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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论题,要从“人类与文化”的“生物面”,再深入到“文化面”的层次。不妨以一个复杂的例子来说明。人类社会种族与种族间的矛盾冲突,也是我们文化发展的一个“特化”现象。这种种矛盾冲突,大部分是因为没有跳出自己的文化立场来看问题。例如今天的西方社会,对自己的成就非常骄傲。他们以为自己的科技超越了所有,代表了人类文化最先进的一部分。这种错误的观点,就是因为不曾特别去理解关怀人类四百万年来文化的发展过程。西方文化不过三百年的发展,较诸人类四百万年的历史,实际上非常的短。假如人类发展到公元三千年的话,观点也许就会不同了。从人类的文化史来看,西方社会当然不是人类永久的主流文化,它只是个很短的主流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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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文化的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过程是所谓的“产食革命”(Food Production Revolution),能把自然界的东西变为人类所有,驯“野生”为“家生”。如果不能把野生的动植物变成是驯养、种植的,那么人类永远是处在蛮荒的阶段。这个阶段的重要程度绝对不比现代科技发展逊色,它是这么关键。但是在这产食革命的过程中,西方人可以说对此毫无贡献。说来世界上有七个所谓产食革命的中心,没有一个是出现在西方世界的,在那个时代的文化发展过程中,西方绝不是文化主流,而且也非文化发展的关键。我们并不知道,公元3000年究竟是哪一个民族会成为文化的主流,但从长远看来,人类文化是全人类共同合一的文化,绝非某一特定民族的文化,绝没有哪个民族是比别的民族较优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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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最早的七个产食中心,有一个是位于今天的伊拉克。大家都知道伊拉克的海珊被美国人认为是“坏蛋”,但他的国家却是最早的文明发源地之一。姑不论两河流域古代文化对西方文化的贡献,即使在一万年前在伊拉克的北边,土耳其的南边,两河流域最上游的地方,是最主要的一个豢养动物、种植植物的地方,在那个时候他们已开始种植现在的大麦和小麦,最先养马和羊,这些发明对人类文明贡献至巨。再说第二个产食革命出现的中心,才是在我们的黄河流域,在这里种植小米和一种黍类植物,开始养牛及其他也许包括鸡鸭一类的动物。第三个中心,是在长江流域以南,到今天的中南半岛一带。这一带首先发明种植稻米,而猪也是在这个地方出现的。此外在东非洲也是产食革命另一个主要发生地,他们种植高粱,豢养东非洲的牛。这是四个旧世界的产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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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总以为,新世界在白人移入以前,是完全没有文明的地方,其实这是错误的。新大陆在白人移入以前,有三个重要的种植中心。第一个就是墨西哥的玛雅(Maya)文化,玛雅文化的贡献是种植玉米,他们也种南瓜、种豆子。此外,他们豢养一种旧世界从没有的东西——火鸡,没有火鸡,美国人过圣诞节就要失色得多了!其次,在玛雅以南,在秘鲁一带有所谓“印加(Inca)文化”。印加文化发展什么呢?他们种植现在的番薯、红薯及树薯。他们也豢养两种旧世界没有的动物:美洲驼和美洲羊。番薯在人类食物史上是很重要的,麦子、稻子都需要很好的环境才能生长,番薯却对生长环境不苛求。它在湿地、沙地都能生长,饥荒时是救命的关键。这是印加人对人类的一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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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补充一点,长江以南种的块根植物是芋头,所以是亚洲本土的植物,而番薯才是四百多年前移入的外来者。所以用“芋仔”比喻外省人,番薯比喻“在地人”,在人类学家眼中是很可笑的。因为芋头才是本地植物,番薯反而是外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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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归正传,第七个产食革命的中心,在密西西比河流域,他们种植一种很特别的植物——向日葵,向日葵的葵瓜子摘下来磨成粉做馒头很好吃。当地的印第安人,就是最先种植向日葵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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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叙述,目的在以实例说明:种植作物,是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很重要的关键。在此进程中,现代的西方人对此毫无贡献,他们当时还处在野蛮时代。