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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1421 第一,停审日包括每年的正月、六月、十月。还包括:①每月的初一、初二;②国祭日及皇帝诞辰(共7日)、皇帝葬礼日;③春节(正月初一至初七)、上元节(正月十五)、佛陀诞辰(四月初八)、端午节(五月初五)、中秋节(八月十五)、重阳节(九月初九)、封印日(可能是每年十二月最后十天)[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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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1423 第二,另外,农忙季节——即每年四月至七月——停止审理民事诉讼案件(指涉及婚姻、田土类案件),但刑事案件不在此限[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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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1425 第三,停刑日包括每年的正月、六月、冬至前十天到冬至后七天、夏至前五天到夏至后三天。停刑日禁止执行的刑罚包括立决死刑以及监候死刑经复审后改判执行的死刑[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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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1427 第四,在北京,如果雨季(通常是7月和8月)推迟,并出现干旱,死刑的执行也暂时停止,直至旱情解除(各省不适用这一规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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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1429 类似于第四项停刑的禁令古已有之。例如,公元134年4月5日,汉代皇帝发布一项诏令,宣布鉴于旱情持续,首都监狱内的囚犯不论罪行轻重,一律停止审讯,直到雨季来临。同年6月13日,皇帝颁布第二道诏令,声称鉴于旱情延续,免除全国死罪囚的死刑,“包括那些常赦所不原的谋反等重大犯罪”[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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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1431 [1]第一种说法出自《尚书·大禹谟》及《尚书·益稷》;第二种说法可参见《竹书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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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1433 [2]参见王充(27—约100)《论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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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1435 [3]由于图片质量问题,本书未附。——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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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1437 [4]在这里我们不可能解决这几种文献具体成书年代这一极其复杂的问题。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尚书·大禹谟》是公元3世纪或4世纪出现的伪作;而对于《竹书纪年》,人们很难确定现存的版本在多大程度上与原本相符合,该书原本于公元3世纪末首次发现于古墓中。《尚书》的其他篇章成书也较晚,但很难确定具体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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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1439 [5]参见《清史稿·刑法志》(《清史稿》卷一四四)及《大清会典》卷五六(该书误将上述内容列于“停刑”条下)、《大清律例·刑律·断罪不当》附例。民间纂修的清律注释本中,“断罪不当”附例的“上注”也误将这些停审日看作是停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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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1441 [6]参见《清史稿·刑法志》及《大清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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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1443 [7]参见《清史稿·刑法志》《大清会典》卷五六及《大清律例》。《大清会典》错误地在“正月”“六月”之后加上了“十月”,显然,这是把三个月的停审日与停刑日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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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1445 [8]参见《大清会典》卷五六及《大清律例·刑律·有司决囚等第》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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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1447 [9]参见《后汉书》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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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1452 中华帝国的法律 [:1702695313]
1702701453 中华帝国的法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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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1455 中华帝国的法律 [:1702695314]
1702701456 1.原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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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1458 《成案所见集》,马世璘编,另附续编四种,所收成案发生于1736—18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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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1460 《笺释》,参见《王肯堂笺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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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1462 《清史稿·刑法志》,参见《清史稿刑法志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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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1464 《清史稿刑法志注解》,国务院法制局法制史研究室编,北京:法律出版社,195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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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1466 各朝历史,除专门说明外,所有资料均参考《四部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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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1468 《洗冤录》,宋慈著,成书时间约1250年。该书英译本参见翟理思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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