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2734182e+09
1702734182
1702734183 [41] 嘉靖《龙岩县志》卷上《民物志第二·土田》。
1702734184
1702734185 [42] 乾隆《龙溪县志》卷五《赋役·官民田赋始末考》。
1702734186
1702734187 [43] 嘉庆《云霄厅志》卷四《土田》。
1702734188
1702734189 [44] 嘉庆《钱谷挈要》。
1702734190
1702734191 [45] 道光《建阳县志》卷二《舆地志》。
1702734192
1702734193 [46] 康熙《诸罗县志》卷六《赋役志》。
1702734194
1702734195 [47] 司法行政部:《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录》,507页。
1702734196
1702734197 [48] 民国《云霄县志》卷七《社会》。
1702734198
1702734199 [49] 《台湾公私藏古文书影本》第6辑第8册,551页。
1702734200
1702734201 [50] 《台湾公私藏古文书影本》第6辑第8册,534页。
1702734202
1702734203 [5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180页。
1702734204
1702734205 [52] 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九四《南靖县》。
1702734206
1702734207 [53] 建阳王其章乾隆三十五年八月所立的“找契”。
1702734208
1702734209 [54] 鄂尔泰:《严禁卖产索赎暨顽佃踞耕逋租告示》(雍正十二年),见光绪《清远县志》卷首。
1702734210
1702734211 [55] 德化土地买卖契约有关“银主”的记载,明契10件中有2件,清契53件中有10件,均占20%。
1702734212
1702734213 [56] 民国《德化县志》卷七《民赋屯粮》。
1702734214
1702734215
1702734216
1702734217
1702734218 明清土地契约文书研究(第三版) [:1702726754]
1702734219 明清土地契约文书研究(第三版) 第八章 两广土地契约的特点
1702734220
1702734221 明清土地契约文书研究(第三版) [:1702726755]
1702734222 第一节 《盟水斋存牍》和珠江三角洲土地契约
1702734223
1702734224 珠江三角洲是明代中叶以后得到充分开发和发展的一个经济区域。居住在这里的先民,不断地围垦流沙淤涨的沙坦,扩大土地面积,挖塘筑基,改造地势低洼、易受海浸内涝的自然环境,利用农业内部的物质循环,保持生态平衡,逐渐形成以种植稻、桑、蔗、果和缫丝、养鱼相结合的商业型综合农业为特色的农业区。明清两代,这里的“果基鱼塘”“桑基鱼塘”,是我国传统农业中一项创造性的成就,引起海内外学者的瞩目和探讨。
1702734225
1702734226 沙田和基塘,是珠江三角洲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和其他地区土地问题不同的特点。明末时人即已指出:
1702734227
1702734228 浙、直、江、楚等处之田,大都沃壤,价值亦贵,民间之田土,或先世之遗,或自手之置,俱井井不失分寸,推册过户,亦班班可考……若夫粤东之田,强半沙坦,茫茫海畔,无从履亩,忽可化无为有,忽可化有为无,沧桑转眼。靡定盈缩……民间之讼失田而赔粮、讼新生而夺承者,日纷纭于前而莫之止。[1]
1702734229
1702734230 往昔读颜俊彦明末崇祯四年(1631)序刊的《盟水斋存牍》一刻、二刻,发现其中争田、讼田之案甚夥,其中多以假契重复典卖、瞒卖、占献致讼,引起我对珠江三角洲土地契约的兴趣,以未能访获为憾。近年广东挚友叶显恩、谭棣华等同志,在珠江三角洲调查中搜得清代土地契约一批,慨然抄示;1985年秋,我应邀赴美国研究,又在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东亚图书馆获见珠江三角洲土地契约数箱,使我增益识见不浅。顾以珠江三角洲土地契约关系前人所论甚少,爰就所见有限资料略抒陋见,就正于方家。
1702734231
[ 上一页 ]  [ :1.702734182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