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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396 许多人从英国奔赴美洲殖民地,带去了开辟新生活的梦想,也带去了仍有缺陷的英国司法制度。在17世纪的英格兰,占主导地位的是严苛的清教信仰体系,而涌入新英格兰殖民地的许多移民也对此体系心向往之,于是,当地道德、信仰、巫术(这并不意外)方面的法律,比稍南的殖民地如弗吉尼亚(Virginia)和卡罗来纳(Carolinas)要严厉得多。虽然移民们声称,自己离开不列颠和欧洲是为了躲避宗教迫害,不过,他们也仅在自己的小团体内倡导宗教自由;对有其他信仰的人则进行毫不留情地抓捕和折磨。当贵格派移民迁徙至马萨诸塞(Massachusetts)殖民地时,他们受到了清教徒邻居最最热烈的“款待”——他们成了西班牙宗教裁判所中的异端和摩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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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398 曾有一位名叫威廉·邦德(William Bond)的贵格派教徒,他因自己的信仰而被捕。从一份1703年的记录中,我们了解了他的遭遇,据说这份记录是根据看守邦德的狱卒的证词整理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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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403 在舌头上烧出一个贯通的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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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405 他手上、脖子上、脚踝上都被戴上镣铐……这些镣铐锁了他16个小时……在此期间不仅让他挨饿,还用鞭子抽打他的脊背……然后(狱卒)拿来涂有沥青的鞭子,在他的后背、肩膀上狠狠地抽了20下,随着抽打的继续,鞭子渐渐变得松弛,(狱卒)只好更有力地挥舞手臂……狱卒立即取来新的鞭子,此时邦德身上已经皮开肉绽、伤痕累累,狱卒又鞭打了他两次,一次80下,另一次17下(共97下),邦德口吐白沫……邦德被涂有沥青的鞭子总共抽打了117下,受此重刑,身上早已血肉模糊,他手臂下凝结的血肉像是袋子一样挂在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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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407 在17世纪的马萨诸塞(清教信仰极其虔诚),凡是有偶像崇拜、亵渎神明或者通奸等行为的人均会被判处死刑。若有人胆敢在马萨诸塞否认上帝的存在,那么这个人将会受到的惩罚是:人们会用烧红的铁棍在其舌头上烫穿一个洞。甚至连吸烟、衣着不当这种轻微的冒犯也会招致罚款,并被戴上足枷或颈手枷示众。当时有一位名叫金布尔(Kimble)的商船船长,他在经历了长达3年的远航后终于回到家中,可是这位风尘仆仆的船长却被立即逮捕了,还戴上了足枷,原因是他竟然不知廉耻地在自家门阶上亲吻妻子:他们此时在室外,所以这便属于公开亲吻,而更让人忍无可忍的是那天还是礼拜日!不过,1692年春天,马萨诸塞的塞勒姆(Salem)发生的一件事,打破了当地原有的宁静,也让以上这些案例相形见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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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409 这件事也被称为“塞勒姆巫术审判案”(Salem Witch Trials),此事始于两个头脑不清的少女,她俩将当地牧师的一个女奴指控为女巫。她俩举止怪诞、面容扭曲,身体还会痉挛、抽搐,口中则不停地诅咒。她俩宣称这都是这个叫提图巴(Tituba)的女奴造成的。这虽然引起了大人们的注意,不过他们认为这只是玩笑话。很快,这两个女孩的8个伙伴也出现了前者的症状,后者又将村中另外几个老妪指为女巫。事情本应到此为止,不幸的是,其中一位女孩的母亲是显赫的帕特南(Putnam)家族的成员,这位母亲支持女孩们的指控,局势便一发不可收拾了。此事很快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各种细节也被人们口耳相传,女孩们的言行让母亲们也不得不相信——女孩们确曾看到女巫骑着扫帚在天上飞。显然,女孩们是不会承认她们一直在撒谎的,所以她们将更多的人指控为女巫,那些受到指控的人便被抓了起来并戴上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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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411 这件事很快就四散传播开来,仅仅几周后,马萨诸塞的总督菲普斯(Phips)授权著名的狂热分子科滕·马瑟(Cotton Mather),让他召集一个调查此案的特别法庭。法庭的5人法官小组包括马瑟及其3个密友,其中为首的则是历史上最狂热的猎巫者——威廉·斯托顿(William Stoughton)。