被人歧视、责难、冷落是丑,被人赞美、尊崇、追捧是美;无权无势、屈服于人是丑,有权有势、发号施令是美。这些丑和美是客观存在的,即使是那些看破红尘的人,也未必能够对这些美丑差别无动于衷。就算是一个得道高僧,也不可能把猪狗食和万元宴视作一样,把肮脏的茅房和琼楼玉宇视作一样,把东施和西施视作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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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对象物人人想要,但它们总是稀缺的。于是人类要展开弱肉强食的激烈竞争,甚至展开战争。而且不难证明,美丑的差别越大,人们逐美弃丑的争夺就越激烈。人类智慧不断把更美的东西(如更舒适的房屋、汽车,更美味的食物,更养颜延寿的药品)创造出来,不断地维持着甚至扩大着美丑之间的差距,为人们的弱肉强食的竞争和由此带来的罪恶伎俩的发明提供着不竭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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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皇帝的行为可以说是自然秩序下人的行为的标本,他们的可怕反映了自然秩序下人的可怕。当然,即使是在自然秩序下,人的争夺行为和由此带来的罪恶勾当也不能无限伸展,因为既是争夺、争斗,就必然有对手,对手的力量就是对自己贪婪的制约力量。一方攫取得越多,他所受到的对手的反对力量就越大。当对手的反对力量大到危及自己的利益甚至生存时,就不得不考虑自己与他人的力量平衡和利益平衡了。所以,我们可以这样总括人类自然秩序的基本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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