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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叙述,目的在以实例说明:种植作物,是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很重要的关键。在此进程中,现代的西方人对此毫无贡献,他们当时还处在野蛮时代。所以,不能说哪一个时代是文化的主流。人类的文化常因环境而变迁,公元3000年,说不定文化的主流会在非洲大陆。我们必须了解,能有现今的西方主流文化,是奠基于早期的七个产食中心;是因为他们共同的文化贡献,才有现今的文化。这样的一个观点,是现代知识分子所应具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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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要插入一个小故事,是有关人类前途的探讨。前面已说过在一万年前,在伊拉克北边小亚细亚南边开始了大麦、小麦的种植。一直到今天,小亚细亚的南边还采得到两种小麦的野种:Emmer和Ancon。一万年前的当地人就是采这两种野种小麦回家培植,慢慢变成家生的小麦,再逐渐繁衍出许多不同的品种。Emmer的染色体有七对,Ancon的染色体是十四对,而当初最早的家生小麦的染色体竟然有二十一对之多!一万年前当然不可能有像台大农化系的实验室,居然能够把两种小麦的原种交配繁殖成家生的小麦,这是非常神奇的。家生和原生的小麦最大的不同,在于野生的小麦成熟后,麦子的穗粒会一颗一颗地掉落在地,那么一天不过捡收几千颗麦子。但是家生的小麦成熟后,麦子的穗粒不会一颗一颗地掉落下来,便可以很轻易地用石刀割下来收成。为什么野生的小麦会掉麦粒呢?因为野生的小麦必须自我繁殖,借风的力量把成熟的麦粒送到远方来繁殖下一代。反观家生的小麦不需要靠自己的力量来达到繁殖的目的,人类把家生的小麦带回选种,再重新种植,借此小麦可以散播到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无须凭借风力散播,这就是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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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将植物的繁殖叫做Cultivation?因为Culture与Cultivate是起于同语源的,只是一个是名词,另一个是动词。所谓家生的小麦是因为已经“人工化”,完全掌握在人类的“文化”控制下,除非经由人类协助,否则无法自行繁殖。相同的,动物在经过人类豢养之后,也会失去野外求生的能力。家生的小麦虽不用自力繁殖,但依赖人类的结果,就是整个被人类所控制;野生的植物对人类较无帮助,却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散布开来。由此可以窥出一个很重要的观念:人类种植植物,是把它家生化了。人类自从下地、制造工具、开始有了文化以后,是否也把人类本身家生化了?我们掌控家生植物在我们能力所及的范围内,是否也把我们种族自身约束在文化的范围内?靠我们的聪明才智,可以创造出一条小麦的发展道路,可以创造出所有家生动、植物的未来道路,但谁来引导人类的前途呢?我们已经把动植物家生化了,不能再靠自己的力量繁衍;人类主宰了动植物,那么谁来主宰人类呢?也许这是人类发明了“上帝”的原因,希望上帝做我们的主宰,不过我想这条路只有靠我们自己了。这是很严肃的问题,也是整个人类前途之所系。我们自己豢养我们自己,我们自己指定我们的道路。但我们却自己走进了特化的道路。特化,是一条迈向灭种的道路。若要不特化,就必须拥有“一般的适应”。“一般的适应”,就是要拥有更多的变异(Variety),更多的种族特性,而不单单只朝一方面发展。我们要尊重各种不同文化特性的发展,更要尊重各种不同的文化的表达。这就是我们现代社会标榜的“多元文化”和“多元意见”的人类学基础。“多元”这两个字不是政治家宣传才用的口号,不是经济学家或社会学家一种意识形态的论题,这个“多元”是人类发展具体的科学根据。人类把握自己前途的方法非常清楚:不使人类走向特化,维持多元、不同的意见,保持Variety,以便当环境变迁时能够有些储存的因子,能够适应新环境的出现而存活下去,不致走入特化的死胡同。在这一点上面,我们人类学对于全人类的理解,就有一套很清楚的观念,倒过来思考我们自身的问题。这是我们知识分子应有的责任。既然我们不但将其他生物,也将我们的未来都掌握在自己手里,那么我们就不应该蒙昧无知地随波逐流,而应该要好好地思考如何去发展我们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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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部分的论题,才是谈到真正的文化。“文化”是一个非常大的议题,每一个民族都有很不同的发展。人类学者把握了四千五百多种人类文化的资料,所谓Human Relation Area Files。我们在这些不同的资料里,找出了各种不同文化的歧异现象,并欣赏它的Variety。