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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8713 人们满足生命欲求有赖于消费权利的实现,满足物质欲求有赖于商品消费权利的实现,满足性欲需求有赖于性消费权利的实现。但是,任何消费都要以不带来严重后果为前提,对于那些带来严重后果的消费,社会必然要限制或禁止它。不存在道德问题的物质消费,当它产生不良后果时,也要进行限制和禁止: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因为那会影响别人的健康;开车前不能饮酒,因为那会出车祸;珍稀动物不能食用,因为那会破坏地球的生物多样性;豪宅消费也要限制,否则会挤占别人的生存空间;汽车消费有时也要限制,否则不利于交通通畅和环保。吸毒原本也是一种与道德无关的物品消费,但它却必须绝对禁止,禁止原因不在道德,而在其后果格外严重。烟酒也是一种“良性毒品”,但因其后果不严重,所以对烟酒消费只需限制不需绝对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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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8715 同理,某种性活动(其中包含性消费)要不要限制、禁止,不应该取决于它的形式(性活动的特殊性在于它的消费对象是人本身),而应该取决于它会不会带来严重的后果。性消费有如下几种:婚内性消费(又可分为“既合法又有爱情的性消费”和“仅仅合法的性消费”)、有爱情但不合法的偷情式性消费、商业式性消费、文艺影视品性消费。不论是哪种性消费,只要它会产生不良后果,都有必要对它进行限制甚至禁止,而且限制和禁止的力度与它的不良后果严重程度成正比,这应该是一个基本原则。这个原则反过来就是:当一种性消费没有什么不良后果时,就不必限制和禁止它;当一种性消费的不良后果较小时,对它的限制和禁止力度也应较小。这原则暗含着两个出发点:一是承认性活动对人的巨大价值;二是规范各种性活动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是规避它的不良后果,而不是对它作道德审判。婚内性消费没有任何法律和道德方面的问题,但是,一旦它带来过度生育、人口膨胀等问题,就也要对它进行限制:结婚年龄限制是通过规定性活动的法定起始时间来限制它的不良后果,强制节育和绝育则是通过技术介入性活动来限制它的不良生育后果。为什么婚姻法禁止人们十多岁就结婚?这里法律考究的不是道德问题(十几岁结婚也不违背道德),而是有无不良后果的问题(结婚太早对青少年的学习和成长不利)。这是对我们“后果高于道德”论点的一种佐证。2005年,北方某省一对夫妻在家看成人影视片时被警察发现,警察一腔义愤地把他们抓了起来。后来事情闹开了,社会普遍觉得警察抓他们于法无据,上面也不支持这种行为,于是不得不放了他们,并向他们道歉。没有人出来解释为什么,因为这种事情天生具有尴尬性,不好大张旗鼓地讲。只做不讲是策略,但后面的道理却是明确的——没有多少不良后果的性消费行为不应该用法律武器打击。这又是一个对“后果高于道德”论点的佐证。佛教禁止杀生但不禁止砍树、割草。树木、花草也有生命,为什么可以杀而动物不能杀?因为宰杀动物会带来痛苦而砍树割草不会带来痛苦。可见佛教对“杀生”的界定也是根据有无不良后果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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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8717 陈独秀是五四运动的旗手和统帅,鲁迅、胡适、蔡元培等高人都曾是他旗下大将。这位旗手不仅狎妓出了名,后来在狱中还大大方方地跟前来探视他的女人做爱。监管指责他,他却说:“老子人犯了法,但老子的性机能没犯法。”这里提出了一个问题,犯人有没有性消费的权利?更具广泛意义的一个问题是:人的性消费权利的边界在哪里?似乎存在这样一个特点:由于性的神秘性和尴尬性,性权利的边界不好完全公开地划定,白色部分可以公开划定,属于中间地带的灰色部分恐怕只能以社会风俗的形式来隐秘地划定。恋爱者婚前性行为就属于灰色部分,处于非婚状态的中老年人之间的非婚同居行为也是灰色部分。所有灰色部分都有一个共同特点:不宜公开肯定,因为道德上不能支持它们;也不宜法律明确禁止,因为人们需要它们,而它们又没有严重的后果。对灰色部分的约束主要应该依靠道德和习俗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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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8719 明确上述道理之后,对性的三个方面——辉煌性、尴尬性、罪恶性之间的关系就可以开辟一个新的视界了:第一,无论什么性活动,只要是自觉自愿的,就都有辉煌性;第二,无论什么性活动,都包含着尴尬性,因此只能私密地进行;第三,尴尬性(不适性、不洁性、不宜公开性)不等于罪恶性,不是所有性行为都具有罪恶性,只有那些带来严重不良后果的性活动才具有罪恶性。明白了这一点,就不会有古人那种“为后也,非为色也”的负罪感了,法律限制、禁止的对象和力度也有根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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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8721 花开遍地红,人与人不同。有不少人可以模范地遵守性道德规范,不会企图越过理想线进入有争议的中间地带。从道德角度说,他们是道德楷模,从哲学角度说,他们是“自制力大于情欲力的人”或“情欲力小于自制力的人”,相反,那些企图进入中间地带的人们则是“自制力小于情欲力的人”,或“情欲力大于自制力的人”。人们在情欲强度及自制力上的巨大差异如同在智力和嗜好上的巨大差异。处在不同的力的均衡点上的人们,彼此都不能代表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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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8723 不过,从维护社会和谐的角度说,应该肯定人的地位高于“兽”的地位,应该提倡人严格约束自己身上的“兽”,把狂野的兽欲限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并对那些能够模范地遵守性道德的人给予褒扬和敬意。这样做的出发点仍然不是道德审判,而是为了减少不良后果。人类始终应该在性的辉煌性和它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之间寻找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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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8728 人的元素:人类不变事物中的基本构件 [:1702494084]
