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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7152 凡中举者,得应次年之会试,应会试三次不中者,得具履历,加六品以上同乡京官之保证,申详吏部,听候“大挑”。大挑每六年举行一次,一等用“知县”,二等用“学正”、“教谕”,到吏部注册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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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7154 (四)会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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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7156 “会试”于乡试之第二年(辰戌丑未)三月,在京由礼部举行。名额无定,每次依乡试“中式”人数,由皇帝临行定之,大率为三百数十名,最高者为雍正八年(1730)之406名,最低者为乾隆五十四年(1789)之九十六名。取中者,全部参加殿试,由皇帝亲定最优者之名次,其在会试时考取第一名者,俗称“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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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7158 (五)殿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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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7160 “殿试”于会试发榜(四月十五)后十一日(二十六日)行之。五月一日发榜,谓之“传胪”。全部人员,分为三甲。一甲三名,二三甲无定数。一甲称“赐进士及第”,二甲称“赐进士出身”,三甲称“赐同进士出身”,皆“进士”也。俗亦统称“翰林”。此外一甲一至三名,亦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一名,亦称“传胪”,皆明清旧称也。乡试会试殿试连取第一者,谓之连中三元,有清一代,乾隆四十六年(1781)之钱棨(江南),嘉庆二十五年(1820)之陈继昌(广西),二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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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7162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从六品),“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正七品)。二三甲以下,经“朝考”后,优者入翰林院“庶常馆”为学,称“庶吉士”食七品俸。三年后,再经朝考,二甲授“编修”,三甲授“检讨”(从七品)。其余不入翰林者,则为六部“主事”(正六品),或“即用知县”(正七品)。进士中之非庶吉士者,为六部之“额外主事”,亦有任国子监“学正”、“学录”(并正八品)或府州县职者。[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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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7164 前清科举之制,有最大弱点,为其限于七百字之“八股文”,五言八韵之“试帖诗”,形式僵化,内容空虚。所谓“诗赋只尚浮华,而全无实用,明经从事记诵,而文义不通,习非所用,用非所习”。[8]后人每谓清朝之维持八股,乃一种愚民政策,用心在断丧人才,钱宾四先生说:“任何一个制度,很难说是由一二人所发明。八股在明朝已推行,未必用意刻毒。不过其目的虽在录求人才,而人才终为此消废。任何创制度的人,纵使存心公正善良,也可有偏弊,有流害。”[9]所说甚是公正。法国的工业教育,一向注重考试高级数学,费尧(Henri Fayol)大攻击之,说这是教师的懒惰,因为教学答案易定标准,卷子容易评判的缘故[10],明清两代之用八股和试帖作考试科目,我们未尝不可作如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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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7166 科举之优点,在其为绝对公平的公开竞选。前清科场,不能说定全没有毛病,但从制度上看,则其所以防范杜禁之者,可以说实在尽了人类能事。考生入场,先要搜检夹带,后用“号军”看守。考卷写完之后,由“受卷所”以其不合格式者,马上剔出。合式者由“弥封所”黏纸遮盖考生姓名及座位号数。再由“誊录所”把原来用墨笔写的卷子,用朱笔另行抄写,再由“对读所”校对清楚。所有参加试改的“内外簾”官员(提调监试为外簾,主考同考为内簾),上自主考,下至门房及洒扫夫役,全是临时选委。考官作弊,被论斩、充军、革职者,其例甚伙。这样层层设防,惟一目的,就在保障公开竞争之真实。考试既如此认真,所以考试的内容,纵然不好,而真正人才之从科举中出来的,还是不少。因为就是八股试帖,要作的好,也还是须要智慧和勤学的。所以以前科举的内容,固然消磨了许多人的许多光阴,可是科举的方法,仍旧选拔出来不少“文武干济,英伟特达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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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7168 科举的第二个优点,是把考试和任用,连锁起来。考试等第和官职品级的配合,上已略述。考进士的,前几名马上就进翰林,次一点的,三年之后,也就进去,如肯屈就知县,双月选五人,单月选四人,二三年中总可得官。举人要取得任官资格,须要等待六年一次的大挑。然取额较宽,照例二十人中取十二人,一等三人,以知县“试用”;二等九人,以学正教谕(并正八品)铨选。而用知县者,得“借”补府经历(正八品),直隶州州同(从六品),出路也就较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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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7170 尤其是进士翰林这一级,有一个好出身,保险将来作大官,而事情清闲,一面读书修学,一面获得许多政治知识,即使放到外省作主考,也是旅行各地,多识民间风俗,多认识朋友,如是多年,才正式当官任事。因之许多政治家学问家,都是从翰林里出来,钱宾四一再称赞这一个政府故意栽培人才的好制度。[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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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7172 科举还有第三个优点,就是国家控制了考试而可以不再去控制教育。中国古制,虽有政府办的学校,但后来考试制度发达,学校遂有名无实,而教育完全成了民间自治的事项。但是国家掌握着考试,考试要求什么,民间教育就会准备什么,间接的还是控制着了教育,实不失为一个执简驭繁的办法。