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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6000 对于持卡人而言,一般没有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属于恶意透支,那么仍然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除此之外,对个人的信用损害更大。因为信用卡套现更容易把持卡人推入以卡养卡、无力偿还的深渊,甚至会造成不良的信用记录。一旦被银行发现,轻则被停卡或降低信用卡使用额度,个人信用记录上将留下污点;重则被发卡银行拉入信用黑名单,严重影响日后的个人贷款、银行卡申请等。所以,为了贪图一时利益,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实在得不偿失。此外,还存在很多法律风险,比如在POS机上刷卡成功,但帮其套现者一方却拒绝返还现金,那么持卡人讨回这笔钱时就会遇到法律难题。而且刷卡时随卡读取的卡主个人资料、卡片磁条信息等很容易被获取,这就给一些利用个人信息进行非法买卖的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一旦卡主个人信息被用于申请信用卡并造成恶意欠费,持卡人将遭受更加巨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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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6002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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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6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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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6006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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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6008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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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6010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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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6012 (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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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6017 你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1702742677]
1702746018 你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91.父母出卖亲生子女会受到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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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6020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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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6022 2009年2月8日,武某和关某夫妇俩生下一个男孩,但是两人家庭生活困难,又因孩子患病,决定将孩子送人。几经辗转,夫妇二人将出生仅4个月的孩子以2.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蔡某。后来,孩子的爷爷报警称孙子被夫妇卖掉,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行动,孩子很快被解救。在案件审理中,夫妇二人辩解称,其行为属于私自送养不构成犯罪。但法院认为两人在不了解对方基本条件的情况下,不考虑对方是否有抚养目的及有无抚养能力等事实,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的巨额钱财,将孩子送给他人,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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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6024 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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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6026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社会赋予并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它既是一项社会义务,也是一项法律义务。我国刑法并没有明文规定出卖自己的亲生子女是否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2010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16条中明确规定,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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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6028 生活中,特别是在农村偏远地区,送养亲生子女的现象仍有发生。在此过程中,送养人往往向收养人收取一定数额的“奶粉钱”或“抚养费”。对此,要区分借送养之名出卖亲生子女与民间送养行为,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司法机关会通过子女“送”人的背景和原因、有无收取钱财及收取钱财的多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及有无抚养能力等事实,综合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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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6030 下列出卖亲生子女的情形,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1)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2)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3)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4)其他足以反映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利目的的“送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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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6032 具体而言,不是出于非法获利目的,而是迫于生活困难,或者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私自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送给他人抚养,包括收取少量“营养费”“感谢费”的,属于民间送养行为,法院可以不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对私自送养导致子女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符合遗弃罪特征的,可以遗弃罪论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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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6034 如果是多名家庭成员或者亲友共同参与出卖亲生子女的,一般法院会在综合考察是谁起意卖孩子、各人在出卖孩子中所起作用等情节的基础上,追究其中罪责较重者的刑事责任。对于其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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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6036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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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603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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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6040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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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6042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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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6044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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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6046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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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46048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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