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2789127e+09
1702789127
1702789128 第九十二条 播放权和有线播放权
1702789129
1702789130 第一款 表演者享有播放或者有线播放其表演的专有权利。
1702789131
1702789132 第二款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前款规定不适用。
1702789133
1702789134 (一)有线播放被播放的表演。
1702789135
1702789136 (二)播放或者有线播放下列表演:
1702789137
1702789138 1.经过享有前条第一款规定权利的人许可进行录音、录像的表演。
1702789139
1702789140 2.在前条第二款规定的录音介质以外的介质上进行录音、录像的表演。
1702789141
1702789142 第九十二条之二 传播可能化权
1702789143
1702789144 第一款 表演者享有对其表演进行传播可能化的专有权利。
1702789145
1702789146 第二款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演,前款规定不适用。
1702789147
1702789148 (一)经过享有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权利的人许可进行录像的表演。
1702789149
1702789150 (二)在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录音介质以外的介质上进行录音、录像的表演。
1702789151
1702789152 第九十三条 为了播放的固定
1702789153
1702789154 第一款 经过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权利人许可进行表演播放的播放组织,为了播放可以对该表演进行录音、录像。
1702789155
1702789156 但是,在合同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或者为了在与许可播放的节目不同内容的播放节目中使用而进行录音、录像的情况下,不在此限。
1702789157
1702789158 第二款 下列之人,视为进行了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录音、录像的人。(一)为了播放以外的目的或者前款但书规定的目的,使用或者提供根据前款规定制作的录音介质或者录像介质的人。
1702789159
1702789160 (二)获得他人提供的根据前款规定制作的录音介质或者录像介质后,再将该录音介质或者录像介质提供给其他播放组织进行进一步播放的播放组织。
1702789161
1702789162 第九十四条 通过播放用的固定介质等进行的播放
1702789163
1702789164 第一款 除了合同另有约定外,拥有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权利的人已经许可播放其表演时,除了该许可的播放外,在下列的播放中,也可以播放其表演。
1702789165
1702789166 (一)经过许可的播放组织使用按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制作的录音介质或者录像介质进行的播放。
1702789167
1702789168 (二)使用经过许可的播放组织根据前条第一款制作并提供的录音介质或者录像介质进行的播放。
1702789169
1702789170 (三)使用经过许可的播放组织提供并经过许可的播放节目进行的播放(前项规定的播放除外)。
1702789171
1702789172 第二款 在前款规定的前提下,在该款各项所列播放中播放表演时,各项规定的播放组织,必须向对该表演享有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权利的人支付合理的报酬。
1702789173
1702789174 第九十四条之二 对播放的表演进行的有线播放
1702789175
1702789176 有线播放组织,在有线播放播放表演时(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且不向听众或者观众收取任何费用(指以任何名义就该表演的提示获得的对价。下条第一款中的含义相同)的除外),必须向该表演(限于著作邻接权保护期限内的表演,而且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表演除外)的表演者支付合理的报酬。
[ 上一页 ]  [ :1.702789127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