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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6396 (1)决策效率缺陷。由千百万民众掌握决策所需信息,然后分析、思考,最后统一意志,做出负责任的决策,比只让少数专职决策人掌握信息、分析信息,然后做出决策要困难得多,交易成本也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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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6398 (2)决策科学性缺陷。民众对事物的分析、判断、鉴赏能力肯定不如作为掌权者的精英,在很多问题上,民众决策的科学性不如精英决策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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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6400 (3)决策公正性缺陷。公共决策对全局利益的影响和对局部利益的影响往往是不一致的,这时,各群体、各阶层、各集团之间民众往往会因为局部利益差异而产生决策上的纷争,这种纷争既影响决策效率和决策的科学性,还可能引发社会动荡。虽说民主过程天然就是一个扯皮的过程,扯皮也有利于各种意见的交锋,但是如果控制得不好,就会把扯皮推进到误事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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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6402 民众在把行政权委托给掌权者(行政官)时,又把一部分权力委托给人民代言人(人大代表或议员,古罗马时期叫“保民官”),以便让他们以民意代表的身份间接贯彻民众意图,并制约行政官。民众向人民代言人让渡、委托、授予的权力主要包括立法权、间接选举权、罢免权、决策审议权、质询权和监督权。人民代言人掌握较多权力,不仅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还是民主和精英治理结合的一种形式,因为人民代言人既是“民”,本身又是社会精英,他们是民意和精英的结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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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6404 (二)人民代言人的权力与掌权者的权力存在本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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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6406 掌权者和人民代言人都在摆弄公权,在某种意义上都是官。不过一是“行政官”,一是“保民官”,二者角色不同、职能不同。“保民官”的设立意味深长,它说明古罗马人已经看到,执政官(掌权者)与民众是站在河两岸的人,执政官存在着偏离民众、伤害民众甚至鱼肉民众的可能性,所以要由民众选出专门的保民官来与之较量和制衡。显然,议员和人民代表实际上都是现代“保民官”。“保民官”虽然也是掌握权力的官,但他们比较容易和民众站在河岸的同一边,而不是站在掌权者那一边。这是因为他们手中的公权与掌权者手中公权性质不同。掌权者的行政权的施行对象是民众,容易与民众发生矛盾、摩擦和冲突,他们直接决策并操作公共事务,直接掌握资源分配权和惩罚权,还有很多利用自由裁量权向他人施惠或加害的机会,因此他们破坏公正、交易私利、伤害民众的可能性较大。人民代言人(保民官、代议者)的公权施行对象是掌权者及其决策行为,而不是民众及其社会活动,他们不掌握公共资源,也不直接操作公共事务,不能利用自由裁量权向民众施惠或加害,因此他们一般不会伤害民众,会和民众站在一边。只有在被掌权者收买、背叛民众托付的情况下,他们才会与无良掌权者狼狈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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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6408 如何界定人民代言人(代议者)的权力范围和对公共决策的介入深度呢?从执政官(掌权者)方面来说,范围越窄越好,深度越浅越好,最好是零。从人民代言人的角度说,则越宽越好,越深越好,最好由他们直接执政。如果撇开双方的权力私欲,从公心出发,人民代言人的权力范围和介入深度就有科学讲究了。范围太窄、深度太浅不利于权力防腐和民主决策,太宽和太深则不利于决策效率。太宽和太深的情况还没有典型的案例,太窄太浅的典型则有很多——所有把民意代表作为摆设的专制国家都是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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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6410 总的来说,所有追求政治文明、尊重民众意愿、反腐态度真诚的国家都会适当扩大人民代言人(议员或人大代表)的权力范围和介入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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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6412 人民代言人的权力中,选举权、监督权基本不会与行政权发生“结合部”问题,但“决策参与权和决策审议权”会与掌权者的行政权发生“结合部”问题,它涉及到在决策上应该由谁主导的问题(美国就经常发生总统和议会的矛盾、冲突)。我看这个问题应参照股份公司的决策机制来解决。股份公司的股东会享有最高控制权,经营权由企业经营精英掌握。公司决策的主导者,不是股东会,而是经营精英。经理们先把决策方案提出来,再交由股东会审议批准。这种精英提方案、主人审议拍板的方式,可以把精英的能力优势和主人的“关切度优势”及最终控制权结合起来。社会公共事务决策的基本程序也应该是:先由掌握行政权的精英们提出决策方案(议案),使掌权精英们的信息优势、能力优势得以充分发挥,然后交由人民代言人审议批准,以保证决策不背离人民的利益和价值偏好。代言人组织有否决掌权者所提方案的权力,也要有自己独立提方案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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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6414 (三)让人民代言人充分发挥作用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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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6416 为了让人民代言人有效地履行其参与决策、监督权力、反映民众意志、保护民众利益的职责,必须在体制设计上解决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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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6418 第一,人民代言人应该具有广泛而合适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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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6420 不同地区、不同阶级、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职业、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职位、不同地位的人们,虽然都是“人民”,但他们各自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和决策偏好。