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2791739
1702791740
(2)版权法庭可以下令任何诉讼的花费在一方支付之前由另一方支付,并且可以依据命令或指令征税或设定应支付的金额。
1702791741
1702791742
(3)
1702791743
1702791744
(a)可以制定规则规定向法庭提供参考或起诉书的程序、法庭的诉讼程序以及诉讼应支付的费用。
1702791745
1702791746
(b)有关法庭诉讼程序的任何规则可以适用1965年仲裁法(1965年第42号法)的任何规定,或选择适用可适用于1978年专利法案有关专利委员会法院的任何规定。
1702791747
1702791748
(c)任何规则都应包括对于下列情形的规定——
1702791749
1702791750
(i)要求将依据第36节规定向法院提交的任何起诉意向书通知法庭以及诉讼的其他当事人;
1702791751
1702791752
(ii)如果在法庭作出决定后依照第36节规定向最高法院的省级部门提出的起诉被告知的情形下中止、批准、或要求法庭中止命令的执行;
1702791753
1702791754
(iii)修改法庭的有关命令,中止法庭命令的执行,本章任何规定的执行与法庭命令具有同等效力。
1702791755
1702791756
(iv)发布公告或采取其他措施确保因法庭命令的中止而受到影响之人被告知该中止事项。
1702791757
1702791758
(v)规定其他次要的或与第36节所规定的请求、申请、命令或决定相应的事项。
1702791759
1702791760
(4)在无损于用以证明法庭命令的其他办法时,声称是命令的复制件的文件登记人证明复制件的真实性,在诉讼程序中,除非有相反证明,该文件应是该命令的充分证据。
1702791761
1702791762
(5)版权登记人应作为法庭登记人。
1702791763
1702791764
(6)本章涉及给予提起诉讼之人机会规定解释为涉及给予此人以提交书面或口头陈述机会的规定。
1702791765
1702791766
用于法庭管辖权的一般规定
1702791767
1702791768
30.依照本章的规定,法庭的职能应为裁决许可组织、可以提供许可的其他人以及需要许可的人或声称代表这些人的机构之间的纠纷,或者是——
1702791769
1702791770
(a)有关许可方案的法庭指导;或者是
1702791771
1702791772
(b)有关在符合许可方案内的案例或不在许可方案内的案例中需要许可的人的起诉书。
1702791773
1702791774
法庭对于许可方案的指导
1702791775
1702791776
31.(1)如果在执行许可方案的任何时间内,执行许可方案的许可组织和下列机构或个人就许可方案引起纠纷——
1702791777
1702791778
(a)在适用此类许可方案的案件中声称代表需要许可的人的机构;或者
1702791779
1702791780
(b)在适用此类许可方案的案件中声称需要许可的任何人,
1702791781
1702791782
此类机构或个人可以将许可方案提交法庭,只要是在与此类许可方案相关的案件中。
1702791783
1702791784
(2)依照本节规定指导的各方应为——
1702791785
1702791786
(a)做出指导的机构和个人;
1702791787
1702791788
(b)执行与指导有关方案的许可组织;
[
上一页 ]
[ :1.702791739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