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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纠纷司空见惯,但诈骗犯罪是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为主观条件。在本案中,徐某隐瞒无经济能力真相,骗取借款后“人间蒸发”的行为,显系存在非法占有故意,徐某没有信守诚信,受到刑事处罚,纯属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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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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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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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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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87.骑自行车撞死人,也算交通肇事要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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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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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的一天傍晚,22岁的许某从家出发,骑自行车去参加朋友的聚会,行至附近的一路口时,许某见信号灯为绿灯,于是由东至西骑行通过路口。通过马路时,由于速度过快,许某将人行横道上的一名老人撞到。许某见状,便弃车逃走了。事故发生后,围观群众报警,但老人仍因重度闭合性颅脑损伤而死亡。事发第二天,许某投案自首,之后,其家属主动联系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双方达成一次性赔偿人民币10万元的协议。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许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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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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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认为,只有驾驶火车、汽车、电车、船只等交通工具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对于骑自行车撞死人被判刑,觉得不可思议。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因为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只要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交通事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产生了致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后果,就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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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交通事故属于民事范畴,只涉及责任方的民事赔偿问题。如果因交通肇事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出现了严重后果,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就属于刑事范畴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以下情形的,构成交通肇事罪:(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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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如果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但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5)严重超载驾驶;(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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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中,许某驾驶自行车未尽到注意义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许某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已支付赔偿款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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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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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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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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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88.精神病人犯罪可以不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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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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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某现年33岁,年轻时曾患过精神病。2015年10月16日晚,孔某骑三轮车在卖水饺,因为生意好,心情愉快,卖完后,孔某没有立即回家而是买来白酒痛饮,并打开三轮车上的音响,在某广场上跳舞庆祝。这时一位驾车停在路边的司机随口说了一句:“神经病!”孔某立即火冒三丈,两个人对打起来,孔某感觉自己吃了亏,便持小板凳将路人的轿车前风挡玻璃和引擎盖砸坏,同时还砸坏了路边停放的其他几辆汽车,经鉴定损失达6万余元。群众报警后,民警将孔某控制,调查期间,孔某坚称自己是精神病人,损毁财物不犯法,法律不会对其问责。随后办案民警把孔某送去进行精神医学鉴定,结论为精神病缓解期。于是,警方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将孔某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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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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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分为三类,其刑事责任各不相同:(1)完全性的精神病人,因为无法辨认也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他们时而精神正常,时而无法辨认并控制自己的行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这类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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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某些情况下精神病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并不意味着没有责任产生,其监护人还是应当承担其他责任。首先是看管责任,家庭是防范精神病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我国现行的刑事和民事法律规范,均要求家庭成员对精神病人尽到监护、看管职责;其次是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一旦因疏于看管致使精神病人在外侵害他人权益,监护人还要因此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责任是一种补充赔偿,当有财产的精神病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先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法院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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