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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膀似泪滴垂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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恸哭至声嘶力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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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拍手。“贝兹,我不得不说,”威尔逊感叹,“这首诗除了优美,的确道出我们在狱里的心声。”其他人也沉重地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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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两小时的时间,我们沉浸在美妙的文字中,大家分享自己写的诗,气氛很愉悦。威尔逊写了一首《解放者》,感叹东非各国落入独裁者手里,结尾是期许乌干达能有灿烂的明日。另一个学生的作品开头就是:“艾滋,噢,艾滋,为何要夺走我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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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课,我收拾好教材,和威尔逊握手道别,祝他今晚能有个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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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里没有一天睡得好,应该说根本没有地方可以睡。”他这么说的时候,脸上依旧挂着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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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须做好心理准备才能跨出图书馆回到外面的世界。坎帕拉的犯罪率很高,但真正使我不安的却是维安系统无所不在。恐怖组织肆虐东非,2010年的大爆炸案造成76人死亡,类似攻击事件层出不穷,于是他们将自己国家看作定时炸弹,无处不设保全警卫,甚至军事岗哨。这里的生活犹如大型障碍赛:第一关是狱警;第二关是一个白人女性走在贫民区;第三关则是出租车失约,留我一个人想办法。就算出租车来了,还得和司机讨价还价,即便早上明明才谈判过两轮。坎帕拉的交通、社会氛围,坎帕拉人的那副愠容,还有炸弹检查哨加上金属探测器,以及更多板着脸的警卫,更多冲锋枪和安检程序……我唯有回到饭店才能勉强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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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没人说过这趟环球旅程会轻松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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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矫治,还是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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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展开为期两年的全球监狱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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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这计划时,大部分人都很好奇。而我早已习惯别人对我的各式身份感到好奇:白人、教授,但专门从事非裔美国人的文化研究,喜爱加勒比海嘉年华,又在监狱授课、推动司法正义,还是美国公共广播电台的兼职节目制作人,雷鬼音乐迷,住在纽约的犹太人,却还是个不可知论者。我以前做过记者、乐评人,当然也是学者,甚至拍过两部纪录片,主题分别是嘻哈文化及司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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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起别人的好奇,是因为我自己的好奇心永不满足,于是游走于诸多不同领域。每回迷上某样东西,我就一头栽进去,譬如爱上牙买加雷鬼乐以后,我无法甘于当个小乐迷,非要钻研到学术研究,为此常常亲自拜访当地。同样狂热的好奇心指引我带着马娅·安杰卢的诗作,来到乌干达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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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个人成长历程而言,监狱不带浪漫色彩,也不是家常便饭。我在纽约市布朗克斯区长大,20世纪八九十年代当地居民多半会接触嘻哈与雷鬼文化。成年后我进入纽约市立大学(CUNY),虽是公立学校但规模大且极为多元,光是分校就有来自160国、使用127种不同语言的学生。纽约市立大学和纽约市一样,用丰富的文化将我熏陶为国际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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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英语博士学位时,我专攻非裔美国人研究,主题是美国文化中的种族隔阂:界线如何生成,由谁界定,又有谁大胆跨越?为何我有志于此?因为在我看来,种族之见毫无道理。我无法理解为何人类在社会政治诸多层面始终受到这种概念宰制,种族分明是主观认定,而非生物学事实。若就基因来看,不同人种的相同处远多过不同处,但为何大家将这种人为的区别视作理所当然?针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心得,成就了我的首部著作,内容为社会史上真实和虚构的黑白融合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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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大量提及跨越人种隔阂、嘻哈文化、文化拥有权及超越学术定义的身份认同,并结合了流行音乐界在新千年初期,也就是埃米纳姆(Eminem)时期的种族和音乐时代思潮。进入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进行博士后研究,某一年我为《纽约时报》杂志撰写封面故事,在此过程中几乎见了所有想见的饶舌歌手,还和音乐人“史努比狗狗”(Snoop Dogg)一起巡回。后来我说服一位《洛杉矶时报》的编辑,纵使他认为雷鬼音乐已随鲍勃·马利(Bob Marley)死去,仍旧给我机会发表一篇当代牙买加乐手的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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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访问到贾·库尔(Jah Cure),他是拉斯塔法里风潮[3]下的雷鬼明星,因强奸罪名被判刑八年,走红期间本人尚在监狱里服刑。我飞到牙买加首都金斯敦(Kingston)与官员协调,希望得到入监采访许可,但功败垂成。出于不舍,我依旧将故事放进报道内容中,也主动搜集强奸案的资料细节。库尔声称清白,遭到司法歧视,因为拉斯塔法里教徒在当时加勒比海地区的上流社会仍是一种文化烙印——我个人也无法接受,这个唱出我觉得最动听、最有灵性的情歌的男人,会犯下强奸罪。倘若他真的犯了罪,为何有权利在狱中发表音乐?反复播放着他的歌曲,我心中对人性、对监狱制度浮现一个大大的问号。监狱的存在是要矫治,还是惩罚?假如监狱的意义只是剥夺人身自由,库尔的音乐是否可以流出?我更进一步思考,假设库尔真的有罪,那么他创作出的令人屏息的情歌,是否可视为一种对社会致歉,甚至是补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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