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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6848 杭州知府陈鲁,对于下属州县检验错误毫无察觉,等到犯证人员了解到府衔主持审讯时,轻率地全凭用刑审得的供词写结案报告定案,又不亲自提钱宝生到案追究清楚砒霜的来源,把人命看得像野草一样,予以任意残害。《尚书·周书·泰誓上》说“他们的罪过应当受到相应的惩罚”,都应当按照承审官员草率定案,证据无凭,枉坐人罪的法律条文,各人都拟处以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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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6850 巡抚杨昌浚根据下级结案报告就写奏报,不能查出冤情,叶杨氏到京告状受旨复审,不能据实予以平反,任意顾从私情;学政胡瑞澜,以圣旨交审要案,所审情节既然有与原结案报告不符合之处,却不能追究葛品连致死的原因,没有详细复验,草率奏报结案,几乎使得杨乃武、葛毕氏两人惨遭重罪死刑。考虑到两人都是朝廷大官员,他们所有应得处分,恭候皇上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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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6852 经审明,杨乃武没有与葛毕氏通奸的确凿证据,但就同食、教经的行为而论,也属于不知远避男女嫌疑,又诬指何春芳在葛毕氏家玩笑,虽因企图解脱自己的罪,并不是有心陷害,但毕竟是属于在狱囚犯诬指无罪的人,违反了既定法制,按照律条应处以杖刑一百,前已革去了举人功名,免予对他在这方面再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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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6854 3.法律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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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6856 (1)本案的补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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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6858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是当时震惊全国的冤案。后此案被改编成戏剧、小说、电视等多种艺术形式,现在可谓妇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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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6860 杨乃武(1836—1914),浙江余杭人,自幼勤奋好学,为人正直。同城豆腐店伙计葛品连,娶毕家女儿为妻,名葛毕氏。葛毕氏,就是后来人们说的小白菜,小杨乃武十五岁。葛品连婚后无住房,经协商,于当年四月搬到杨乃武家一间余房租住。由于葛品连在豆腐店帮伙,早上很早就要上工,有时晚上就宿在店中。小白菜一人在家,闲来无事,经常去杨乃武家中串门,有时还与杨乃武同桌吃饭。小白菜还学起诵经,因识字不多,就请杨乃武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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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6862 同治十二年十月初七日,葛品连身发寒热,双膝红肿,并于十月初十上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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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6864 当时虽已入秋,但南方天气尚热,葛品连身体肥胖,不久尸体就开始腐烂,口鼻中有痰血水流出。葛品连的干娘冯许氏便扬言:“死得突然,事情可疑”,葛喻氏(葛品连的母亲)听后也觉得有理,又看到死者面部发青,臆想可能中毒,便再三盘问儿媳,小白莱一口断定绝无其他缘故。葛喻氏平日就不满儿媳的行止,此时又怀疑小白菜谋杀其儿,便以儿子身死不明为由,央求地保王林于次日一大早,和她一起向县衙提交要求验尸的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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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6866 这便有了上面奏折中所说的各级地方官吏敷衍了事、草菅人命的断案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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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6868 (2)本案涉及的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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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6870 清末的审级制度在地方分为四级,即县级、府级、按察使、巡抚或总督。州县官有权审决笞、杖、徒刑案件;流刑、死刑案件只可预审转呈府衙判决。(10)州县上报刑事案件(流罪以上案件),府复审后提出判决意见,再上报省按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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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6872 本案中,知县刘锡彤接葛喻氏喊告后,即赴现场勘验尸体,也审问了小白菜,又将杨乃武逮捕归案。但是,刘锡彤在上报案件时,当时杨乃武还未招供,毒物来源也未查明,也未适用法律作出判决。刘锡彤仅仅起了破案的作用,相当于现在公安刑侦部门的作用。真正作出判决的是杭州知府陈鲁,他以因奸谋杀亲夫罪处小白菜凌迟之刑,以授意谋害他人亲夫罪处杨乃武斩立决,然后上报浙江按察使,经浙江按察使蒯贺荪草草审核后再将案件上报浙江巡抚杨昌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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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6874 案件似乎到此时就可以结束,幸运的是经过杨乃武家属不停的申诉,以及《申报》对这一案件的持续追踪和宜传报道,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和同情。于是浙籍18位京官联名上书都察院,请求朝廷万勿轻易批复,应交刑部细致查证。上喻提交刑部秉公审讯,经过详细审问及开棺验尸,刑部最终还了杨乃武与小白菜一个公道。所以杨乃武和小白菜能死里逃生,实在侥幸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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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6876 清末的诉讼法中审判制度在地方分为四级,立法者试图通过审级的增加和各级司法官员的层层把关,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但是在实践中由于我们下面要讨论的刑讯逼供制度的存在,很难起到应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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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6878 4.参考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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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6880 清末的证据制度仍因袭中国历代以被告人的有罪供认作为定案依据的制度,被告人供认了犯罪事实,就可以定案结案。所以,这种证据制度就必然和刑讯逼供制度联系在一起,人犯要是有人控告而又不承认犯罪,问官就可以对人犯严刑拷打直至人犯招认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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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6882 本案中,杨乃武与小白菜正是由于受不了酷刑,才屈打成招的。如果刑部不是通过开棺验尸查明死因,从根本上推翻因奸谋毒之定见,仅仅靠杨乃武申诉的理由和小白菜翻供的理由,是根本不可能给予平反纠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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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6884 从这一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来看,刑部既没有否定早已形成定例的这种证据制度,也没有拘泥于这一证据制度。这一案件的最终平反纠正,是对以供定案和刑讯制度的强有力否定。杨乃武和小白菜一身清白,却被迫承认因奸谋毒,审理期间所受毒刑之残酷、所受身心摧残之剧烈是不难想见的。清末刑讯制度已广受批评,民国初期即彻底废除,对此,杨乃武和小白菜案件的平反纠正起了不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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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6886 中国法制史教学案例 [:1702702876]
1702706887 三、案例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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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6889 中国法制史教学案例 [:1702702877]
1702706890 (一)宗室逃走缉拿由宗人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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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6892 1.案件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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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6894 福建司查:道光五年本部议覆杭州等处将军以旗人逃走,今既奏定章程,定限一月后无论投回拿获,均行销档,则章程以前有在京并各省驻防一切逃人,无论次数,若在奏定章程一月内投回拿获者,俱免其销档外,如在一月以后,应照新定章程,毋庸缉拿,即行销除旗档等因,通行在案。是章程内既指明在京及各省驻防,则该抚所称圆明园、内务府、东陵、盛京、热河、察哈尔、吉林、黑龙江等处,自已该括在内,此项人犯如果别无罪犯,自应遵照办理,毋庸缉拿。至宗室在逃应如何办理,事隶宗人府,本部未便悬拟,应将原咨送宗人府会议。道光七年说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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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06896 ——《刑案汇览三编(一)》(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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