所以,不能说哪一个时代是文化的主流。人类的文化常因环境而变迁,公元3000年,说不定文化的主流会在非洲大陆。我们必须了解,能有现今的西方主流文化,是奠基于早期的七个产食中心;是因为他们共同的文化贡献,才有现今的文化。这样的一个观点,是现代知识分子所应具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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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要插入一个小故事,是有关人类前途的探讨。前面已说过在一万年前,在伊拉克北边小亚细亚南边开始了大麦、小麦的种植。一直到今天,小亚细亚的南边还采得到两种小麦的野种:Emmer和Ancon。一万年前的当地人就是采这两种野种小麦回家培植,慢慢变成家生的小麦,再逐渐繁衍出许多不同的品种。Emmer的染色体有七对,Ancon的染色体是十四对,而当初最早的家生小麦的染色体竟然有二十一对之多!一万年前当然不可能有像台大农化系的实验室,居然能够把两种小麦的原种交配繁殖成家生的小麦,这是非常神奇的。家生和原生的小麦最大的不同,在于野生的小麦成熟后,麦子的穗粒会一颗一颗地掉落在地,那么一天不过捡收几千颗麦子。但是家生的小麦成熟后,麦子的穗粒不会一颗一颗地掉落下来,便可以很轻易地用石刀割下来收成。为什么野生的小麦会掉麦粒呢?因为野生的小麦必须自我繁殖,借风的力量把成熟的麦粒送到远方来繁殖下一代。反观家生的小麦不需要靠自己的力量来达到繁殖的目的,人类把家生的小麦带回选种,再重新种植,借此小麦可以散播到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无须凭借风力散播,这就是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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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将植物的繁殖叫做Cultivation?因为Culture与Cultivate是起于同语源的,只是一个是名词,另一个是动词。所谓家生的小麦是因为已经“人工化”,完全掌握在人类的“文化”控制下,除非经由人类协助,否则无法自行繁殖。相同的,动物在经过人类豢养之后,也会失去野外求生的能力。家生的小麦虽不用自力繁殖,但依赖人类的结果,就是整个被人类所控制;野生的植物对人类较无帮助,却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散布开来。由此可以窥出一个很重要的观念:人类种植植物,是把它家生化了。人类自从下地、制造工具、开始有了文化以后,是否也把人类本身家生化了?我们掌控家生植物在我们能力所及的范围内,是否也把我们种族自身约束在文化的范围内?靠我们的聪明才智,可以创造出一条小麦的发展道路,可以创造出所有家生动、植物的未来道路,但谁来引导人类的前途呢?我们已经把动植物家生化了,不能再靠自己的力量繁衍;人类主宰了动植物,那么谁来主宰人类呢?也许这是人类发明了“上帝”的原因,希望上帝做我们的主宰,不过我想这条路只有靠我们自己了。这是很严肃的问题,也是整个人类前途之所系。我们自己豢养我们自己,我们自己指定我们的道路。但我们却自己走进了特化的道路。特化,是一条迈向灭种的道路。若要不特化,就必须拥有“一般的适应”。“一般的适应”,就是要拥有更多的变异(Variety),更多的种族特性,而不单单只朝一方面发展。我们要尊重各种不同文化特性的发展,更要尊重各种不同的文化的表达。这就是我们现代社会标榜的“多元文化”和“多元意见”的人类学基础。“多元”这两个字不是政治家宣传才用的口号,不是经济学家或社会学家一种意识形态的论题,这个“多元”是人类发展具体的科学根据。人类把握自己前途的方法非常清楚:不使人类走向特化,维持多元、不同的意见,保持Variety,以便当环境变迁时能够有些储存的因子,能够适应新环境的出现而存活下去,不致走入特化的死胡同。在这一点上面,我们人类学对于全人类的理解,就有一套很清楚的观念,倒过来思考我们自身的问题。这是我们知识分子应有的责任。既然我们不但将其他生物,也将我们的未来都掌握在自己手里,那么我们就不应该蒙昧无知地随波逐流,而应该要好好地思考如何去发展我们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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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部分的论题,才是谈到真正的文化。“文化”是一个非常大的议题,每一个民族都有很不同的发展。人类学者把握了四千五百多种人类文化的资料,所谓Human Relation Area Files。我们在这些不同的资料里,找出了各种不同文化的歧异现象,并欣赏它的Variety。有Variety才有能延续文化发展的基因。在文化的发展里,必须要有这些不同、这些歧异,我们才能保证不会走入特化。但人类各文化间,常因为各种奇奇怪怪的不同风俗而彼此歧视、讥笑或压迫,导致不同民族,甚至同一民族不同省份的人彼此嘲弄、攻击或产生偏见,殊为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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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之间差别经常很大,但经过理解之后,却往往很有意思。还是用具体的例子说明。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的印第安人,有一种习俗叫做“产翁”,当太太生完小孩——尤其是第一胎——之后,太太就出门去上工了,反而是丈夫留在家里坐月子,一个月不能出门,别人也不能来看他。