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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1906年,江苏苏州人。1928年毕业于上海东吴大学并获法学士学位。1929年获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30—1931年任美国霍普金斯大学法学研究所荣誉研究员。1931—1945年先后在上海东吴大学、大夏大学、持志大学讲授国际法、国际私法、比较民法、法理学等课程。1946—1948年作为中国检察团首席法律顾问参与东京审判,并在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等人的个人辩护部分中进行了出色的反诘。1948年任上海东吴大学教授兼法律系主任。1956年起任外交部条约委员会专门委员和条约法律司法律顾问。1981年在联合国第36届大会上当选为国际法委员会委员。1982年任外交部法律顾问。1984年当选联合国国际法院法官。1987年当选为国际法研究院联系院士,1991年转为正式院士。2003年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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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劭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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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3年生,江苏无锡人。1933年和1935年先后毕业于东吴大学文理学院和法学院。1934年起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曾任上海秉公法律事务所律师,期间在东吴大学兼职讲授商法与英国法课程,并曾在银行业和民营工商业工作。1946年2月至1946年12月担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官秘书。期间从日方档案中找到日本驻天津总领事给日本外务省的关于将溥仪从天津秘密押往沈阳成立“满洲国”的密电。1946年后回上海秉公法律事务所任律师。1949年后因律师业务停止,转任上海贸丰行经理,后就职于公私合营上海国际贸易公司总管理处。1957年在上海外贸干校任教,1961年后进入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任教,期间于1962年至1964年、1972年至1981年两度在上海外国语学院任教。1981年12月至1984年1月任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副院长,此后一直担任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名誉院长。1985年4月至1990年4月间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2009年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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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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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生,江苏吴县人。1934年毕业于东吴大学法学院。1946年9月出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法官秘书,审判结束后任盟军总部的准A级审判(丰田·田村审判)的中国法官。后任东吴大学、复旦大学教授。1956年调入上海外国语大学,历任英语系翻译教研室主任、《外国语》编辑、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副总编。长期从事翻译、教学与教材编写、学报学刊编辑等工作。著有《翻译教程》等,译有《印度的发现》等。1991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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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学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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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年生,江西省抚州市人。中学毕业后留学日本,就读于日本京都帝国大学法学部。硕士毕业归国后,先后担任南京中央大学和武汉大学法学教授。曾任行政院院长宋子文、外交部长王世杰的助手。东京审判开始后作为中国增派的四名法律顾问之一赴东京参与审判准备工作,在大量的日文档案中搜集证据。审判结束后任南京中央大学法学教授。1966年在南京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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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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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生,福建省福州人。1945年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英国文学系,同年任《上海自由西报》英文记者、《中国评论周报》特约撰稿者兼《中国年鉴》副总编。1946年赴日本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任英语翻译。后留学美国,1949年于美国印第安纳大学英国文学系肄业后回国。历任北京外文出版社编辑、中国人民解放军洛阳外国语学院教授、北京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其译作包括柔石《为奴隶的母亲》、曹禺《明朗的天》、杨植霖《王若飞在狱中》、王士菁《鲁迅传》、廖静文《徐悲鸿一生》、《英译中国现代散文选》等,其中《英译中国现代散文选》获中国翻译家学会一等奖。为中国当代著名翻译家。现居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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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锡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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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年生,湖南宁乡人。1936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管理系,1938年获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同年回国,先后担任湖南省抗战统一战线工作委员会设计组副组长、长沙行政署秘书、省政府专员,兼湖南《国民日报》总编辑,从事接待盟军工作以及筹款、筹粮、组织人力支援前线工作,直至抗日战争胜利。1946年5月受聘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参加起诉日本A级战犯所需人证、物证等的翻译工作。1947年7月至1952年3月在国民党政府“驻日代表团赔偿及归还物资接收委员会”任文秘技术专员。1954年回国后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为全国侨联联络委员、欧美同学会会员。