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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的部分,夏洛克展现了精彩而“可恶”的坚持。他坚持执行契约,并将之上升到法律的尊严和威尼斯城的权益层面之上——“要是殿下不准许我的请求,那就是蔑视宪章,我要到京城里去上告,要求撤销贵邦的特权。”这一要胁显然让公爵很为难,他只能寻求法律专家——由鲍西亚乔装而成的青年律师、法学博士鲍尔萨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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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高潮出现在“转”。鲍西亚先是假意认可夏洛克对于一磅肉的权利,紧接着话锋一转,告诫夏洛克“且慢,这约上并没有允许你取他的一滴血……割肉的时候,要是流下一滴基督徒的血,你的土地财产,按照威尼斯的法律,就要全部充公”。因为,“威尼斯的法律规定:凡是一个异邦人企图用直接或间接手段,谋害任何公民,查明确有实据者,他的财产的半数应当归受害的一方所有,其余的半数没入公库,犯罪者的生命悉听公爵处置,他人不得过问”。这一晴天霹雳让夏洛克目瞪口呆,也彻底改变了法律关系的走向。观众也好,公爵也好,此时心中全都有了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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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刚巧陷入这一法网”的夏洛克不但在这场稳赢的官司中败诉,还被迫签下将一半产业赠予安东尼奥,另一半传给“跟基督徒私奔的女儿”的耻辱契约。台下的基督徒观众们,即便心中早有大团圆结局的预感,此时也难掩惊喜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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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对于基督徒们来说再完美不过的“合”,假如跳出基督徒的感同身受,人们的心情恐怕会不尽相同。分明白纸黑字的借贷契约,得不到清偿;分明诱拐他人女儿私奔的浪荡子,不受指责反获得一大笔财产;分明经常奚落嘲笑犹太人的安东尼奥,非但不用清偿债务,反而获得夏洛克一半家产;分明假扮法学博士欺骗法庭的鲍西亚,操纵法庭不受揭发反倒左右逢源;分明糊涂无能、只知满嘴道德仁义的公爵绅士,一听说可以掠夺犹太人财产、处置犹太人生命,就兴奋万分;分明被欺侮抛弃的老父亲夏洛克,在基督徒观众的自我满足和大喜过望中,只能数百年来始终扮演着反派和小丑的角色——这样的结局,只能再次证明,所谓公平正义,不过是胜者与强者的饰物而已。而对于法律人来说,这结局恐怕另有一种悲伤的色彩。用耶林的话说:“夏洛克无可逆转的悲剧命运,并不在于法律排斥了他,而在于中世纪犹太人对法的信仰——仿佛基督徒那样——对只有法官一人所持有的不被任何感情迷惑、确定不移的法的信仰。”观众对于执意依法行事的夏洛克的憎恨、对恣意解释法律的鲍西亚的拥护欢呼,所折射出的法律之地位,或许正应了那句名言:“法律如婢女,无所依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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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翁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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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肯锡法官在《重审夏洛克案——莎士比亚与法律》一文中提到,莎士比亚的作品中,有着大量对于法律问题的关注和关于法律难题的知识,这使人难免猜测他是不是受过法律专业训练。共有超过20部的莎士比亚戏剧涉及法庭场景,占其戏剧总数的三分之二。除了《威尼斯商人》,比较著名的还有《一报还一报》(法律如何实现道德的要求)、《哈姆雷特》(法律如何面对复仇)、《亨利四世》(司法如何实现公正)、《奥赛罗》(如何保护个人不受诬陷)、《查理二世》及《李尔王》(任何人——包括国王在内——都不能高于法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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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莎士比亚的戏剧语言中还充满了对于律师来说意义非凡的话。《查理二世》中,布鲁特斯和安东尼的演讲,可以用于辩论课程和最后陈述的训练之用。崔妮娥在《驯悍记》中这样描述法律人:“在法庭上,像仇敌一样狠狠地打击对方,与此同时又像朋友一样在一起吃吃喝喝。”《亨利四世》第一幕出现了这样的评论:“先辈使法律成为丑角。”《冬天的童话》里牧羊人儿子轻蔑地断言道:“让法律吹口哨去吧。”《一报还一报》中安格鲁留下了这样的惋惜之词:“法律没有死,只是睡着了。”《哈姆雷特》中对于律师的揶揄讽刺:“为什么这个头骨不是律师的呢?他的身体、他的借口、他的案件、他的费用、他的诡计在哪里?”最为著名的莫过于《亨利六世》里的那句布道词:“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杀死所有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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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与法律之间有着如此多的交集,以至于越来越多的人试图寻找他曾经是法律人的证据。甚至有人提出,从1584年到1595年,也就是从莎士比亚最后一次在家乡斯特拉福德出现到他在伦敦崭露头角,这十年被称为“丢失的时间”——他行踪不详,很可能在哪里从事过跟法律相关的工作。不过,另一种可能则是,在莎士比亚的时代,公众对于法律程序有着普遍的兴趣。因为当时很少有娱乐节目,人们发现旁观庭审是一个消磨时间的好办法。法律离普通人的生活并不遥远。麦肯锡法官说:“法律是莎士比亚戏剧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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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莎士比亚的家族也是非常好讼的。