所以我们叫他“产翁”。这种风俗对我们来说,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应该是太太在家调养,吃麻油鸡才对。太太生产,丈夫有坐月子的必要吗?当然没有必要嘛!人类学家最喜欢这种奇风异俗,并不是喜欢它的特别,而是希望在它的特别之下,能够理出一些头绪,阐明它底下所蕴含的真正的意义。这种“产翁”的习俗对人类学家来说,不但不奇怪,而且很合理。妇女生完小孩虽然会虚弱一些,却也不一定是那样虚弱,很多民族的妇女生完小孩就去工作了,她们也一样很健康。中华民族特别重视妇女产后虚弱的问题。其实坐月子不仅是关心产妇生产后的健康问题。在研究中发现,坐月子,也是妇女借以获得家庭中尊敬与奉养的时机,具有其社会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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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的部落里不认为妇女的生理问题如此重要,他们比较重视的是社会意义。一个男人在家庭里开始扮演一个“父亲”的角色,在这个社会中是非常重要的。由一个没有什么责任的人过渡到必须肩负家庭责任和社会地位的人,心理上的调适殊为不易。“产翁”坐月子的设计,即在于利用这一个月的期间作为缓冲,以便于男人调适心理,成为对家庭、社会具有责任感的“成人”。在一个月之后,再用盛大的仪式将男人的新身份——父亲——昭告全村。在阶段的转换上,仪式是很有用的办法,比如说很多民族中都有的“成人礼”,也是同样提供少年仔一个缓冲的仪式。人生有许多关口必须跨过,人类社会经常设计不同的仪式,帮助其成员易于度过这些关口,这就是一般所说的“通过仪式”或“生命礼俗”,借这些仪式,以缓冲转变的心理困境。所以,透过文化的内在意义来了解所谓的奇风异俗,经常会有恍然大悟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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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中国文化,也常会使用这种“时空转换”的方式,来分隔前后两个阶段。这是人类文化中很特别的一种办法。因为时空实际上是连结在一起的,人类却用“象征”将它划分开来。一二十年前,我曾带学生到埔里进行一次民间风俗的田野调查,那次的调查是关于一个祭典,这种祭典闽南语叫“作醮”。作醮有很多种周期,最长的是六十年一个周期,也有三十年、五年、三年一个周期的,甚至也有不定期举办的。当村落里发生灾害,诸如火灾、瘟疫或是重大的事故时,就举行作醮。因为他们想摆脱以往不好的阶段,进入一个好的、繁荣的阶段,所以,要在宗教上举行一个作醮的仪式,利用这个仪式,将新的阶段和旧的阶段分开来,让后一个阶段有新的发展。这种文化的设计,在每一个民族中经常出现,用以转换时空,使新阶段到来。在新阶段和旧阶段之间一定要有一个分界的时间,他们就规定,在仪式的前三天,绝不能杀生。全境的人大家都斋戒茹素。这三天斋戒实际上是用“干净”、“空白”的办法,来分隔新与旧的阶段。在那三天内,市场里看不到鸡、鸭、鱼、肉等荤食的踪影,以期顺利地完成仪式。但是在这期间内却发生了一种不幸的事情,一个谣言或传闻——我们没有去看,也不必去看,但这传闻却一直存在——有一个外省人(请注意,他一定是一个外省人)——以杀猪为业。他因为不参加活动,所以照常杀猪,照样卖猪肉,但是第三天就传出那个外省人的手指已被自己屠刀砍断的消息。这一传闻虽然真假难辨,其实也不必辨明是真是假,反正大家都深信不疑,因为有这样的现象,更能增加祭仪的真实感。再加上族群习俗的不同,其色彩就更鲜明了,更加强了仪式的真实性了。但是如果大家可以从文化的角度去了解,“不杀生”只是一个“象征”,与印地安人“产翁”一样,都是一个分隔时空的仪式,一个让旧阶段过渡到新阶段的手段,只是一种象征手法,就不会有这样的谣言传闻了,也就不必产生族群的误解了。如果一般人能够像人类学家一样心平气和地去看待这些所谓的“奇风异俗”,也就不致视其为神秘或迷信,反而能加以欣赏其设计之巧妙。若大家都能互相欣赏,偏见和误解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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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学家不但认为全世界的民族没有智愚之差,也认为全世界的民族各有其文化特色。保存这些文化特色,是人类必然的责任,为的是避免走入特化的死胡同。要避免人类族群之间产生误解,就应当使他们了解这些人类学的观念。对于全世界人类的理解与关怀,正是一个21世纪知识分子,必然要通过的一个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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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大学讲演录 大学之源头、理念与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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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耀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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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耀基(1935— ),浙江天台人。