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2799421e+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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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9422 (d)向公众发行此类录制品的复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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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9424 (2)根据本条,表演者的权利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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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9426 (a)在公开的适格表演的情况下,在伴随表演的节目中表明表演者身份,或者以其他可能的方式告知观众或听众表演者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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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9428 (b)在表演被广播的情况下,以其他可能的方式告知观众或听众表演者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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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9430 (c)在向公众传播录音制品的情况下,以其他可能的方式告知观众或听众表演者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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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9432 (d)在向公众发行录制品的情况下,以在每一份复制品上标注的方式,或者,若此种方式不合适,以其他可能的方式告知复制品的获得者表演者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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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9434 或者(在上述任何情形下),以表演者与第(1)款行为人所达成的协议的方式表明表演者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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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9436 (3)当有关表演由一组合来完成(或表演的大部分由该组合完成)时,本条授予的权利,在下列情况下未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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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9438 (a)在第(2)款(a)(b)或(c)的情形时,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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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9440 (b)在第(2)款(d)的情形,但表明该组中每一组员的身份不可行的情形下,如果根据第(2)款的规定,该组织的身份已经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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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9442 (4)本条中的“组合”是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表演者,有自己独特的名称能够共同地表明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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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9444 (5)如果根据第205D条作出的主张明确以假名、人名首个字母缩写原名或其他特殊方式表明身份,则应使用该方式;否则,可以使用其他任何合理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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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9446 (6)本条的效力服从第205条E的规定(权利之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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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9448 205D.——主张权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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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9450 (1)行为人实施第205C条(表明表演者身份权)中提到的行为,未侵犯该条授予的权利,除非根据以下规定表演者对权利作出的主张对行为人产生了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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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9452 (2)权利可通过以下方式概括性地主张,也可就特定行为或行为种类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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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9454 (a)通过表演者或其代表人书面签署的文件,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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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9456 (b)在表演者财产权的转让中,在转让文件中包括一声明,明确表演者就表演主张表明身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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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9458 (3)根据第(2)款,受权利主张约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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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9460 (a)根据第(2)(a)款主张权利的情形下,为任何已注意到权利主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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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9462 (b)根据第(2)(b)款主张权利的情形下,为受让人或依其主张权利的人,无论其是否已注意到权利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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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9464 (4)在侵权诉讼中,法院在考虑救济时,应当对任何延迟主张权利的因素加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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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9466 205E.——权利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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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9468 (1)第205C条中授予的权利(表明表演者身份权)应当服从以下例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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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99470 (2)在表演者[或者根据第205 C(3)条允许表明表演组合身份时,该组合]身份的表明不可行时,该权利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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