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2745260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会要求劳动者进行工作交接完成后再出具离职证明,但如果遇到恶意不交接却一味要求开具离职证明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开具的离职证明上注明“该员工与本公司尚未交接完毕”,这样他就无法再次应聘,因为新的用人单位不会招用尚未交接完毕的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写入离职证明之中,劳动者应当看清楚其中是否有不利于自己的措辞,比如存在严重违纪、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如果与事实不符,劳动者有权拒绝接受,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真实情况重新出具离职证明。
1702745261
1702745262
法律依据
1702745263
17027452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702745265
1702745266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702745267
1702745268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1702745269
1702745270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1702745271
1702745272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702745273
1702745274
1702745275
1702745276
1702745278
你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69.试用期内公司可以辞退怀孕女员工吗?
1702745279
1702745280
案例
1702745281
1702745282
张女士于2013年1月21日进入某广告公司从事文案策划工作,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2500元,张女士入职后,在工作表现中一直很出色。然而,试用期未满,张女士经医院检查发现怀孕了。得知该消息后,部门经理找她谈话,借故说她最近工作状态不佳,没有达到公司的预期,并以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为由将其辞退。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女士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恢复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赔偿金5000元。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张女士的请求,广告公司不服提起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向张女士支付6000元,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
1702745283
1702745284
律师解答
1702745285
1702745286
在职场上,女性因为怀孕、照顾孩子耗费精力,常常处于弱势地位。为此,我国出台了许多法律,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保护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权益。
1702745287
170274528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39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中可以看出,法律并不禁止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所以怀孕期间准妈妈的法律“护身符”并非万能。
1702745289
1702745290
试用期是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对方而约定的考察期。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间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即使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必须合法有效,并且告知劳动者。
1702745291
1702745292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证据、有理由,并且承担举证责任,否则需承担违法解除后果。公司在录取时就应当明确告知劳动者录用条件,并且要加强考核管理,对于试用期间的表现进行记录与评价,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要通知员工,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告知其解除的理由。
1702745293
1702745294
法律依据
1702745295
170274529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702745297
1702745298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1702745299
1702745300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702745301
1702745302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702745303
1702745304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702745305
1702745306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1702745307
1702745308
1702745309
[
上一页 ]
[ :1.70274526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