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2745570
1702745571
法律依据
1702745572
170274557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702745574
1702745575
第九十八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1702745576
1702745577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1702745578
1702745579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1702745580
1702745581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1702745582
1702745583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1702745584
1702745585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1702745586
1702745587
1702745588
1702745589
1702745591
你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78.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后起诉吗?
1702745592
1702745593
案例
1702745594
1702745595
温某系某建筑公司的瓦工,2014年7月2日,温某在工地施工过程中坠楼身亡,之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2015年5月27日,受害人温某的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建筑公司赔偿原告工伤保险赔偿金共计66万余元。诉讼中法院查明至原告起诉时,受害人家属未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法院认为,该案是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该纠纷属于劳动争议范畴,故依法应由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方可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了原告的起诉。
1702745596
1702745597
律师解答
1702745598
170274559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来解决,其中协商、调解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也是处理劳动争议最重要的程序。只有经过仲裁,当事人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1702745600
1702745601
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即仲裁前置的原则。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因为事先仲裁可以缓和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避免将矛盾直接推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而且有些劳动争议专业性较强,劳动仲裁部门裁决后再经法院审理,便于法院及时、准确地处理案件。此外,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期限较长,而劳动争议仲裁结案期限相对较短,将仲裁作为诉讼的前置程序,可以使一大批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得到处理,防止久拖不决,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利益。
1702745602
1702745603
但是有原则就有例外。根据劳动法相关司法解释,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劳动者无须经过劳动仲裁,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702745604
1702745605
第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1702745606
1702745607
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法院起诉,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法院应当受理。
1702745608
1702745609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1702745610
1702745611
第3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1702745612
1702745613
第17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1702745614
1702745615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1702745616
1702745617
第1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法院应予受理。
1702745618
1702745619
第2条规定,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法院应予受理。
[
上一页 ]
[ :1.70274557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