香港中文大学副校长,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讲座教授,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曾任香港中文大学新亚书院院长。著有《中国社会与文化》、《中国政治与文化》、《剑桥语丝》、《海德堡语丝》、《大学之理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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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大学之源头与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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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起源可以溯到中国的先秦,西方的希腊与罗马,但现代大学之直接源头则是欧洲中古世纪的大学。大学是中古的特殊产物,中古是宗教当阳称尊的世纪,它对西方文化的影响向来是学术上缠讼不休的事,但没有人否认大学是中古给后世最可称美的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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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versity一词原无确指,与Community College二词通用,之后,则成为一种特殊的基尔特(Guild)之称谓。与英文University一词最接近的中古称谓是Studium Generale,它是指“一个接纳来自世界各地的学生的地方”,而非指“一个教授所有课程的地方”。而中古时Universitas一词则指一群老师宿儒(Masters)或一群学生所组合的学术性的基尔特而言。到了15世纪,Studium Generale与Universitas二词变成同义,都变成英文University的前身了。中古大学中以法国的巴黎大学,意大利的勃隆那(Bologna)为最早,或称为中古大学之原型,两者皆是12世纪出现者,其他如英国的牛津、剑桥,意大利的萨里诺(Salerno),德国的海德堡、科隆等,都是中古大学的佼佼者。中古大学与宗教不能分,大学最早是寺院形态,13世纪则是教堂形态,之后才成为基尔特性格,并从宗教中逐渐解放出来。就今日的大学来说,牛津与剑桥可能是最保有中古大学的原趣的,至少牛津剑桥是从中古一脉相传下来,在七八百年无数的变迁中仍然保持了其古典性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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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大学最值得一提的是它的世界精神,超国界的性格。14世纪欧洲在学问上有其一统性,它有一共通的语言(拉丁语),共同的宗教(基督教),教师和学生可以自由地云游四方,从勃隆那到巴黎,从巴黎到牛津,在同一的上帝的世界里,甲大学的学者可以受到千里外他国乙大学学者的款待,论共通的书,谈共通的问题,宾至如归。中古大学的世界精神后来因拉丁语的死亡、宗教的分裂而解体,直到19世纪末时才又渐渐得到复苏,至20世纪则又蔚为风气。现代大学的“超国界”性格的基础则不在共同的语言或宗教,而在科学的思想,而在共认的知识性格,此所以现代大学之间常有学术会议、交换计划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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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理想与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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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理想和性格几个世纪来已发生许多的变化。第一本给大学系统性地刻画一个明确的图像的重要专著也许是19世纪(1852)的牛津学者纽曼(John H.Cardinal Newman)的《大学的理念》(The Idea of a University)。纽曼认为大学是一个提供博雅教育(Liberal Education),培育绅士的地方(虽然他也认为大学可以训练职业人才),他以为大学之目的在“传授”学问而不在“发展”知识。他说:“如果大学的目的在科学的与哲学的发明,那么,我看不出为什么大学应该有学生。”纽曼之书为论大学之经典。他心中大学所应培育之绅士乃指通达而有修养与识见之文化人,此一教育理想影响英国教育甚巨,亦是19世纪牛津、剑桥之教育蕲向。简言之,纽曼之大学理想着重在对古典文化传统之保持,教育之目的则在对一种特殊型态之人的“性格之模铸”(Character Formation)。纽曼的大学之理念显然是“教学的机构”,是培育“人才”的机构。这个理念也许是古典大学遗留给今日大学教育最重要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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