1702498729 人的元素:人类不变事物中的基本构件 第九章 生命的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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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8731 人的元素:人类不变事物中的基本构件 [:1702494085]
1702498732 【本章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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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8734 人们被功名利禄、爱恨情仇所累时,生命需要净化和超越,但人们最需要的是面对死亡的生命超越。死亡问题的不可避免性,使生命超越成为人类的永恒课题。非宗教的精神活动只能使人超越物欲羁绊,只有宗教性的精神活动才能使人超越生命局限,从尘凡境界进入宇宙境界,使生命融入到无限和永恒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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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8736 宗教信仰的本质是憧憬——人们从自我救赎的目的出发,坚信一个无法被证实的憧憬,并从这种憧憬中获得精神依靠和心灵慰藉。宗教信仰的生存空间在于憧憬的固有特性:一切憧憬在憧憬之时都是不可验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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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8738 在人的世界,僵尸是怪物;在僵尸世界,人是怪物。在无神论统治的地方,有神论者愚昧可笑;在有神论者统治的地方,无神论者可叹可悲。无神论者可以说有神论者愚昧,但不能说有神论者在精神和心灵生活上跟自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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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8740 人的生命终极关怀,只能靠精神力量,金山银山不管用,抱紧权力大腿也不管用。秦始皇权倾天下,万古留名,还要寻找不死药,就是证明。无神论者可以用一万条理由批驳有神论,有神论者只需一条理由就能把神灵保留下来——只有获得神性,人才能在生命本质上与动物分开,只有依靠神灵,人才能获得终极的生命依靠。从心灵意念的角度看,是否承认神的问题完全不是一个理性问题,而是一个非理性的信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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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8742 很多人以为现代科学已经把有神论彻底击溃了,但在宇宙起源和生命起源两个关键问题上,无神论(进化论)尚有很多无法克服的难题。而在科学解释不了的地方,有神论就会活跃起来。不仅如此,有神论者甚至还反过来利用现代科学成果证明神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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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8744 所有的宗教和神灵都是虚幻的,像是月光下的暗影。在可验证、可触摸这一点上,上帝或造物主甚至不如阳光下的一粒沙石。但是,一切可验证、可触摸的东西都是有限的、必死的,唯有虚幻神奇的东西才能托起人心中的永恒。宗教神灵的生命力在于,它是人在生命超越道路上找不到现实出路时的一条可能的出路。如果世上有神灵,宗教就是关于灵性世界的真理;如果世上没神灵,宗教就是一种心灵安慰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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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8746 科学只能验证物质事物,不能验证非物质事物,只能验证事实真理,不能验证价值真理。价值真理涉及生命意义、生命归宿、心灵依靠等问题,它不是客观真伪问题,而是心灵感受的主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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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8748 “前面有梅山”的希望能使人望梅止渴,说明“未经证实的希望”也能缓解“当时”的痛苦。宗教神学的作用之一正是向人们提供“未经证实的希望”——“前面有永生”。这个“未经证实的希望”非常独特,就是它永远不能被人证实或证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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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8750 中国的光明与黑暗与它的信仰状态有很大关系,中国几千年来,基本上是一个重俗世、唯物欲的“唯物”主义国家。信仰淡薄的必然结果是人的动物化和灵性生命枯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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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8755 人的元素:人类不变事物中的基本构件 生命超越的问题,是人的心灵出路问题,只有找到了生命超越之路,人才能在生命本质上真正把自己与动物区分开来。否则,不管人多么厉害,也不过是“有本领的动物”或“被文明驯化了的野兽”而已。任何探讨生命超越问题的人,都要从科学、哲学、宗教三个方面寻找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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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498757 在不涉及神灵的地方,一切事物都可以用力来解释,只要涉及到神灵和宗教,物质世界的力的哲学就失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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