有Variety才有能延续文化发展的基因。在文化的发展里,必须要有这些不同、这些歧异,我们才能保证不会走入特化。但人类各文化间,常因为各种奇奇怪怪的不同风俗而彼此歧视、讥笑或压迫,导致不同民族,甚至同一民族不同省份的人彼此嘲弄、攻击或产生偏见,殊为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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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之间差别经常很大,但经过理解之后,却往往很有意思。还是用具体的例子说明。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的印第安人,有一种习俗叫做“产翁”,当太太生完小孩——尤其是第一胎——之后,太太就出门去上工了,反而是丈夫留在家里坐月子,一个月不能出门,别人也不能来看他。所以我们叫他“产翁”。这种风俗对我们来说,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应该是太太在家调养,吃麻油鸡才对。太太生产,丈夫有坐月子的必要吗?当然没有必要嘛!人类学家最喜欢这种奇风异俗,并不是喜欢它的特别,而是希望在它的特别之下,能够理出一些头绪,阐明它底下所蕴含的真正的意义。这种“产翁”的习俗对人类学家来说,不但不奇怪,而且很合理。妇女生完小孩虽然会虚弱一些,却也不一定是那样虚弱,很多民族的妇女生完小孩就去工作了,她们也一样很健康。中华民族特别重视妇女产后虚弱的问题。其实坐月子不仅是关心产妇生产后的健康问题。在研究中发现,坐月子,也是妇女借以获得家庭中尊敬与奉养的时机,具有其社会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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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的部落里不认为妇女的生理问题如此重要,他们比较重视的是社会意义。一个男人在家庭里开始扮演一个“父亲”的角色,在这个社会中是非常重要的。由一个没有什么责任的人过渡到必须肩负家庭责任和社会地位的人,心理上的调适殊为不易。“产翁”坐月子的设计,即在于利用这一个月的期间作为缓冲,以便于男人调适心理,成为对家庭、社会具有责任感的“成人”。在一个月之后,再用盛大的仪式将男人的新身份——父亲——昭告全村。在阶段的转换上,仪式是很有用的办法,比如说很多民族中都有的“成人礼”,也是同样提供少年仔一个缓冲的仪式。人生有许多关口必须跨过,人类社会经常设计不同的仪式,帮助其成员易于度过这些关口,这就是一般所说的“通过仪式”或“生命礼俗”,借这些仪式,以缓冲转变的心理困境。所以,透过文化的内在意义来了解所谓的奇风异俗,经常会有恍然大悟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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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中国文化,也常会使用这种“时空转换”的方式,来分隔前后两个阶段。这是人类文化中很特别的一种办法。因为时空实际上是连结在一起的,人类却用“象征”将它划分开来。一二十年前,我曾带学生到埔里进行一次民间风俗的田野调查,那次的调查是关于一个祭典,这种祭典闽南语叫“作醮”。作醮有很多种周期,最长的是六十年一个周期,也有三十年、五年、三年一个周期的,甚至也有不定期举办的。当村落里发生灾害,诸如火灾、瘟疫或是重大的事故时,就举行作醮。因为他们想摆脱以往不好的阶段,进入一个好的、繁荣的阶段,所以,要在宗教上举行一个作醮的仪式,利用这个仪式,将新的阶段和旧的阶段分开来,让后一个阶段有新的发展。这种文化的设计,在每一个民族中经常出现,用以转换时空,使新阶段到来。在新阶段和旧阶段之间一定要有一个分界的时间,他们就规定,在仪式的前三天,绝不能杀生。全境的人大家都斋戒茹素。这三天斋戒实际上是用“干净”、“空白”的办法,来分隔新与旧的阶段。在那三天内,市场里看不到鸡、鸭、鱼、肉等荤食的踪影,以期顺利地完成仪式。但是在这期间内却发生了一种不幸的事情,一个谣言或传闻——我们没有去看,也不必去看,但这传闻却一直存在——有一个外省人(请注意,他一定是一个外省人)——以杀猪为业。他因为不参加活动,所以照常杀猪,照样卖猪肉,但是第三天就传出那个外省人的手指已被自己屠刀砍断的消息。这一传闻虽然真假难辨,其实也不必辨明是真是假,反正大家都深信不疑,因为有这样的现象,更能增加祭仪的真实感。再加上族群习俗的不同,其色彩就更鲜明了,更加强了仪式的真实性了。但是如果大家可以从文化的角度去了解,“不杀生”只是一个“象征”,与印地安人“产翁”一样,都是一个分隔时空的仪式,一个让旧阶段过渡到新阶段的手段,只是一种象征手法,就不会有这样的谣言传闻了,也就不必产生族群的误解了。如果一般人能够像人类学家一样心平气和地去看待这些所谓的“奇风异俗”,也就不致视其为神秘或迷信,反而能加以欣赏其设计之巧妙。若大家都能互相欣赏,偏见和误解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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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学家不但认为全世界的民族没有智愚之差,也认为全世界的民族各有其文化特色。