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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0921 “联邦司法系统”年度报告是沃伦·伯格首席大法官开创的。1970年,他履任第二年就开始发布这项报告,之后经常会在1月的美国律师协会大会上以演讲形式发布。报告出炉时间与总统发布国情咨文的时间大致相同。伯格的继任者威廉·伦奎斯特不再出面宣读,改为每年新年前夜发布书面报告,约翰·罗伯茨首席大法官沿袭了这一做法。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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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0923 首席大法官承担的绝大部分职责都是公众看不到的,但近年这项发布年度司法报告的传统,强调了首席大法官作为政府第三分支公共代言人的象征角色。是首席大法官作为东道主接待来访的各国宪法法院法官;是首席大法官站在每四年一次的总统就职典礼的中心,主持总统就职宣誓仪式。2005年1月,伦奎斯特首席大法官因患甲状腺癌而病重,已有三个月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但他还是从病床暂时爬起,坚持履行职责,主持了小布什总统的第二任期就职典礼。这也是伦奎斯特最后一次在最高法院外公开露面。他在六个月后逝世,时年80岁,这也是他出任大法官的第33个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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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0928 图6 厄尔·沃伦是位活跃的政治家,1953年出任首席大法官之前,从来没有过法官经历。这张海报是他早期在加州成功的选举生涯中使用的。他后来三度出任加州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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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0930 人们习惯以时任首席大法官的名字命名某一历史时期的最高法院,但是,17位首席大法官,并非每个人在公众心目中都留下了同等印记。文森法院(首席大法官弗雷德·文森,1946—1953)没能给人们留下什么印象,而紧随其后的沃伦法院(1953—1969)却让公众印象深刻。尽管小威廉·布伦南大法官才是沃伦法院一系列里程碑判决的幕后设计师,但首席大法官沃伦的名字却与那个时代紧密相连,在那一时期,自由派大法官组成的多数方驱动宪法,使之成为社会变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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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0932 “除了履行的职责本身,在任者的影响力取决于他对这些职责的运用以及履责的方式,”一位研究最高法院的学者二三十年前指出。“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是人的因素,是无形的东西,是个性特征——这个位居核心地位的人散发出来的道德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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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0934 做过总统的威廉·霍华德·塔夫脱留下的遗产,之所以比近代任何一位首席大法官都更加不可磨灭,是因为它不仅包括已决先例和那座大理石建筑(最高法院大楼),还包括最高法院控制自己案件量的权力。在塔夫脱首席大法官的努力下,国会在1925年《司法法》中赋予最高法院更宽泛的自主选案权。(这部法律俗称《法官法案》,反映了大法官们在其起草过程中起到很大的作用。)大法官们从此不必再被迫审理所有通过正当途径提交过来的上诉。这部法律对最高法院起到了脱胎换骨的影响。该法生效几个月后,塔夫脱首席大法官在一篇文章里阐述了允许大法官自主选案的重大意义:“设置最高法院的目的,不是为纠正特定诉讼中的某个错误,而是要考虑那些判决结果涉及如下原则的案件,这些原则的应用事关广泛的公共利益或政府利益,并且应当由终审法院来宣布。”他随后列举了最高法院应当关注的案件类型:“涉及联邦和州的法律是否符合联邦宪法的问题;涉及个人宪法权利的实体性问题;可能影响到广大民众利益的联邦法律的解释问题;联邦司法管辖权问题;适用范围广泛、以至于需要最高法院来释疑的法律中不时存在的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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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0936 换句话说,最高法院不再是那些败诉当事人提交上来的任何法律争议的被动接受者。它也不再仅仅是司法系统中的最高上诉法院。大法官们将会决定哪些案件——哪些问题——重要到足够吸引他们的注意力,进而吸引整个国家的注意力。新的《司法法》提醒那些试图通过申请“调卷复审令状”(最高法院受理某起案件的指令的专业用语)将官司送到最高法院的人们:“审查调卷复审申请与权利无关,法官对之有充分的司法裁量权,只有具备特别而重要的理由才可能被批准受理。”最高法院从此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导者,不仅如此,它还设定着这个国家的法律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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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0938 ① 首席大法官可以确定11名地区法院法官,组成外国情报监控法庭(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决定是否批准政府基于国家安全目的提出的窃听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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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0940 ② 史密森学会(Smithsonian Institution):美国一系列博物馆和研究机构的集合组织。该组织囊括19 座博物馆、9座研究中心、美术馆和国家动物园以及1.365亿件艺术品和标本。也是美国唯一一所由美国政府资助、半官方性质的博物馆机构,同时也拥有世界最大的博物馆系统和研究联合体。该机构大多数设施位于华盛顿特区,此外还有部分设施散布在从纽约到弗吉尼亚州,甚至巴拿马的广阔区域。该机构的诸多博物馆除圣诞节外,全年对公众免费开放。