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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法律人天生就生活在表演之中。无论是《胜者即正义》里坚信“胜诉就是正义”、不惮在法庭上乖张出位地进行“表演”的古美门研介,还是《风骚律师》里在镜头前表演“高空救人”以求赢得客户的索尔律师,无一不是实力超群的演技派。这是他们的生存之道,恐怕也是从事法律这一行当的基本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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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律师们拼命地表演,恐怕也是因为他们的声音微弱,既无权又无力,很容易为强大的国家机器或汹涌的民意所忽视。韩国电影《辩护人》里,税务律师宋宇锡(其原型为卢武铉)原本只是一位只想赚钱、漠视世间不公的律师,偶然进入“时局辩护”这个充满风险的领域。他发现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都要在开庭之前碰面。法官和检察官毫不在意地沟通着案情,而律师也表示庭审只是走个过场而已。这一幕令他惊讶而气愤,他从此决定与这种不公斗争到底,付出一切也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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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人们很少读过《牛虻》,更无从得知狱中那一幕——牛虻嘲笑主教蒙托里尼(实际是他的生父):“对他喊得再大声些……也许他睡着了……”这里的“他”是指漠视人间悲苦的上帝。人们辛苦地扮演种种角色,作为观众的“他”却沉默不语。这就好像法律人竭尽全力辩护,声嘶力竭抗议,以为能够改变命运,而法庭却有如沉默不语的诸神,既不说是也不说否,一切早已未审先定。这样的悲哀和孤单,仿佛面对空荡荡的剧场,上演着独角戏的寂寥。悲也罢喜也罢,都没有观众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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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的是,翻开这本关于戏剧与法律的小书并读到现在的你,让这一切不至于像一场无意义的独白。假如舞台没有观众,演员迟早会意兴阑珊。如果这本书没有等到你,同样只是一场空欢喜,就像封面上蒙着眼睛的小丑,独自走在钢丝绳上,全然不知台下是否已经人去场空。顺便一提,我很喜欢封面上的这个小丑形象的多重隐喻。一则,众所周知,被蒙着眼睛的可不只是走钢丝的小丑,还有一手持剑一手持秤的司法女神。二则,在与塞尚的通信中,左拉说:“要么做律师,要么做艺术家,不要做穿着被颜料弄脏律师服的小丑!”三则,我们前面说过古希腊的戏剧,而历史学家朱孝远认为希腊是“极度诱惑与极度克制之间的动态平衡”——这句话用来形容行走在“入戏”与“规矩”之间,维持着平衡的艰难努力,或许也有几分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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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算是自序,希望你们能喜欢这本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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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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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9日于首都机场二号航站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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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戏的规矩 Act 1 历史深处的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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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戏的规矩 《北京法源寺》:魂归一八九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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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演《北京法源寺》的天桥艺术中心,距离法源寺仅仅两公里,距离戊戌六君子就义的菜市口,也不到三公里。历史巨轮就这样在巴掌见方之地辗过,无数锦瑟年华、才学武功,早已如繁花化泥般消逝。然而那些寻求救国之道、兴亡之法的努力和愿望,那些甘心牺牲的年轻生命,却得以穿越时空,在北京南城这个舞台上重现。也许正应了谭嗣同在该剧中的一句诗:“直到化泥方是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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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一切的法源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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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源寺》作为书名,是十六年前我第一次做政治犯时,在国民党黑狱中决定的。”作者李敖在该书的跋中这样写道。然而,在写作该书时,李敖并没有去过法源寺。自决定这一书名到2009年他第一次亲访法源寺,期间竟隔了47年之久。其实,不只是李敖,许多北京人对这座千年古刹也并不了解。法源寺原名悯忠寺,始建于唐太宗贞观年间,距今已有一千三百余年历史,是北京最古老的名刹,也是中国佛教协会和中国佛教图书文物馆所在地。