保存这些文化特色,是人类必然的责任,为的是避免走入特化的死胡同。要避免人类族群之间产生误解,就应当使他们了解这些人类学的观念。对于全世界人类的理解与关怀,正是一个21世纪知识分子,必然要通过的一个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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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大学讲演录 大学之源头、理念与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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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耀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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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耀基(1935— ),浙江天台人。香港中文大学副校长,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讲座教授,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曾任香港中文大学新亚书院院长。著有《中国社会与文化》、《中国政治与文化》、《剑桥语丝》、《海德堡语丝》、《大学之理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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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大学之源头与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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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起源可以溯到中国的先秦,西方的希腊与罗马,但现代大学之直接源头则是欧洲中古世纪的大学。大学是中古的特殊产物,中古是宗教当阳称尊的世纪,它对西方文化的影响向来是学术上缠讼不休的事,但没有人否认大学是中古给后世最可称美的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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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versity一词原无确指,与Community College二词通用,之后,则成为一种特殊的基尔特(Guild)之称谓。与英文University一词最接近的中古称谓是Studium Generale,它是指“一个接纳来自世界各地的学生的地方”,而非指“一个教授所有课程的地方”。而中古时Universitas一词则指一群老师宿儒(Masters)或一群学生所组合的学术性的基尔特而言。到了15世纪,Studium Generale与Universitas二词变成同义,都变成英文University的前身了。中古大学中以法国的巴黎大学,意大利的勃隆那(Bologna)为最早,或称为中古大学之原型,两者皆是12世纪出现者,其他如英国的牛津、剑桥,意大利的萨里诺(Salerno),德国的海德堡、科隆等,都是中古大学的佼佼者。中古大学与宗教不能分,大学最早是寺院形态,13世纪则是教堂形态,之后才成为基尔特性格,并从宗教中逐渐解放出来。就今日的大学来说,牛津与剑桥可能是最保有中古大学的原趣的,至少牛津剑桥是从中古一脉相传下来,在七八百年无数的变迁中仍然保持了其古典性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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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大学最值得一提的是它的世界精神,超国界的性格。14世纪欧洲在学问上有其一统性,它有一共通的语言(拉丁语),共同的宗教(基督教),教师和学生可以自由地云游四方,从勃隆那到巴黎,从巴黎到牛津,在同一的上帝的世界里,甲大学的学者可以受到千里外他国乙大学学者的款待,论共通的书,谈共通的问题,宾至如归。中古大学的世界精神后来因拉丁语的死亡、宗教的分裂而解体,直到19世纪末时才又渐渐得到复苏,至20世纪则又蔚为风气。