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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3441 [9] 武亿:《授堂诗文钞》文钞卷五《刑部山东司主事升补广西司员外郎加三级李公坚行状》,《清代诗文集汇编》第410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第181—1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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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3443 [10] 孙星衍:《孙渊如先生全集·嘉榖堂集》卷1《又附阿文成公遗事》,《清代诗文集汇编》第436册,第2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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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3445 [11] 参见《清仁宗实录》卷142,嘉庆十年四月壬申,《清实录》第29册,第946页;《清宣宗实录》卷240,道光十三年七月庚午,《清实录》第36册,第587页;《清文宗实录》卷67,咸丰二年七月甲戌,《清实录》第40册,第878页;《清德宗实录》卷166,光绪九年七月戊子,《清实录》第54册,第3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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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3447 [12] 雍正二年(1724)十一月,先经兵部尚书孙柱奏准:“部院汉司官指缺补授之后,由该堂官试看才具,分别司分繁简,引见调补。其现在司官有人缺不称者,亦照此例。”(《清世宗实录》卷26,雍正二年十一月甲寅,《清实录》第7册,第406页)雍正十二年(1734)底,御史朱必楷建议,在京各部院要向各省学习,分别缺员繁简,送吏部备案,“司员内有人缺不相宜者,亦照外官调繁、调简之例具题,请旨调补”(雍正十二年十月初八,协理陕西道监察御史朱必楷奏,《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27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第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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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3449 [13] 部内的所有缺分按照补缺的方式分为两大类,一曰题缺,一曰选缺。所谓“题缺”,即由在京部院堂官和在外督抚、将军、提镇等以题本的方式向皇帝推荐所属官员补授某缺。所谓“选缺”,即通过传统的吏部、兵部掣签月选的方式,铨选某官补授某缺。乾隆九年(1744),管理吏部事务大学士张廷玉等人上奏,请将六部各司应题、应选的缺数核定。在这次核定中,除刑部之外的五部应题之缺都具体明确到司外,其他五部则不同,只笼统规定“十八司满汉官员如有三缺,咨二留一。应题之缺若拣选无人,仍归铨选”(《清高宗实录》卷211,乾隆九年二月丙子,《清实录》第11册,第7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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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3451 [14] 参见拙作《清代刑部司官的选任、补缺与差委》,《清史研究》2015年第4期,第41—42页;《清代刑部堂官的权力分配》,《北京社会科学》2015年第12期,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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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3453 [15] 震钧《天咫偶闻》卷2记载王士祯《春曹仪式》一书所记清初的京官礼仪:“升任衙门在京者,同司者掌印敛分四钱举饯赆,及文轴册叶。升任者到任寄四两,仪司收贮,登簿备同部公用。出差者亦敛分各四钱举饯赆。旧僚至京,不拘已未升任,原司掌印送一隶供役,敛分各三钱治席,公请不得请者,送下程及赆礼。”(《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1编第22辑,文海出版社,1967,第86页)此后具体细节应有所变化,但相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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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3455 [16] 参见拙作《清代刑部司官的选任、补缺与差委》,《清史研究》2015年第4期,第51—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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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3457 [17] 按照制度规定,各部院堂官每九日一轮前往宫中或圆明园参与御门听政,如果皇帝在圆明园,去听政的官员很难当天赶回内城,考虑到刑部事务繁重,嘉庆帝特地命“(刑部)遇直日之期,仍令一堂官留署办事”(《清仁宗实录》卷226,嘉庆十五年二月戊申,《清实录》第31册,第123—1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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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3459 [18] 军机大臣、南书房、上书房、内务府大臣、御前、乾清门大臣兼管部院事务者,司官可将本部案稿送到乾清门外及圆明园朝房回事画稿,以免积压(《清仁宗实录》卷336,嘉庆二十二年十一月辛酉,《清实录》第32册,第436页),但不准到军机处门口画稿,以免探听消息(《清仁宗实录》卷76,嘉庆五年十一月丙申,《清实录》第28册,第10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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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3461 [19] “故事,郎官主稿者必议稿于堂上,与堂上官相可否,谓之说堂。”参见秦瀛《小岘山人集·文集》卷5《云南永北府知府袁近斋先生墓表》,《清代诗文集汇编》第407册,第5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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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3463 [20] 秦瀛:《小岘山人集·续文集》卷1《光禄寺卿云林伊君家传》,《清代诗文集汇编》第407册,第6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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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3465 [21] 朱珪:《知足斋集·文集》卷4《浙江督粮道陈君墓志铭》,《清代诗文集汇编》第376册,第6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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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3467 [22] 《清高宗实录》卷1412,乾隆五十七年九月辛丑,《清实录》第26册,第9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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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3469 [23] 梁恭辰:《北东园笔录初编》卷5《陈尚书》,《清代笔记小说》第50册,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127—1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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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3471 [24] 贾树諴:《秋曹叹》,孙雄辑《道咸同光四朝诗史·乙集》卷4,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第295—2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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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3473 [25] 斌良:《抱冲斋诗集》卷18《坐江西司堂》,《清代诗文集汇编》第544册,第5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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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3475 [26] 法良:《先仲兄少司寇公年谱》,国家图书馆出版社,1999,第462、4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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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3477 [27] 《清仁宗实录》卷76,嘉庆五年十一月丙申,《清实录》第28册,第10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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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3479 [28] 罗敦曧:《宾退随笔·记部曹》,《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编第26辑,文海出版社,1987,第2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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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3481 [29] 吉同钧:《东行日记》,《近代史资料》总第87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第78—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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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3483 [30] 佚名:《清代之竹头木屑·刑部》,《清代野史丛书》,北京古籍出版社,1999,第2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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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3485 [31] 沈家本:《日记》,《沈家本全集》第7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第7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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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3487 [32] 夏仁虎:《旧京琐记》,北京古籍出版社,1986,第55页。《旧京锁记》此段叙事稍嫌不确,唯不关宏旨。薛开缺后,赵内用,《辛丑条约》签订后,赵舒翘被赐死,薛又被起用,旋卒。沈辛丑赴行在,先改三四品京堂,再升刑部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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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3489 [33] 罗敦曧《宾退随笔·记部曹》记载:“新入署之司官,至则隅坐,无过问者,故鲜入署。如必欲习部务,则每日至隅坐,久而久之,印、稿见其人面熟,偶一垂盼,渐试以小事,无误,则渐引而上之,舍此末由自进。”《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编第26辑,第2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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