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2684919e+09
1702684919
1702684920 现在行政追责并不轻,哪个执法人员都不愿意办错案。即使有执法人员心存恶念,面对有理有据的申辩,想想以后可能面临的纪检法制机构及复议机关、法院审查的监督,他们也会三思而行的。创业者在此过程中,平和沟通就可以了,情绪化的沟通反而于事无益。
1702684921
1702684922 同样的,对于是否违法存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争议的案件,若外地已有相关案例甚至法院判例,或者有权威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或理论著作,建议创业者们及时提供给执法人员学习参考。
1702684923
1702684924 最后谈谈被消费者投诉举报时的处理。
1702684925
1702684926 建议创业者们平和对待,务必诚信而负责任地参与消费纠纷调处。若有证据证明消费者的诉求不成立或者不合理,要及时向执法机关提供,及时有效地阐述自己的理由。对于消费者的合理诉求,要务必负起责任来,该赔就赔。
1702684927
1702684928 消费纠纷调解时,是否达成调解协议需各方当事人自愿。工商机关不能强制经营者接受消费者的诉求,即使是消费者诉求合理,也不会强制企业签订调解协议。但这并不代表企业可完全无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完全无视工商机关的监管行为。因为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若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赔等诉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构成违法行为,依法应予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万元以下罚款)。
1702684929
1702684930
1702684931
1702684932
1702684933 正义女神不睁眼:你相见恨晚的法律知识 [:1702682590]
1702684934 正义女神不睁眼:你相见恨晚的法律知识 创业公司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1702684935
1702684936 Raymond Wang
1702684937
1702684938 这方面其实并不是我的专长,但我的一位合伙人是商业秘密领域的顶尖律师之一,下面提到的要点来自和他的交流,是从很多诉讼中提炼出来的经验。
1702684939
1702684940 (1)创业公司招人时要细致考察员工的价值观,对知识产权非常漠视的人今后也可能泄露商业秘密。
1702684941
1702684942 (2)员工入职后要签订保密协议,和重要员工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很多高管觉得“一张纸”根本管不住员工,但合同实际上会产生心理威慑作用。
1702684943
1702684944 (3)防止商业秘密泄露,筛选出重要的信息进行分级,建立完备的文件管理系统。比如,保存关键涉密文件的计算机不联网,访问和拷贝文件需要权限;一般的涉密文件在员工访问时会有提示,警示其注意保密;对员工发送邮件进行规范化管理,防止误发涉密文件;定期销毁涉密的纸质文件。
1702684945
1702684946 (4)公司为员工提供足够的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使员工有强烈的归属感和自豪感。员工离职时,提供公平的补偿,好聚好散,尽量做得有人情味一点。在实务中,不少商业秘密泄露的行为都是离职员工的恶意报复。
1702684947
1702684948 泄露商业秘密分为“有意”和“无意”两种不同情况,前者主要依靠“硬件”上的措施去预防,使用各种加密技术措施;后者主要依靠“软件”上的措施去预防,通过警示教育和文件流程管理,使员工有保密意识,在公司里形成适度的保密文化。
1702684949
1702684950 有可能成为商业秘密的信息如下:
1702684951
1702684952 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计算机软件的源代码及目标代码、准备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已申请但还未公开的专利技术方案等。
1702684953
1702684954
1702684955
1702684956
1702684957 正义女神不睁眼:你相见恨晚的法律知识 [:1702682591]
1702684958 正义女神不睁眼:你相见恨晚的法律知识 商务工作中如何注意保留证据?
1702684959
1702684960 黄璞琳
1702684961
1702684962 说说交易环节吧。涉及较大交易(如买房买车买贵重物品),涉及需要分期或延后交付的交易,涉及对方有特别承诺的交易,都需注意保留证据,如索取交易单据、协议、承诺文书等原件,必要时可考虑手机录音。
1702684963
1702684964 Zhang Leslie
1702684965
1702684966 保留证据,靠意识,更靠习惯,还靠动脑。
1702684967
1702684968 比如工作中,打完电话后用文件进行确认的习惯。如果一方用邮件要求你确认,但有意无意地漏了一项重要内容,应当立即指出。书面证据的效力自然超过口头证据。反过来说,不要留下文字证据,也是风险的规避之路。
[ 上一页 ]  [ :1.702684919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