现代大学的“超国界”性格的基础则不在共同的语言或宗教,而在科学的思想,而在共认的知识性格,此所以现代大学之间常有学术会议、交换计划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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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理想与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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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理想和性格几个世纪来已发生许多的变化。第一本给大学系统性地刻画一个明确的图像的重要专著也许是19世纪(1852)的牛津学者纽曼(John H.Cardinal Newman)的《大学的理念》(The Idea of a University)。纽曼认为大学是一个提供博雅教育(Liberal Education),培育绅士的地方(虽然他也认为大学可以训练职业人才),他以为大学之目的在“传授”学问而不在“发展”知识。他说:“如果大学的目的在科学的与哲学的发明,那么,我看不出为什么大学应该有学生。”纽曼之书为论大学之经典。他心中大学所应培育之绅士乃指通达而有修养与识见之文化人,此一教育理想影响英国教育甚巨,亦是19世纪牛津、剑桥之教育蕲向。简言之,纽曼之大学理想着重在对古典文化传统之保持,教育之目的则在对一种特殊型态之人的“性格之模铸”(Character Formation)。纽曼的大学之理念显然是“教学的机构”,是培育“人才”的机构。这个理念也许是古典大学遗留给今日大学教育最重要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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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末时,大学的性格开始巨大的形变。这一改变始于德国。德国大学亦由中古一脉相传而来,唯到了19世纪末叶时,在洪博德(Von Humboldt)及阿尔托夫(Althoff )等人的革新下,柏林大学首先旧瓶装新酒,彻底改制,摆脱中古的学术传统,标举大学的新理念。他们大学的新理念就是以大学为“研究中心”,教师的首要任务是自由地从事于“创造性的学问”。每个学生则如Helmholtz所说,应该至少在日益增大的“知识金庙”上置放一块砖石。这种大学的理念与纽曼所怀抱者迥然不同,因为它所重者在“发展”知识而不在“传授”知识。当然,大学仍把“教学”看做是重要的功能之一。德国这种大学的新理念逐渐影响到欧洲各国,并对美国大学发生根本性的冲击。中国现代教育家蔡元培之改革北京大学就是以德国大学为模式的。在20世纪初,德国确成为世界大学的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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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大学的新理念,在美国大学的先驱者佛兰斯纳(A.Flexner)的《大学》(Universities)一书中获得系统性的阐扬。佛兰斯纳的《大学》一书成于1930年,已被公认为一部论大学的现代经典。他在该书第一篇就标举出《现代大学的理念》(The Idea of a Modern University)。他特别强调“现代大学”,以别于早他七十几年的纽曼之“大学”。佛兰斯纳肯定“研究”对大学之重要,肯定“发展”知识是大学重大功能之一,但他却给“教学”以同样重要的地位。他指出:“成功的研究中心都不能代替大学”,也即大学之目的不止在创发知识,也在培育人才。佛兰斯纳对大学有一整套的看法,他以为大学必须是一“有机体”(Organism)。他赞成大学应该探讨“物理世界”、“社群世界”及“美艺世界”的种种知识,但他反对大学训练“实务人才”,反对大学开设职业训练(VoCational Tranining)之课程,他也反对无限的扩大以破坏它的有机性,他更极力反对大学成为社会的“服务社”(Service Station)。他强调大学应该是“时代的表征”,但他不以为大学应该随社会的风尚、喜恶而乱转,他并不以为大学应该是“象牙塔”,但他强调大学应“严肃地批判地把持”些长永的价值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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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学理念的书与文,不知凡几,但德国哲人耶士培(Karl Jaslpers)的《大学理念》(The Idea of the University)一书却值得特别一提。耶士培此书成于希特勒统治崩解,德国大败,德大学受创极深之际。他以哲人之智慧,筹思人类学术的路向,发挥大学之理念。耶士培以大学之使命只在忠诚于真理之探寻。在他,大学乃是一师生聚合以追探真理为鹄之社会而已。他认为大学乃为对知识有热情之人而设。真正的大学必须具有三个组成,一是学术之教学,二是科学与学术性的研究,三是创造性之文化生活。三者不可分,分则必归于衰退。耶士培特别强调大学是一“知识性的社会”(Intellectual Community),也以此特别强调学术自由与容忍的重要。同时,他也肯定大学教育之目的在模铸整全的人。