西洋有些国家,政府只管考试而不管教育和这个制度,倒颇有暗合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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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7176 前清的官制官规,历年久远,变嬗繁多,可称五花八门,尽光怪陆离之致。晚年保举捐纳盛行,而吏规尽坏。然其强盛时间的优良制度,值得我们研究参考的,还是不少,兹略述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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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7178 (一)官制(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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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7180 前清官制,最值得我们注意的,即其在一致性(Uniformity)之中,充分的容忍个别化(Particularism)。譬如各部,在中央是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而在东三省则不设吏部;中央各部有尚书,东三省则只设侍郎。同为总督,有辖一省者(直隶),有辖二省者(闽浙、两广),有辖三省者(两江)。各省份有总督巡抚并设者(两江总督之下,有江苏、安徽、江西三巡抚),有使总督兼任巡抚者(直隶四川),有只设巡抚不设总督者(山东、山西)。各省皆设布政使(“藩台”)一员,而江苏独设二员(江宁、苏州)。各省皆设按察使(“臬台”),而新疆则由分巡道兼之。同为道员,有管辖全省者(督粮道、盐法道),有限于区域者(分守道,分巡道),即分守道及分巡道,又有兼职及不兼职者(山西雁平分守道,直隶霸昌分巡道,皆无兼职),而兼职者,或兵备道,或河道,或驿传道,或茶马道,又皆因地建置,极不一致。各府例与首县同城(如江宁、保定),而亦有不同城者(贵州恩州府,广西泗城府)。而各机关之内部组织,更多因地不同,如各省按察使皆设经历,而有四省不设(皖湘甘贵),其设知事者仅五省(赣闽等),设照历者六省(皖闽等),设检校者四省(闽赣),而设司狱者则更因时因地,省置无恒。其他各道署,各盐政,各府之属官,更皆各地情形,繁简不一。可见前清官制,非常注意适合地方性,而一地方之制度,其他地方绝不得轻易援例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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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7182 (二)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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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7184 清朝官职的等级,分为九品,每品分正从,共十八级,兹以各级内外官职,择要举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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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7189 品级之作用有四:①表示各职务之轻重;②限定任职者之资格;③表示各职务相互间之上下关系;④作一切任职者升降转调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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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7191 (三)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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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7193 清朝官吏任期,几无不有一定之任期。如各省“学政”,法定三年一任。边地及水土恶劣地方官员,分别以二年三年为一任,期满即升;各学教习(国子监),三年期满,引见叙用;礼部“儒士”,三年期满,以检校,典史选用,此皆明文规定者。此外所有内外官员,每三年考绩一次,以定升降。名义上说是考绩,事实上则主要的具有任期之作用。职务没有任期,一方面任职者心理不安定,无法认真作事,另一方面,政府无法作合理的升降转调,以重用贤能和淘汰昏朽。“人事上没有合理的动态(Turn over),组织不能健全,职务不定任期,人事不能有合理的动态。”欧美学者最近一二十年研究人事行政所认为最基本的原则,中国吏制,在二三百年前,已经很认真地去施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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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7195 (四)升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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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7197 前清各种官职,都有一定的升转程序。现任某职者,将来可以升任何职,某职出缺,应以曾任何职者升补,一切都有规矩。这是前清官制中最精彩的一部分。例如内阁大学士,由尚书升任。各部尚书侍郎,以其他部之尚书侍郎转补。总督以左都御史,侍郎,巡抚转补。巡抚以左副都御史,府尹,布政使(非本省)转补。布政使必以按察使升任。按察使以道员,运使升任。道员以郎中,知府升任。知府以员外郎,同知升任。郎中以员外郎,内阁侍读升任。直隶州知州以知州,知县升任。我们从这里看,前清官吏升迁,非常注意内升外转。所以京官之居高位者,一定有充分的地方经验,地方官之负重任者,一定相当的明了中枢政策。其中布政使必以按察使升任,本省布政使,不能升任本省巡抚,各部侍郎不能升本部尚书,都是非常硬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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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7199 为贯彻上述的原则,清朝还试用过许多内外互调的方法。康熙中以翰林官外放道府的例子很多。乾隆中定科道[12]三年升转一次,这是内官外用的。外官内用的,有所谓“行取知县”,是以贤良的知县,由大臣荐举,内升御史。但是这许多方法,都不太成功,全没有能够施行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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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7201 (五)各种“缺”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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