但是,对于名胜古迹遍地的北京来说,这座古刹似乎并不引人注目,以至于在《北京法源寺》出版后,许多人才知道京城里有这么一个妙处。据说李敖得知这点后,笑着连声说:“没人知道也好,本来佛家之地需要清净,人少了好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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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历史上的法源寺并不仅仅是一个修行之地。贞观十九年(645),唐太宗李世民为哀悼北征辽东的阵亡将士,下达诏令在此立寺纪念。半个世纪后,武则天赐名为悯忠寺。靖康之乱中,宋钦宗赵桓被金兵俘虏北上,曾被囚居在这里。1289年,宋遗臣榭枋得抗元失败,被押解于此,拒不降元,在此寺绝食身亡。1920年,毛泽东曾与杨开慧一同在此为老师杨昌济办理后事,守灵多日。在李敖的笔下和田沁鑫导演的舞台上,法源寺还曾经停放过袁崇焕的尸骨;康有为在这里初遇曾为石达开部下的佘法师;梁启超与谭嗣同在这里偶遇相识;谭嗣同曾在此处夜访袁世凯……就在这座千年古刹的见证下,一部戊戌变法的悲壮大戏就此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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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布从明崇祯三年拉开,直到民国时期的1928年方缓缓落下。戊戌变法的各色人物中,在法源寺第一个登场的便是康有为。他专程来京上书皇帝,请求政治改革,却无功而返。在法源寺,他对寺庙主持佘法师和小和尚普净说的一席话颇耐人寻味
:“想为国家做大事,什么下场也都可以看得出来;既事先看得出来,还要不怕死,还要做!除了是一大痴汉外,还有谁肯干?凡是肯干的人,都要准备悲剧的收场。”对于这场悲剧,法源寺既是故事的起点,又是最后的归宿。谭、梁两人初登场时,在法源寺里探讨着这样的佛理:出世仅仅是修行走了一半,修成“正道”之后还应当“回向”,回到入世,为众生舍身。这也解释了何为佛教熏陶下的士大夫精神:“看破红尘之后再回到红尘,目中有身而心中无身,努力救世,不问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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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变法轰轰烈烈却昙花一现。此后,民国初建,战火频仍,城头变幻大王旗,默默为死难者收殓的,却是这座法源寺。1926年,康有为重返法源寺,与当年佘法师身边的小和尚普净相遇。此时的普净已经还俗姓李,名为李十力。他既是精通佛理的北京大学教授,又是参与过辛亥革命、后转向共产党阵营的革命者。李敖在跋中说得明白,李十力实际取名自李大钊和熊十力。他在法源寺与康有为叙旧,怀念佘法师和大刀王五,以及曾在这里登场的戊戌诸君。然而在这场相遇后不久,书中的李十力等21名共产党员被张作霖绞死,死后灵柩移至法源寺。他临上绞刑架前曾含笑抬头望天:“康先生,虽然绞刑使血流不出来,我也算先流了我们的血。”李敖在书中说:“消息传出,大家不知‘康先生’何所指。”这一代一代为救国而流血的传承,即使不为世人所知,其伟大与不朽,也从未被抹杀——法源寺正在见证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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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的谕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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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巧合,谭嗣同被捕后关入的刑部头监,三百五十年前恰好是名臣杨椒山所住的那一间。入狱后的谭嗣同不由得浮想联翩。杨椒山因向明世宗皇帝上奏指责奸臣误国,而遭受廷杖。临刑前有人给他蚺蛇胆,说吃了可以减少痛苦,而杨回答道:“椒山自有胆,何须蚺蛇哉!”七十年后,这间监室又住入了左光斗,他受炮烙颜面焚伤、双目失明。学生史可法打点狱卒扮作狱工,入囚探望,看见老师血肉模糊、左膝尽折,扑上去抱住左光斗大哭。左光斗听出是他的声音,反而大声责骂他“妇人之仁”,国家已经糜烂至此不去救,却来轻身而昧大义,骂罢摸地上铁枷作势要投掷,赶学生快走。史可法后来回忆道:“吾师肺肝,皆铁石所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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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之所以能对谭嗣同的狱中心理,作如此栩栩如生的描摹,或许和他构思本书时所处的环境有着直接的关系。“自1971年起,我被国民党政府关过两次……历经七间牢房,其中有保安处不见天日的密封房、有军法处臭气四溢的十一房、有仁教所完全隔离的太平房、有台北看守所龙蛇杂处的三二房……其中住得最久,是军法处的八号房,我一人住了两年半之久……小房间内也不乏‘生物’,白蚁也、蟑螂也、壁虎也、蜘蛛也、蜈蚣也……门虽设而常关,高高的窗户倒可开启,可是通过窗上的铁栏看到的窗外,一片灰墙与肃杀,纵在晴天的时候,也令人有阴霾之感。在那种年复一年的阴霾里,我构想出几部小说,其中一部,就是《北京法源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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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的下一站,便是刑场。对于“六君子”之死,光绪帝或许是最痛苦的人。前几日还在一起维新变法的伙伴,却以他的名义下谕旨“即行处斩”。根据后人研究,这一处刑之急遽,实际上违背了《大清律例》:清朝法律规定涉及“八议”(八类权贵人物犯罪以后,享受特殊优待,司法机关不得擅自处理的制度)必须“实封奏闻取旨”,即奉旨后才能对犯罪官员依法审理;在审讯过程中,对“八议”不得用刑;审讯结束后才能“上裁”,即由皇帝亲自对定罪量刑进行把关。戊戌六君子中四人有四品京卿衔,谭嗣同更是现任封疆大吏湖北巡抚谭继洵之子,依法有荫子的推恩,一般应当按照上述程序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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