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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广智书局已译待印书目》,《清议报》第100册,光绪二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总第6185页,其书目信息谓:“《社会进化论》,日本有贺长雄著,麦鼎华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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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新民丛报》第27号,总第40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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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社会进化论卷一》,《清议报》第61册,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一日,总第39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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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德国人拉坚讲述,中国玉瑟斋主重译《政治学(上卷·国家编)》,《清议报》第66册,光绪二十六年十月廿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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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高亚宾:《伯伦知理氏国家学与那特硁氏国家学(一名政治学)之比较》,《光绪丁未政艺丛书》,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28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76,总第1396—139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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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德〕那特硁:《政治学上卷》,冯自由译,广智书局,1902,第101—1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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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上海广智书局出版图书广告》,《新民丛报》第7号,光绪二十八年四月一日,总第788—7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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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沈兆祎:《新学书目提要》,熊月之主编《晚清新学书目提要》,第444、409页。市岛谦吉在《政治原论》中谓契约说“只借理想,不求实事之议论,虽如何高妙,皆不足信”。参见〔日〕市岛谦吉《政治原论》,顺德麦曼荪译,广智书局,1902,第25—30页。小野梓在《国宪泛论》中亦对卢梭的主权论有所指正。参见〔日〕小野梓《国宪泛论》,陈鹏译,丁相顺勘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第17—20页。市岛谦吉与小野梓等政治学者,均为大隈重信门生,属改进党一派,与板垣退助之自由党互为政敌。自由党主张“卢骚式的天赋人权”,改进党则提倡“合法进步主义”,崇尚英式宪政,其指导方针较为稳健温和,并“时常嘲笑自由党之浮躁急激”。大隈重信曾授意小野梓执笔《告改进党同志书》,其中有言:“政治的改良前进,乃是我党一致的期望,也是我生平的志向。……可是,一经察出理之极致,即希径行而致之,这乃是卢骚之余流,它的极端,就将终于紊乱社会秩序,妨碍政治之改进。……因此,若有汲取卢骚之余流……希以躁急激昂而作过激之变革者,我就要却之而不欲给与进路。”参见任钧《大隈重信》,开明书店,1937,第51—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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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顾燮光:《译书经眼录》,王韬、顾燮光等编《近代译书目》,第4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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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郑匡民:《梁启超启蒙思想的东学背景》,第120—1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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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日〕狭间直树:《〈新民说〉略论》,〔日〕狭间直树编《梁启超·明治日本·西方——日本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共同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第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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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任公:《汗漫录·壮别二十六首》,《清议报》第36册,光绪二十六年正月廿一日,总第23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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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卢梭学案》,《清议报》第98册,光绪二十七年十月十一日,总第6084—60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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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卢梭学案》,《清议报》第99册,光绪二十七年十月廿一日,总第61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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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中国之新民:《论政府与人民之权限》,《新民丛报》第3号,光绪二十八年二月一日,总第305—3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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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卢梭学案》,《清议报》第100册,光绪二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总第62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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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中国之新民:《新民说·论合群》,《新民丛报》第16号,光绪二十八年八月十五日,总第20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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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美〕吉达尔:《政治思想史》,戴克光译,独立出版社,1944,第2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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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法律人的世界 李大钊法律思想中的英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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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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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为北京大学教授、中国共产党主要创始人之一、中共北方党组织最高领导人,李大钊曾接受系统的西方政治与法律教育,英美法律思想是其政治和法律活动的重要背景。他对约翰·密尔的自由主义情有独钟,对英美国家的分权制衡、妥协式制宪、人身保护令和渐进式社会改革立法充分肯定,甚至说“英国国民若能在风平浪静的中间,完成了这一大使命,世界上有政治天才的国民,真算英人为第一了”。他是清末国会请愿运动的积极分子,民国后多次参与制宪论战,亲自起草宪法、地方自治和人权保护条款,还指挥中共党、团和工会组织发起了劳工保护、女权立法和废止治安警察条例等恶法的大规模法治改革运动,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重要奠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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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李大钊 约翰·密尔 调和论 立法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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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共主要创始人之一和北方党团组织最高领导人,李大钊曾对宪法和法律的诸多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发起多次立法活动。本文仅以其公开发表的著作和言论为例,挖掘、分析这些活动中的英美影响,以揭示李大钊及中共早期政治和法律活动的英美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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