因此人民代言人组织应该由各界人民的代言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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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6422 政府官员是否可以兼任人民代言人?从“无权的多数人”控制、监督“掌权的少数人”的相对关系和事物逻辑来说,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如果官员兼任人民代言人,势必稀释民众对权力的控制和监督,官员代表的比例越高,这种稀释就越严重。当比例接近或达到百分之百时,民众对权力的控制和监督就不存在了。官员只应列席本地区议会,但可以小比例地占有上级议会的人民代言人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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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6424 第二,人民代言人应该具有足够的能力和水平,可以担当分析、判断、评议、批评、建议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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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6426 人民代言人的水平、能力与人民对权力的控制力成正比,把高素质的人选为人民代言人,既是保障人民利益的需要,更是提高决策科学性的需要。应该有一定比例的人民代言人走专职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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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6428 第三,要设计好人民与人民代言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让人民考核并促进人民代言人的忠诚度、责任心和工作绩效,保证人民代言人与人民的同一性,防止他们被掌权者收买或同化,使其既有足够的权力又不滥用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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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6430 即使人民代言人是由人民群众选举出来的,他也不一定能够真正代表人民。代言人自己的意志和人民大众的意志可能是两回事,怎样提高代言人意志和人民意志的同一性,是代议制的一个基本问题。显然,人民群众需要对人民代言人的忠诚度、责任心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评价、质询、检验。怎么实施这种考核、评价、质询、检验呢?可以提出如下几种可供选择的思路:(1)由全体选民对代言人的工作进行定期的投票,用信任票和不信任票来传达民意和压力。(2)让次级人民代言人监督人民代言人,比如一个社区有几十万选民,他们首先选出了几十个人民代言人的候选人,再从这几十个候选人中选出几个正式代言人,那几十个未选上的候选人就成为“次级代言人”,给他们赋予如下职权:一是广泛收集本选区的民众意见并把这些意见传递给正式代言人;二是充当正式代言人的智囊团,为正式代言人在议会中的意见表达提供信息支持和智慧支持;三是对人民代言人进行督查和评价,包括投信任票。(3)在中国“两会”格局下,也可以把政协委员定义为“次级人民代言人”,让他们支持、评价、检验、督查人民代言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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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6432 至于如何防止人民代言人被掌权者收买(或同化)和滥用权力问题,这里还只能提出问题。有一点应该明确:人民代言人也是人,是人就可能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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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6434 (四)人民代言人组织的根本性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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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6436 公权力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具体办事的权力,另一类是把握方向、驾驭社会的权力。前者是行政权、管理权,后者是政治权、监控权。前一类权力由官吏阶层掌握,后一类权力或者由政治集团掌握,或者由政治集团与人民联合掌握。一个社会的权力生态固然与行政权、管理权配置有关,但更根本的决定因素是政治权、监控权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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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6438 人民代言人组织应该掌握的政治权、监控权主要是下面几个方面,它们是一个社会的根本性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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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6440 (1)在执政党的政治理念指引下,制定、修改宪法和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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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6442 (2)以真正的竞选—投票方式决定掌权者人选,促使他们为了获得或保持权力竭力对人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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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6444 (3)对重要议案(如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方案)进行审议批准,以实现人民对重要政府决策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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