登记于莎士比亚父亲约翰名下的诉讼案件多达67起。莎翁自己也先后作为一个土地购买人、贷款人、证人和原告参与了许多场诉讼。他很有可能在自己的文学作品中编织进关于法律的经验。另外,莎士比亚确实阅读了大量的法律书籍——在一个法律如此风行的时代,如果莎翁不读法律书,那反而是令人称奇的一件事。他也有做律师的朋友和熟人,莎翁不仅从他们那里得到了二手的法律知识,而且他的律师朋友们很可能用准确的术语武装了他。因此,即使莎士比亚未必是一个法律人,也无碍于我们从他的剧作中读到有如法史名著般的经典记载和深刻剖析。换句话说,莎士比亚自己早已镶嵌在法律的历史之中,并且至今对法律人、法庭规则和法学研究产生着深远的影响。“也许他的影响是永恒的。”麦肯锡法官这样笃定地评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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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戏的规矩 Act 2 法律不及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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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戏的规矩 《俄狄浦斯城》:一座城见证的命运、审判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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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秋天,北京。柏林德意志剧院携戏剧《俄狄浦斯城》来华演出。此前不久,孟京辉导演的话剧《活着》作为国际戏剧交流剧目赴德演出。《俄狄浦斯城》正是《活着》的回礼。在某种意义上,这两部戏是相似而相通的。导演斯蒂芬·基密西在演出后的座谈上说:“这部戏里展现的巨大戏剧冲突和家庭悲剧,蕴含了很多当代人也需要面对和思索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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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狄浦斯的悲剧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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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俄狄浦斯对于中国观众并不是一个陌生的名字。2013年4月11日,李六乙执导,江珊等人主演的中国版《俄狄浦斯王》在国家大剧院上演。此前一年,同样由李六乙执导的《安提戈涅》在首都剧场上演。有些研究法律与文学的学者,从《俄狄浦斯》出发研究复仇,从《安提戈涅》出发研究自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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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狄浦斯城》的故事发生在一座名为忒拜的君主制希腊城邦。王子拉伊俄斯幼年丧父,被夺走了一切权力。他投奔了另一座城邦的君主珀罗普斯,为珀罗普斯的儿子克律西波斯做家庭教师。可是拉伊俄斯爱恋上了美少年克律西波斯,将其诱拐并导致其不幸身亡。珀罗普斯一怒之下,对拉伊俄斯施下诅咒:“你会被自己的儿子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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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预言有如法律、神谕必将应验、诅咒难以逃脱的年代。拉伊俄斯成为忒拜国王之后,由于担心“被儿子所杀”的神谕应验,他将意外出生的儿子抛弃于喀泰戎的荒山中,任其死亡。然而,这个婴儿被牧羊人解救下来,并因受伤的双脚被命名为“肿胀的脚”——希腊语即俄狄浦斯。俄狄浦斯渐渐长大,并被送入忒拜的邻国科林斯的王宫。科林斯的国王波里玻斯和王后墨洛柏没有子嗣,认俄狄浦斯为养子,并把他立为王位继承人。一个偶然的机会,俄狄浦斯听到来自德尔菲神殿的神谕道出他的命运——弑父娶母。不知道科林斯国王与王后并非自己亲生父母的俄狄浦斯,为避免神谕成真,便离开科林斯,并发誓永不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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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在忒拜城内,为了惩治拉伊俄斯对克律西波斯所犯下的罪行,希腊神界的女王赫拉送来了狮身人面的女妖斯芬克斯,全城正陷入极度的恐慌之中。斯芬克斯要求过路人解答谜语:“早晨用四只脚走路,中午用两只脚走路,晚上用三只脚走路的动物是什么?”如果无人能解开谜语,她便吞食忒拜城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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忒拜国王拉伊俄斯希望通过神谕找到击退斯芬克斯的方法,在去往德尔菲神庙的途中,遇到了正朝着忒拜城方向走来的俄狄浦斯。因为狭窄的道路只能容纳一人通过,国王拉伊俄斯粗暴地命令俄狄浦斯让路,俄狄浦斯盛怒之下与拉伊俄斯争斗,最后将其杀死——当然,俄狄浦斯并不知道杀死的就是自己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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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狄浦斯进入忒拜城之后,破解了斯芬克斯的谜语,谜语的答案就是“人”:早上相当于幼年,用四只脚爬行;中午相当于青年,用两只脚走路;傍晚相当于老年,用拐杖助行。斯芬克斯在羞愧中自尽,拯救了忒拜城的俄狄浦斯受到人民的推崇被选为国王,按照习俗与失去了丈夫的王后伊俄卡斯忒成婚,于是应验了他“弑父娶母”的神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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