这就是他所以主张在教学与研究之外,大学更应措意于创造性之文化情调。从理想上说,师生之间应该有苏格拉底式的对话。耶士培重视大学之尊严与独立性,以大学为“国中之一国”,但他不以为大学可遗世独立,故他极力主张把“技术”(Technology)引进大学,并以为技术在大学应占一中心位置。(许多古典大学如牛津、剑桥都以技术不登大雅之堂,而长久以来均加以拒斥。但目前则已有变。就此点言,剑桥的艾雪培(E.Ashby)爵士可说是耶士培的同道,艾雪培且高唱出“技术人文主义”的理论)。耶士培相信组织的整全性,大学的整全性,他认为了解事物现象之整全性是人之求知欲的锁钥。但知识之发展却不能不靠分工,知识的深度尤不能不依赖学术的专精。事实上,学问上分为院系可以追索到中古大学。耶士培不反对学术之专门化,但他强调知识应该有一整全的存在。大学应该是一有机的整体,在中古大学,这种整全性与有机性是存在的,但他以为今日的大学都成为一组无所关联的学科的聚合,并没有整全的有机性。当然,我们不能回到中古,但现代不断膨胀的知识与研究又应如何在大学中加以整合呢?关于这一点耶士培与佛兰斯纳一样,都提出了很多的理念,很好的问题,但却并没有真正有力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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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二次大战之后,大学教育在世界各地都有蓬勃的发展。而在美国尤其获得快速与惊人的成长。在1876年前,美国只有书院(College),还谈不上有真正的大学,而此后在吉尔曼(Gilman)与艾略特(C.Eliot)等人的改革发展下,步德国大学的后尘,才一步步提高大学的水准。二次大战以来,美国大学不但在量上言为举世之冠,在质上言,其一流学府,如哈佛、柏克莱、芝加哥、耶鲁等较之欧洲任何大学亦毫不逊色且或更有过之。时至今日,论者几莫不以美国为当代大学之重镇。美国大学之发展自与其国力交光互影,彼此影响着。谈美国大学,当然需知其品流参差,但我们所应注意者则是那具有领导性地位的大学,看看她们的理念与性格。就我所知,对美国大学之发展有极深了解而能掌握其精神面貌的是前加州大学校长克尔(Clark Kerr)。克尔的《大学之功能》(The Uses of the University)一书,其论点与见解极多挑激性,是了解当代大学不可不读之书。美国的先进大学,一方面承继德国大学重研究之传统,一方面也承继英国大学重教学之传统。我们可说,美国的研究院采德国模式,大学部则多少受英国影响。但当代的美国大学,如克尔所指出,早已越出了德英的模式,而发展出自我的性格。美国的大学狂热地求新,求适应社会之变,求赶上时代,大学已经彻底地参与到社会中去。由于知识的爆炸及社会各业发展对知识之倚赖与需要,大学已成为“知识工业”(Knowledge Industry)之重地。学术与市场已经结合,大学已自觉不自觉地成为社会的“服务站”。象牙塔内与象牙塔外的界线越来越淡漠,甚至泯灭了。大学内部则学生可以多达五六万,甚至十万以上;学术之专化更是惊人,如整个加州大学课程之多竟达一万门之数,不但隔行如隔山,即使同行的人也是无法作有意义的交流。而教授之用心着力所在多系研究,教学则越来越被忽视。教授的忠诚对象已不是大学,毋宁是支持他研究的福特基金会、西屋公司或华盛顿。一个教授所关心的不是隔壁他行的同事的评价,而是其他大学乃至其他国家的大学的同行的评价。大学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它的成员已不限于传统的教师、行政人员和学生,还包括许多“非教师”的教学人员(如研究教授),它的组织已不止限于学院、书院,还包括无数的研究中心、出版社、交换计划中心……他的活动已不止限于研究、教学,还包括对外的咨询,与国外的合作(加州大学的研究计划涉及五十几个国家)等等。总之,在数量、组织、成员、活动各方面,今日美国的大学与以前的大学已大大不同。这种大学的理念及性格与纽曼的构想固然相去十万八千里,与佛兰斯纳、耶士培的构想也迥然有别。克尔认为纽曼心目中的大学只是一“乡村”,佛兰斯纳心目中的大学也只是一“市镇”,而当代的大学则是一五光十色的“城市”了。克尔对美国大学的巨变虽然认为不是没有问题,但他显然是乐观而正面地加以肯定的。他同意哥顿(D.S.Gordon)所说真正的美国大学,还在未来。但他肯定今日的美国大学将成为世界各大学的模型。克尔给今日美国大学一个新的称呼,即Multiversity(勉译为“综集大学”)。因为它的性格已不是University一词所能表达了。克尔的Multiversity一词确是神来之笔,因为它的确很象征化地表显了当代大学的性格。诚如他所说,今日大学不再是佛兰斯纳所说的“有机体”,不再具有统一性,而毋宁是一多元体,并具有高度的多样性。他老老实实地说,Multiversity不是一个和谐合调的组织,它也不是“一个社会”(如耶士培所说的大学是一“知识性的社会”),而是许多个不同的社会,或者说是一个多种目的之多元性社会。在此,我们先不必对克尔的“综集大学”的概念加以批评,但要指出,克尔的确很有力而生动地描绘了当代美国居领导地位之大学的性格与动向。事实上,他并没有太夸张,美国这种大学的理念与性格确已越来越为其他国家的大学有意或无意地视为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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