学会董事会由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副总统、3名参议员、3名众议员和6名非官方人士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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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0942 ③ 当时,最高法院只有八位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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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0944 ④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男性大法官之间彼此以弟兄(brethren)相称。《华盛顿邮报》记者鲍勃·伍德沃德、斯科特·阿姆斯特朗1979年合著的揭示最高法院内幕的著作,即以The Brethren为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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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0946 ⑤ 现任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目前的年薪为223500美元,比其他年薪为213900美元的同僚要多出近10000美元。这一数字差异,说明因首席大法官承担了部分专属于他的司法职责,国会认为其工作的价值要高于另外八位地位平等的最高法院成员。如果薪酬可以量化的话,九位大法官在96%的工作上是相同的,首席仅额外比其他同僚多承担4%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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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0948 ⑥ “会议”这个词在美国最高法院有两重含义。首个字母小写时(conference),代表的是一般会议。首个字母大写时(Conference),代表九位大法官全体出席的会议。如果一份备忘录是一位大法官转给其他八位大法官的,抬头会写上“致全体会议”(To the Conference)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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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0950 ⑦ 请读者注意,作者这里援引的案名有误,“林奇诉唐纳利案”应为1984年发生的一起关于“政教分离”问题的案件。根据作者对案情和判决结果的描述,她提到的这起案件应该是1992年宣判的“李诉威斯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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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0952 ⑧ 约翰·罗伯茨历年提交的联邦司法年度报告都有中译本,2006年至2009年度的报告已由本书译者译出,参见何帆:《大法官说了算:美国司法观察笔记》,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291—3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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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0957 美国最高法院通识读本 [:1702690367]
1702690958 美国最高法院通识读本 第五章 最高法院如何运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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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0960 除了为最高法院争得自主选案权,塔夫脱首席大法官还留下一座大理石办公大楼:1935年,塔夫脱去世五年后,也即最高法院首度召集145年后,大法官们搬进了这栋大楼。对最高法院来说,拥有一栋专属于自身的办公楼,在象征意义和实用价值层面,兼具重要意义:既昭示着它统领政府三大平等分支之一的地位,还为大法官们提供了办公室——在此之前,他们只能在家里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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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0962 直到去世前,塔夫脱首席大法官作为国会授权成立的最高法院大楼项目委员会主席,一直积极投身于相关工作。他提议将地址选在与国会大厦东侧一街之隔,邻近国会图书馆的一块区域。他选定著名建筑师卡斯·吉尔伯特出任大楼的总设计师,后者设计过许多重要的公共建筑,如联邦海关大楼、纽约市联邦法院大楼。吉尔伯特设计的同样位于纽约市的66层的吴华兹大楼,自1913年落成之后近20年间,一直是世界上最高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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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0967 图7 1932年10月13日,最高法院大楼奠基仪式。仪式由查尔斯·埃文斯·休斯大法官主持。负责修建这座大楼的塔夫脱首席大法官和设计师卡斯·吉尔伯特,此时都已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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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90969 首席大法官要求吉尔伯特设计出“一座高贵和显要的大楼”,设计师依循了这一指示。大楼整体颇似一座古科林斯风格的希腊神庙,西面正门前有16根大理石立柱。三角墙上有一组雕像,象征着“自由至上,受秩序和权威守护”。直到2010年,来最高法院参观的人们仍可以穿过正面广场,拾阶而上,从刻有“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柱顶楣梁下走进这座大楼。尽管一些大法官以没有必要和兆头不好为由提出反对,约翰·罗伯茨首席大法官后来还是基于安保考虑,关闭了正门通道。访客现在只能从台阶下一个新设的安检区域进入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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