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2802644
1702802645
(b)此类档案和索引以及与已完成的版权登记一并交存于版权局并由其监控保存的物品均可公开查寻。
1702802646
1702802647
(c)经请求并且支付了第708条规定的费用后,版权局应查寻其公共档案、索引和交存品,并应就其公开的、与特定交存品、登记或者归档文件有关的资料提供查寻报告。
1702802648
1702802649
第706条 版权局档案的复本
1702802650
1702802651
(a)版权局的任何公共档案或索引均可复制;经请求并且支付了第708条规定的费用后可以提供补充的版权登记证书及任何公共档案或索引的复本。
1702802652
1702802653
(b)只有依据版权局条例规定的条件,始得制作或者提供在版权局监控下保存之交存品的复本。
1702802654
1702802655
第707条 版权局制定的表格与出版物
1702802656
1702802657
(a)版权局登记的目录——版权局长应定期编制和出版所有版权登记的目录。此类目录的各部分应根据作品的不同类别予以划分。版权局长有权根据实用性和有用性自行决定每一特定部分的形式及出版次数。
1702802658
1702802659
(b)其他出版物——经请求,版权局长应免费提供版权登记申请表以及与版权局的职能相关的普通信息资料。版权局长亦有权出版资料汇编、文献目录以及其认为对公众有价值的其他资料。
1702802660
1702802661
(c)出版物的发行——版权局的所有出版物应提供给第44篇第1905条规定的藏书图书馆。除免费提供的以外,出版物应以其复制和发行费用为基础的价格销售给公众。
1702802662
1702802663
第708条 版权局的收费
1702802664
1702802665
(a)下述行为应向版权局长缴纳费用:
1702802666
1702802667
(1)第408条规定的版权请求的登记或补充登记的每次申请,包括登记后登记证书的颁发;
1702802668
1702802669
(2)第304条(a)款规定的现有版权之续展请求的每一登记申请,包括登记后登记证书的颁发;
1702802670
1702802671
(3)第407条规定的交存品收据的签发;
1702802672
1702802673
(4)第205条规定的版权或者其他文件的转让的备案;
1702802674
1702802675
(5)为取得第115条(b)款规定的强制许可而备案意向通知;
1702802676
1702802677
(6)第302条(c)款规定的匿名作品或假名作品作者身份之披露说明的备案,或第302条(d)款规定的有关作者死亡之说明的备案;
1702802678
1702802679
(7)第706条规定的补发登记证书的签发;
1702802680
1702802681
(8)其他证书的签发;
1702802682
1702802683
(9)第705条规定的查寻与查寻报告以及相关的服务。
1702802684
1702802685
版权局长有权就其他服务,包括制作版权局档案的副本,无论是否确认,确定收费标准。
1702802686
1702802687
(b)费用的调整——版权局长得依条例以下列方式调整(a)第(1)至第(9)项规定的服务费用。
1702802688
1702802689
(1)版权局长应对版权局登记请求、备案文件和提供其他服务所支出的费用进行研究。研究还应考虑费用调整的时机和符合预算的使用授权。
1702802690
1702802691
(2)根据第(1)项所指之研究,且受第(5)项之限制,版权局长得调整费用,还可合理地调整通货膨胀以跟上成本的预计增长,但调整不得超出版权局为提供第(1)项所称之服务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1702802692
1702802693
(3)依第(2)项确定的费用应以最近似的美元来表示;对于少于12美元的费用,应以最近似的50美分来表示。
[
上一页 ]
[ :1.702802644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