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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4280 个人所得税速算表(个体户)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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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4285 (此表仅供参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税[2011]62号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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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4287 注意,重点来了!税务局在计算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如果纳税人不能建账准确核算成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税务局可以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来核算纳税人的成本,你可以理解为利润率。而根据财税[2011]62号文件,费用则统一为42 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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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4289 所以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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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4291 全部收入×应税所得率– 42 000=应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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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4293 2007年,税务总局对部分省份进行了一次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测算,取值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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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4295 工业:5%~13%;交通运输业:9%~14%;商业(批发):4%~7%;商业(零售):4%~9%;建筑业:6%~15%;餐饮业:8%~15%;服务业:9%~15%;娱乐业: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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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4297 而省级地方税务局在制定本省市规范时,对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率也基本按照上一段的数字取值。各地实际执行标准是不同的,具体是多少,是否执行,要看所在省市的地税局是否有明文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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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4299 此处举例说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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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4301 假设某地规定现代服务业按照15%的应税所得率,那么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户,是怎么计算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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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4303 个体户某甲,每月定额2万元,年收入24万元,不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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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4305 24万元×15%=3.6万元,不足4.2万元,不交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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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4307 个体户某乙,每月定额3万元,年收入36万元,增值税10 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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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4309 36万元×15%=5.4万元,5.4万元– 4.2万元=1.2万元。按1.2万元的应税所得,个税为:1.2万元×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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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4311 个体户某丙,每月定额4万元,年收入48万元,增值税14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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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4313 48万元×15%=7.2万元,7.2万元– 4.2万元=3万元。按3万元的应税所得,个税为:3万元×10% – 750元=2 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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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4315 个体户某丁,每月定额5万元,年收入60万元,增值税18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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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4317 60万元×15%=9万元,9万元– 4.2万元=4.8万元。按4.8万元的应税所得,个税为:4.8万元×20% – 3 750元=5 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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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4319 你看,收入最高的某丁综合税率不到7%,而某丙综合税率还不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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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4321 当然,应税所得率是否执行、怎么执行,还得先向当地地税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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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4323 开办个体工商户的优势与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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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4325 优势:办理方便,综合税率低,可稳定获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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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4327 劣势:收入较少时也要按定额缴税(无收入可以提前申请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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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4329 注:还有一种方式是开办个体工商户再申请代开,这里不展开讲了,实际上有不少纳税人都是这么干的。先申请一个较低的定额,就可以不按月缴税,有业务就代开。属于综合了两种方法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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