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2794098e+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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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4099 (b)若在此期间电影可为公众所获取,则为自首次可为公众所获取当年年末起算的第70年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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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4101 (5)若上述人员中的任何人在第(a)项或(b)项所规定的期间内身份被确定,则适用第(2)款和第(3)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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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4103 (6)第(4)款所称的“可为公众获取”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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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4105 (a)公开放映,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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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4107 (b)向公众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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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4109 但为该款之目的,在确定电影是否可为公众所获取时不应考虑任何未经授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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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4111 (7)若电影作品的来源国非欧洲经济区国家且电影作者亦非欧洲经济区国家之国民时,则版权期限由该作品来源国法律所确定,前提为该期限不超过第(2)至(6)款所规定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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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4113 (8)关于合作作者之电影,第(7)款所涉及之“作者非欧洲经济区国家之国民”应解释为“所有作者均非欧洲经济区国家之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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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4115 (9)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无人属于第(2)款之(a)项至(d)项规定的范围,则上述规定不适用,且版权终止于自电影制作完成当年年末起算的第50年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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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4117 (10)为本条款之目的,若通过合理调查不能确定第(2)款(a)项至(d)项的所涉及之人员的身份,则其应被视为身份不明;而一旦此类人员中的任何一人身份被确认,则不应再被视为身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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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4119 14.——广播的版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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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4121 (1)广播的版权期限适用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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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4123 (2)广播的版权于自广播制作完成当年年末起算的第50年年末届满,并受下列规定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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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4125 (3)若广播的作者非欧洲经济区国家之国民,广播的版权期限由该作品来源国法律所确定,前提为该期限不超过第(2)款规定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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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4127 (4)若第(3)款的使用会或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与1993年10月29日之前联合王国所承担的国际义务不符,则版权期限应根据第(2)款的规定进行计算。(5)重播的广播之版权与原始广播同时终止;因此原始广播的版权期限届满后,重播的广播不再享有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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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4129 (6)“重播的广播”是指对在先制作的广播的重复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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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4131 15.——出版物的版式设计之版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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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4133 出版物的版式设计之版权终止于自该版本首次出版当年年末起算的第25年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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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4135 15A.——“来源国”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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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4137 (1)为本编规定之目的,与版权期限有关之作品的来源国应按以下情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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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4139 (2)若作品首次出版于伯尔尼公约成员国且未同时在其他国家出版,则该国为来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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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4141 (3)若作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同时首次出版,且其中仅有一国为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则该国为来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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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4143 (4)若作品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国家首次出版,且其中有两个或以上国家为伯尔尼公约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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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4145 (a)若其中有欧洲经济区成员国,则该国为来源国;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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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4147 (b)若其中无国家为欧洲经济区国家,则来源国为伯尔尼公约成员国中给予较短或最短版权保护期间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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