另外一名成员是纳撒尼尔·索顿斯托尔(Nathaniel Saltonstall),只有他不是马瑟的密友,而且开庭数次后,他因不满于对案件的审理过程而辞去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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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413 截止到开庭时,狱中已关押了100多个被指为巫觋的嫌疑犯;其中有萨拉·古德(Sarah Good)和她4岁的女儿多尔卡丝。她们母女二人被囚禁于一个小牢房,而且小姑娘还被链条锁在墙上——或许是为了防止身材短小的她从牢房栅栏的缝隙中溜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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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418 右页图:此图由霍华德·派尔(Howard Pyle)绘制,描述的是马萨诸塞塞勒姆镇的一位老妇因被指控为女巫而遭到逮捕。瘟疫般的歇斯底里席卷了这个小社区,引发了文中的案件,产生了以其毁灭性而闻名于世的审判,最终人们还是翻然醒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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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420 年届80岁的约翰·普罗克特(John Proctor)竟敢抵制以上的各项指控,于是也被捕入狱;他若坚称这些被告不是巫觋,那么他自己便是巫觋。面对这一荒谬的指控,勇敢的普罗克特没有作出什么辩解,他们便判他绞刑。还有一个名叫贾尔斯·科里(Giles Corey)的人拒不接受审讯。科里拒不回答任何问题,既不承认有罪,也不声称自己无辜。检察官下定决心,定要逼他开口说话。为了迫使他认罪,他们将科里压在一扇破门板之下,然后不停地往门板上堆放石块,石块越堆越多,以至于最终将科里压死了。每隔一段时间,他们会问他是否接受审讯,但他只是极轻蔑地喊道:“再加些石块……”他们便再给他添加石块,直至将科里的肋骨压得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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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422 这些审判从6月中旬一直持续到9月末,在此期间共绞死了19个女人和1个男人,另有4个女人瘐毙。母亲被绞死后,4岁的多尔卡丝也精神失常了,而且从此便失踪了。他们还绞死了两只狗,因为它们被怀疑是女巫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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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424 除了著名的科里一案外,塞勒姆事件和发生在埃尔旺根、德意志、埃塞克斯、英格兰的案例有很大差别。在这一事件被指为巫觋的人中,最著名、最悲惨的当属贾尔斯·科里,他因拒不招供而受到酷刑。毫无疑问,受到指控的人肯定受到了虐待,住宿条件也极差,但他们并没有受到殴打或戳刺,也没有被饿死、拷打,或者说,在定案前不会受到任何刑罚——这很难让人联想到大不列颠和欧洲的猎巫行为。塞勒姆事件迅即引起了许多人的激烈反对。科滕·马瑟的父亲英克里斯·马瑟(Increase Mather)也谴责这个特别法庭,他在《不可蒙蔽良知的诉讼》(Casea of Conscience)这本小册子中写到道:“宁肯让十个有女巫嫌疑的人逃脱,也绝不让一个无辜之人蒙受不白之冤。”马萨诸塞的约翰·黑尔(John Hale)牧师也持类似观点。他说:“一个文化水平如此高、人口如此密集的小地方,居然一度沦为可恨的魔鬼的领地,真不敢相信会发生这种事。”幸而此次事件受到了公众的强烈反对,1693年1月,那些候审的其他女性最终获释。该月中旬马萨诸塞高等法院下令,为了纪念塞勒姆事件,人们要在法定的那天禁食、祈祷、自省。1702年,塞勒姆特别法庭进行的诉讼活动被宣布是违法行为,而4年后,造成这次事件的女孩之一,即小安·帕特南(Ann Putnam Jr),为她10年前所引发的灾难进行公开道歉。半个世纪后,塞勒姆正式更名为丹弗斯(Danv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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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429 右页图:这件展品诞生于17世纪,来自于艾米利亚(Emilia)的一个城堡,1978年起成为一个意大利人的私人藏品。最近又成为意大利圣吉米尼亚诺(San Gimignano)的世纪酷博物馆的藏品。犯人会被迫坐在这张椅子上——这造成的疼痛已经让人一心求死了。不过,当布满长钉的板子被牢牢钉入犯人的小腿时,疼痛会更加剧烈。