1964年在北京外国语专科学校英语系任教。1973年调入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英语系任教。2004年在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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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A级战犯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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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荒木贞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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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大臣。生于1877年,和歌山县人,男爵。出身于武士家庭。陆军士官学校及陆军大学毕业。历任驻俄武官、宪兵司令官、陆军大学校长、第6师团长、教育总监部本部长。“三月事件”“十月事件”等政变后出任犬养毅内阁及斋藤内阁陆军大臣。1936年“二二六事件”后,因皇道派被清洗而编入预备役。后任军事参议官、内阁参议、第一次近卫内阁及平沼内阁的文部大臣。和真崎甚三郎、林铣十郎同为日本“皇道派”领袖。最终因共同谋议侵略战争罪以及对中国实施侵略战争罪被判无期徒刑。8年后出狱。卒于196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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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土肥原贤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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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军教育总监。生于1883年,冈山县人。陆军士官学校及陆军大学毕业。中文流利,被称作“满洲的劳伦斯”。曾任“满洲国”奉天(沈阳)及哈尔滨特务机关长、奉天市长、华北“自治政府”首席顾问、陆军航空总监、东部军司令官、日本驻新加坡第7方面军司令官、教育总监等职。职业生涯最重要的活动是在中国从事间谍工作。积极推动华北“自治”,逼签所谓“秦土协定”。为使华北脱离中国指使成立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并策划将华北建成毗连“满洲国”的另一“小满洲国”。东京审判时被判处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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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桥本欣五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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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翼赞会总务。生于1890年,福冈县人。陆军大学毕业,曾任参谋本部俄罗斯班班长、海拉尔及满洲里特务机关长、1927年派驻土耳其大使馆任副武官。回国后与其他青年军人一起成立了“樱会”。同时积极提倡结合凯末尔的近代民族国家运动及“天皇归一”主义的国家体制。1936年“二二六事件”后被编入预备役,“卢沟桥事变”爆发后恢复现役。因炮击英舰“瓢虫”号退役后组织大日本青年党(后改为大日本赤诚会)。1942年担任大政翼赞会总务。在东京审判中被判处无期徒刑。获释后曾参加参院选举失败,1957年死于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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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畑俊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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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生于1879年,福岛县人。1910年陆军大学毕业,为当时最优秀的“军刀组”成员。一战爆发前被派往日本驻德大使馆任武官,回国后主要供职于参谋本部。“二二六事变”后代替皇道派的柳川平助出任台湾军司令官。1937年8月任教育总监。1938年任新组建的华中派遣军司令官。1939年出任阿部内阁的陆军大臣并在之后的米内内阁留任。后在陆军强硬派授意下辞职,直接导致亲英美派的米内内阁的垮台。1941年至1944年任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在东京审判中被判处无期徒刑。后于1954年假释,卒于196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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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平沼骐一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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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生于1867年,冈山县人,男爵。东京大学法学部毕业。因在1910年“大逆事件”中任主任检察官而获得晋升。1923年任第2次山本权兵卫内阁的司法大臣,从此步入政坛。创立“国本社”并担任社长。1939年出任首相,赞成日本驻德大使大岛浩、驻意大利大使白鸟敏夫缔结三国军事同盟的主张。后在第2次近卫内阁中担任无任所大臣、内务大臣。日本战败前夕,在围绕是否接受波茨坦宣言的重臣会议上,他明确反对日本无条件投降,主张继续作战。在东京审判被判处无期徒刑。卒于195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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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广田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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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生于1878年,福冈县人。东大法学部毕业。1933年出任斋藤实内阁的外务大臣,并在之后的冈田启介内阁中留任。在其任内推行对华外交三原则(“广田三原则”)为国民政府拒绝。1936年“二二六事变”后出任首相。在与陆军妥协的局面下,广田内阁恢复了军部大臣现役武官制。在继任的近卫内阁中留任外相,缔结日、德、意防共协议、进一步介入中日战争。日本战败前夕,受外相东乡茂德委托通过苏联寻求与盟军的和平方案,但不久苏联对日宣战,调停失败。在东京审判中被判处死刑,为七名死刑被告中唯一的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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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星野直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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