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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6571 以往对当代中国的研究较多分析科层精英尤其是精英寡头,对普通民众的问题重视不够。有鉴于此,本书分析新德治时集中处理的是基层社会及普通人的问题,未过多分析精英层面。但实际上,底层社会中的塑造“新人”问题仅是新德治的一个方面(尽管是相当重要的方面),而科层精英与新德治的关系要更复杂,需要进一附录二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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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6573 2.在败坏的体制中的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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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6575 对新德治体制在“爱道德”的旗帜下所造就的人的德性普遍败坏的研究,并不意味着作者一概否认人们真正自觉的伦理实践和德性提升。不过,在一个个人自由伦理实践的可能性被制度压缩到最低程度的体制下,在德性的败坏成为一种巨大的诱惑和强大的压力的情况下,人们(不仅仅像陈寅恪、顾准、遇罗克这样罕见的伦理精英,也包括许许多多的普通人)是如何艰难而曲折地抵制着败坏的诱惑和压力,在自己的身体不可避免地成为病源的同时,也使它成为抗体,真正锤炼自己的德性,这是一个颇有意味但也很复杂的问题,需要另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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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6577 3.新德治与西方社会传统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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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6579 要凸现对新德治这种特殊的权力运作机制的认识,可以将它与其他的权力运作方式进行比较。本文对新德治与中国传统德治的关系已经进行了简略的分析,但尚未涉及新德治社会与西方社会的相关比较。我们在此将简要提出新德治与西方两种主要的政治传统的比较问题,以备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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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6581 (1)新德治与城邦政治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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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6583 我们之所以将新德治与古希腊时期的城邦政治进行比较,不仅因为后者是西方政治传统的主要源流,而且城邦政治的传统也是关注德性塑造和伦理实践的传统。这种比较可以让我们更清楚地看到中国新德治的一些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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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6585 城邦政治要而言之,是从塑造人的可能性出发,着力于对城邦公民的塑造。就立意塑造人的德性、实现向善的政治这一点,新德治与城邦政治有似同之处;但实际上,它们在塑造的目标和技术上却是相去甚远。新德治所要塑造的是克己主义的“新人”,也即政党的驯服工具,它所凭依的是国家机器的威慑、政治运动的压力、资源配置的诱惑。而城邦政治所要塑造的是关切自我的公民,在这种塑造中,政治—法律—伦理实践三者之间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尽管同样强调德性的修炼,但在城邦政治中,是将自己作为一个艺术品去自由雕琢的艺术,是风格的创造;而在新德治中,是将自我作为献祭品去被迫供奉的技术,是准则的内化。正因为两者的关键性差别在于自由伦理实践的有无,我们可以按照福柯对“道德”与“伦理”的区分〔53〕,将新德治视为道德政治,而将城邦政治视为伦理政治。对这两种政治形态,值得深入地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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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6587 (2)新德治与“除魔政治”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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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6589 在新德治中虽然有法律的配置,但它并没有独立运作的逻辑,而是完全服从于政党伦理的要求,服从于卡里斯玛权威。因此,新德治属于韦伯所说的“卡里斯玛政治”类型。这种政治治理具有鲜明的总体化色彩,对人的良知治理就是典型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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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6591 而在西方民族国家开启的“除魔政治”的治理过程中,一个关键的环节是政治不再基于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在德性上的同构,而是政治与道德的分离。现代国家政权建设在努力将国家权力伸展到每个人的身体之上的同时,并不承担教化作用。当然,由“马基雅维168里的革命”所带来的所谓“政治”与“道德”的分离,并不意味着政治与伦理的分离,而是意味着二者以一种崭新的方式关联起来。其中一种特别重要的关联方式,就是政治的普遍法律化。用托克维尔的话来说,就是几乎一切政治问题都要被转化为法律问题。〔54〕这一方面要求法律化的政治不再与单一的道德准则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政治则要仰赖与普通人的自由伦理实践联系在一起的日常法律政治活动。对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政治形态进行比较研究,可以使我们深化对新德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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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6593 〔1〕Schwartz B. Rule of Virtue, China Quartely, 1968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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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16619 〔14〕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一),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57页。也如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1981)所指出的,虽然在战国时代有儒法之争,但从西汉以礼入法以后,礼治、德治与法治的思想逐渐折中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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