这种铁椅子一般都布满长钉,而且椅子下方会被放置一个盛有炽热煤块的火盆,以使犯人更加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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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431 马萨诸塞的塞勒姆事件不同以往的是,个体的理性对终止公开的、荒唐的猎巫行动确实功不可没,而且需要强调的是,总是有一些勇士甘愿冒着被送上绞刑架的风险,谴责那些与“巫觋”有关的控告和酷刑,号召人们排斥这种行为。早在1563年,克利夫斯公爵(Duck of Cleves,即亨利八世第四任妻子安妮的侄子)的医生约翰·韦耶(Johann Weyer)在自己的一篇名为《莫让灵魂毁灭》(To Prevent a Shipwreck of Souls)的文章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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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433 这些不幸的女性已经被种种妄想和魔鬼的阴谋弄得筋疲力尽,如今则苦于频繁遭受的酷刑,而且每个人都被单独囚禁于又脏又暗的地牢里,这揭示了人们对魔鬼深深的恐惧,她们还经常被拖出牢房并遭受酷刑,受到无穷无尽的折磨,若想不再被投入可怕的地牢,她们只有承认被指控的所有罪名,当然,也有人在最痛苦之时选择了一死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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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435 近一个世纪后,德意志埃斯林根地区(Esslingen)的路德宗牧师约翰·费伯(Johann Faber)写道:“毫无人道可言的酷刑可能会使无辜之人蒙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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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437 大约同一时期,弗雷德里克·冯·斯派克(Jesuit Priest Friedrich von Spec)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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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439 即使法官宣称,某人未被拷打便承认自己是女巫,不过,事实上这些嫌疑犯也是屈打成招的,施刑人会用尖角的铁器击打嫌犯的胫骨,使之疼痛难忍,这便被巧妙地称作“未用刑”,施刑人口中的这个词欺骗了那些不懂该词真实含义的人。某些检察官甚至会向受害者指定一些人,并要求他们告发这些人;有些检察官也会将其他人对他们的看法透露给受害者,使得受害者知道要供认哪些细节。某人一旦被捕,即使她熬过了种种酷刑,她也一定会被指为女巫。他们想当然地认为,一位普通女性是承受不住两三种酷刑的,除非她是女巫。如果某人承受了极重的酷刑却仍不认罪,他们会打掉她的牙齿,堵紧她的嘴以不让她呼吸,他们还会说:“看,她还在笑。”若某人被折磨得晕厥,他们会说这人在睡觉。事实上,若某人曾因魔鬼而产生了幻觉,这不一定意味着他就是个异端;若某人供认了根本不可能办到的事,而且恰好与同伙的供词相左,那么他所认的这一罪名(事实上)不应被列入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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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75441 随着1692年的塞勒姆巫术审判案的终结,大西洋两岸的政府开始着手解决司法体系中存在的顽疾,虽然这似乎没成为当时西方文明关注的焦点。进步是来之不易的。1716年,玛丽·希克斯(Mary Hicks)及其10岁的女儿被绞死,这是发生在英格兰的最后一次处死女巫案。11年后,苏格兰最后一次处死“女巫”,当时她是被烧死的。在英国,1736年时那些针对巫觋的法令大都被废除了,但相关的猜疑和恐惧却留存了很久。即使又过了近一个世纪,到19世纪早期,在英国仍有老妪被怀疑是女巫,有些人则因为将她们私自处死或溺死而被捕。若某人被怀疑是巫觋,那么这个人常会经受“泳刑”(swimming)的检验,以验证此人会下沉还是浮起来。有记录显示,英格兰的最后一次“泳刑”发生在1825年,当时,一伙来自于萨福克地区威克姆·斯克斯镇(Wickham Skeith)的疯狂暴民将一位名为艾萨克·斯特宾(Isaac Stebbing)的小贩抓了起来,并将他扔进了磨坊的池塘里。不幸的是,斯特宾很快就浮了起来——他没有沉入水下;幸好有教区牧师的介入,他才没被私刑处死。许多欧洲国家都曾陷入猎巫狂潮,民众们都曾因害怕和恐惧而失去理智。此时,各国其实已经开启了启蒙和改革的进程,但是这一进程坎坷反复,在各国的进度也千差万别。即使有浩如烟海的各种完整的记录,死于猎巫者手中的人——大都是年老的妇女——的总数也是无法准确计算出的,因为事实上,这些记录绝对不可能是完整的。那些未死在刑场上,而是死于酷刑之下或者在地牢候审期间死去的人,难道不应该被计入总数吗?司法机构开展的猎巫运动使得许多人丧生,至于死亡总数,最合理的估计是20万~100万人。与当时整个欧洲的人口总数相比会发现,这意味着几乎每200人中就有一人亡命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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