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2745990
案例
1702745991
1702745992
2011年底,吴某与孙某成立了一家网络公司,公司主要业务是搭建网络平台,让需要支付房租的租客通过平台用信用卡透支,将房租转到该公司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户上,这些支付平台和他们个人的银行卡绑定。在收到钱后,客人发租房的合同给他们,他们确认后再把合同上的金额打给房东,并收取租客1%的手续费。在经营一段时间后,网站的生意越来越难做。于是,为提升流量,两人就开始打“擦边球”,提供刷卡套现服务。吴某还在网上发布信用卡套现广告吸收客人,前后共替他人套取信用卡现金金额达218万多元,收取手续费获利约21万多元。2014年9月10日,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经审理认定,吴某违反国家规定,伙同他人利用互联网交易平台,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6万元。
1702745993
1702745994
律师解答
1702745995
1702745996
信用卡套现是指持卡人通过其他手段将信用额度内的资金以现金的形式套取,同时又不支付银行提现费用的行为。目前,涉及信用卡套现行为的领域较以前有所扩大,一些刚刚兴起的微商、微店成了套现者的首选渠道。由于开店门槛较低,一些人开始通过知名网络金融平台进行网络套现。殊不知,表面看违规套现者获得了资金周转,有关商户赚到了手续费,但是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扰乱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法律风险非常高。
1702745997
1702745998
信用卡套现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于提供刷卡服务的商户而言,如果套现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就构成非法经营罪。因为信用卡套现本质特征就是通过欺骗方式将信用卡内的授信额度直接转化为现金套取出来。套现商户串通持卡人利用信用卡进行虚假交易,实际上是对金融秩序的扰乱与侵犯,严重者涉及洗钱,因此国家予以严厉打击。
1702745999
1702746000
对于持卡人而言,一般没有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属于恶意透支,那么仍然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除此之外,对个人的信用损害更大。因为信用卡套现更容易把持卡人推入以卡养卡、无力偿还的深渊,甚至会造成不良的信用记录。一旦被银行发现,轻则被停卡或降低信用卡使用额度,个人信用记录上将留下污点;重则被发卡银行拉入信用黑名单,严重影响日后的个人贷款、银行卡申请等。所以,为了贪图一时利益,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实在得不偿失。此外,还存在很多法律风险,比如在POS机上刷卡成功,但帮其套现者一方却拒绝返还现金,那么持卡人讨回这笔钱时就会遇到法律难题。而且刷卡时随卡读取的卡主个人资料、卡片磁条信息等很容易被获取,这就给一些利用个人信息进行非法买卖的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一旦卡主个人信息被用于申请信用卡并造成恶意欠费,持卡人将遭受更加巨大的损失。
1702746001
1702746002
法律依据
1702746003
1702746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702746005
1702746006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702746007
1702746008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1702746009
1702746010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1702746011
1702746012
(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1702746013
1702746014
1702746015
1702746016
1702746018
你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91.父母出卖亲生子女会受到什么处罚?
1702746019
1702746020
案例
1702746021
1702746022
2009年2月8日,武某和关某夫妇俩生下一个男孩,但是两人家庭生活困难,又因孩子患病,决定将孩子送人。几经辗转,夫妇二人将出生仅4个月的孩子以2.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蔡某。后来,孩子的爷爷报警称孙子被夫妇卖掉,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行动,孩子很快被解救。在案件审理中,夫妇二人辩解称,其行为属于私自送养不构成犯罪。但法院认为两人在不了解对方基本条件的情况下,不考虑对方是否有抚养目的及有无抚养能力等事实,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的巨额钱财,将孩子送给他人,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1702746023
1702746024
律师解答
1702746025
1702746026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社会赋予并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它既是一项社会义务,也是一项法律义务。我国刑法并没有明文规定出卖自己的亲生子女是否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2010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16条中明确规定,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1702746027
1702746028
生活中,特别是在农村偏远地区,送养亲生子女的现象仍有发生。在此过程中,送养人往往向收养人收取一定数额的“奶粉钱”或“抚养费”。对此,要区分借送养之名出卖亲生子女与民间送养行为,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司法机关会通过子女“送”人的背景和原因、有无收取钱财及收取钱财的多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及有无抚养能力等事实,综合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
1702746029
1702746030
下列出卖亲生子女的情形,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1)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2)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3)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4)其他足以反映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利目的的“送养”行为。
1702746031
1702746032
具体而言,不是出于非法获利目的,而是迫于生活困难,或者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私自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送给他人抚养,包括收取少量“营养费”“感谢费”的,属于民间送养行为,法院可以不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对私自送养导致子女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符合遗弃罪特征的,可以遗弃罪论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702746033
1702746034
如果是多名家庭成员或者亲友共同参与出卖亲生子女的,一般法院会在综合考察是谁起意卖孩子、各人在出卖孩子中所起作用等情节的基础上,追究其中罪责较重者的刑事责任。对于其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1702746035
1702746036
法律依据
1702746037
170274603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702746039
[
上一页 ]
[ :1.70274599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