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2802214e+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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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215 (d)版权标记之欺诈性消除——出于欺诈目的消除或者更改版权作品之复制品上的任何版权标记的,处以2500美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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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217 (e)虚假陈述——在第409条规定的版权登记申请中或者在与申请有关的书面说明中故意对重要事实作虚假陈述的,处以2500美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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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219 (f)署名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本条之任何规定不适用于侵犯第106条之二(a)款赋予的权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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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221 第507条 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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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223 (a)刑事诉讼——除本篇另有明确规定外,刑事诉讼应在诉因产生后5年内提起,否则,起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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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225 (b)民事诉讼——依据本篇规定,民事诉讼应在请求权产生后3年内提起,否则,起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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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227 第508条 诉讼及判决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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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229 (a)依本篇提起诉讼后一月之内,合众国法院书记官应书面通知版权局长。通知应记载法院卷宗显示的双方当事人姓名与地址以及与诉讼有关的每一作品的名称、作者和版权登记编号。由于诉讼文书的修订、答辩或其他抗辩致使诉讼后来涉及其他版权作品的,书记官应在诉讼文书呈递后一月之内将有关该作品的情况通知版权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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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231 (b)在案件最终命令或最终判决作出后一月之内,法院书记官应通知版权局长,并应送交最终命令或判决书复本以及(如有的话)法院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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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233 (c)版权局长收到本条规定的通知后,应将通知正式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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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235 第509条 查封与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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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237 (a)违反第506条(a)款规定,制造、复制、发行、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旨在使用或者旨在使用而占有的所有复制品或录音制品和用来制作此类复制品或录音制品的所有图版、字模、型片、母盘、录音带、底片或者可用于制作此类复制品或录音制品的其他物品以及所有用于生产、复制或者装配此类复制品或录音制品的电子、机械或其他装置,皆可由合众国查封和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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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239 (b)(i)违反第19篇所含之海关法的船舶、车辆、商品和行李的查封、即时没收与司法没收及征用;(ii)对此类船舶、车辆、商品和行李或者其销售所得的处置;(iii)没收的免除或者放宽;(iv)对赔偿要求的调解;(v)给予有关没收的举报者的奖励,适用于上述事项的有关程序只要可适用、且不违反本条规定,应适用于依本条规定实行的或者宣称已实行的查封与没收。但依第19篇所含海关法的规定,赋予财政部官员、雇员或任何其他人查封和没收船舶、车辆、商品和行李的职责由司法部长为此目的授权或委任查封和没收(a)款规定的所有物品的官员、代理人或其他人履行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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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241 第510条 有线通信系统改变节目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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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243 (a)依第111条(c)款第(3)项提起之任何诉讼中应提供下述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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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245 (1)诉讼由第501条(b)款或(c)款列明的一方当事人提起的,第502条至第505条规定的救济以及本条(b)款规定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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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247 (2)诉讼由第501条(d)款列明的一方当事人提起的,第502条至第505条规定的救济与该当事人因侵权所遭受的任何实际损失的赔偿以及本条(b)款规定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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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249 (b)在依第111条(c)款第(3)项提起的任何诉讼中,法院可以判令剥夺有线通信系统传送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距离信号之强制许可权益,但此种权益的剥夺不得超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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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251 第511条 州、州机关及州官员侵犯版权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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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253 (a)一般规定——在由他人(包括任何政府或非政府实体)对侵犯第106条至第109条规定的版权人的任何专有权、违反第602条规定进口复制品或录音制品或者任何违反本篇的其他行为向联邦法院提起之诉讼中,任何州、州机关和任何以官方身份行事的州、州机关的官员或雇员,不得依据合众国宪法第11条修正案或者其他主权豁免原则享有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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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255 (b)救济——在(a)款规定的因违反该款所提起之诉讼中,就侵权行为所提供的救济(包括法律救济和衡平救济)与对州、州机关或以其官方身份行事的州的官员或雇员以外的任何公共或私人实体提起之侵权诉讼所提供的救济范围相同。救济包括第503条规定的对侵权物品的扣押与处置、第504条规定的实际损失赔偿和非法所得及法定赔偿和第505条规定的诉讼费与律师费以及第510条规定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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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257 第512条 在线资料的责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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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259 (a)临时数字网络通信——(j)款规定的责任除外,对于通过服务提供者控制或者运营或者为其控制或者运营的网络传输资料、路由或者提供链接而侵犯版权的行为,或者对于传输、路由或者提供链接过程中直接和临时存储资料的行为,服务提供者不承担金钱救济责任、禁令救济责任或者其他衡平救济责任,假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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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261 (1)资料的传输是由服务提供者以外的人发起或者指令的;
1702802262
1702802263 (2)传输、路由资料、提供链接或存储系自动进行的,服务提供者未选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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