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2683397
(3)你看到路边有个包子摊,正好可以解决早餐。这里面涉及的法律可多了,包子铺的招牌涉及《广告法》,你买包子的价格涉及《价格法》,你如果吃坏了肚子,涉及《食品安全法》。以上都属于民法、民商法和行政法的调整范畴。
1702683398
1702683399
(4)如果买包子遇到插队,我们多数情况是通过道德自律和社会舆论来维护这种秩序,如果真是情绪激动,一言不合动起手来,涉及的法律可就多了。可以找民警解决,民警一出警,就涉及《110接处警工作规则》、《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所管理的范围。如果出现对他人更严重的伤害,那就应用《刑事诉讼法》和《刑法》加以规范,以确保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至于受损者的权益,甚至还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法》起诉,依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来获得赔偿。
1702683400
1702683401
(5)如果你觉得民警或其他政府机构人员办事不力,怎么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以及省级的《开展集中整治“慵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都有相关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让群众满意,而不能走完程序应付了事。但这些文件是政策,不是法律,政策有时候能达到法律没法达到的效果。
1702683402
1702683403
1702683404
1702683405
1702683407
正义女神不睁眼:你相见恨晚的法律知识 有哪些一般人不知道会构成犯罪的行为?
1702683408
1702683409
DoonnerDie
1702683410
1702683411
先做个简单的区分:按照规则的内容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权义复合性规则。
1702683412
1702683413
(1)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比如公民有选举的权利。
1702683414
1702683415
(2)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义务性规则又可分为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
1702683416
1702683417
因此,不合法的范围是最广的,是指某一事物并未符合以上划分标准中所有法律规则的内容。
1702683418
1702683419
违法的范围稍小,是指某一事物不合法,并且不符合义务性规则的内容。
1702683420
1702683421
犯罪的范围最小,是指某一事物违法,并且其危害性大到要用刑事责任来惩罚,并且《刑法》中也有明文规定此类行为构成犯罪。
1702683422
1702683423
例如:
1702683424
1702683425
·叔叔我魅力四射,在知乎上勾搭了一个18岁美少女,准备等这个回答写完就带回老家摆结婚酒,于是乡亲们都认为我已经结婚了。但这只是民间传统的结婚仪式,未经也尚不能登记,不符合《婚姻法》关于婚姻的要求,故在法律上婚姻无效。这个婚姻,就是不合法的。
1702683426
1702683427
·叔叔我虽然已经结婚但仍然魅力无穷,在知乎上勾搭了一个18岁美少女,但我熟读法律,知道结两次婚是不行的。于是我就租了个房子(我熟读法律,才不会干买房子那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事)把美少女包养成情人,那我这种包养情人的行为就违反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1702683428
1702683429
·叔叔我虽然已经结婚但仍然魅力无穷,在知乎上勾搭了一个18岁美少女,并且虽然我熟读法律,知道结两次婚是不行的,但我仍然认为泡了妞要负责任,毅然把美少女带回家摆酒举行了纳妾仪式。这种行为就已经符合《刑法》中关于重婚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属于犯罪行为。
1702683430
1702683431
下面翻开《刑法》从头开始说。
1702683432
1702683433
1.正当防卫
1702683434
1702683435
正当防卫对防卫的紧迫性要求很高,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在发生”。而实践中,我们最常遇到的故意伤害案件,通常都是因为琐事发生争吵、拉扯,然后一方就忍不住用拳头或者临时拿起的工具开打了,两边就这样干上了。打架的双方都说自己当时是正当防卫:一方说是另外一方先动手,所以我是防卫;另一方说我只是轻轻碰一下,结果对方直接拿刀砍过来,所以我是防卫。而这种案件中,实际上双方都是持着“伤害对方”的心理,所采取的暴力手段也是用于伤害对方,不是用于防卫自己。因此不构成正当防卫。
1702683436
1702683437
2.过失
1702683438
1702683439
同样,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当事人都很喜欢说“当时我只是无意中碰了一下对方”,“我不小心就弄伤了对方”,但在这种案件背景下,双方对于自己所持的暴力都有足够的认识和使用,这就已经是刑法上的故意心理;他们所说的“无意”只是强调自己没有控制好暴力的程度,但对使用暴力,主观上仍然是故意。
1702683440
1702683441
3. 吸毒致幻
1702683442
1702683443
很多吸毒致幻后实施犯罪的人都很喜欢说自己是因吸毒产生幻觉、有精神病,因而可以免责,并提出刑法只规定醉酒后实施犯罪的人不能免责,没有说吸毒致幻的人不能免责。根据罪刑法定,吸毒致幻应当免责。
1702683444
1702683445
这一说法看似很有道理,但实际上是扭曲了“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混淆了“犯罪”和“刑事责任”。
1702683446
[
上一页 ]
[ :1.702683397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