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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745 (II)不得因每一用户的等效距离信号平均数量的减少而提高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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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747 版权使用费法官可以考虑与维持使用费水平有关的所有因素,包括:作为缓解因素,用户使用费标准管理部门是否限制了有线通信行业对提供转播基本服务的收费标准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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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749 (B)1976年4月15日后的任何时间内对联邦通讯委员会的规则和条例所作修订如果允许有线通信系统向附加广播电视信号的主播人本地服务区以外传送此类信号,则第111条(d)款第(1)项(B)目确定的标准可以调整,以保证由此种传送所产生的附加等效距离信号的付费标准不因此类规则和条例的修订而有失合理。在确定联邦通讯委员会的规则和条例修订后拟议的收费标准的合理性时,版权使用费仲裁庭在考虑其他因素的同时,还应考虑对版权所有人和使用人的经济影响,但是,涉及以下信号所体现的任何等效距离信号或其分值的任何使用费标准依本目不得调整:(i)1976年4月15日有效的联邦通讯委员会的规则和条例允许传送的任何信号或替代此类信号的同类信号(即独立、联网或非商业教育台的信号),或(ii)根据联邦通讯委员会1976年4月15日有效的规则和条例的个别免除适用声明,于1976年4月15日之后首次传送的广播电视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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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751 (C)1976年4月15日后联邦通讯委员会有关合成节目和单项体育节目的规则和条例发生变化的,第111条(d)款第(1)项(B)目确定的标准可以调整,以保证该标准不因此类规则和条例的变化而有失合理;但此种调整仅适用于受变化影响的系统所传送的受影响的广播电视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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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753 (D)为维持第111条规定的豁免的美元不变真实价值,第111条(a)款第(1)项(C)目和(D)目确定的总收入限额可以调整,以反映国内通货膨胀、货币贬值或者因转播基本业务而向有线通信系统的用户收取的使用费平均标准的变化;但该条规定的使用费标准不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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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755 (3)(A)依第111条、第119条和1007条授权分配依第111条、第119条和第1007条(酌情而定)收取的版税,但以版权使用费法官认为使用费的分配不存在争议者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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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757 (B)在版权使用费税法官认为存在争议的场合,版权使用费法官应决定版权使用费的分配,包括依据第111条、第119条或第1007条(酌情而定)只进行部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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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759 (C)虽有第804条(b)款第(8)项之规定,在当事方依第111条、第119条或第1007条提出请求后的任何时间内,经一名或多名请求权人请求,且有利害关系的请求权人的被要求的回复在《联邦公报》上公布后,版权使用费法官得对版权使用费进行分配,假如根据自回复公布之日起30天期间收到的所有回复,版权使用费法官判定有权接收使用费的权利人之中无人对部分分配提出合理的反对,且所有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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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761 (i)同一部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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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763 (ii)签署协议承诺在遵守版权使用费法官依(B)目作出分配使用费之最终裁决的必要范围内退还超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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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765 (iii)将向版权使用费法官备案此等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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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767 (iv)同意使用费可随时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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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769 (D)版权使用费法官及依据(C)目善意分配使用费的官员或雇员,对于多分部分不承担责任。版权法官在做出最终裁决时应计算超额分配的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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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771 (4)根据及时性或者未能证明请求的有效性,接受或者拒绝依第111条、第119条和第1007条提出之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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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773 (5)接受或者拒绝第804条规定的调整使用费标准的请求及第803条(b)款第(1)项规定的参与程序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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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775 (6)依照第1010条的规定,确定第1002条和第1003条项下的数字音频录音装配或数字音频界面装置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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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777 (7)(A)作为法定条件和标准的依据,或者作为分配法定使用费的依据,接受在程序进行中某些参加人或所有参加人之间就某些事项所达成的协议,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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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779 (i)版权使用费法官应向可能受在确定使用费的程序中达成的协议所规定的条件、标准或做出的其他决定约束的人,提供评论协议的机会,并应向第803条(b)款第(2)项规定的程序的参加人——此人可能受协议确定的条件、标准或其他决定约束——提供评论协议和反对将协议接受为使用费支付的法定条件和标准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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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781 (ii)对于非为协议当事方的程序参加人,版权使用费法官可拒绝将协议接受为法定条件和标准的依据,假如(i)段所称参加人反对该协议,且版权使用费法官根据所掌握的记录(如果存在)判定,协议未能给法定条件或标准提供合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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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783 (B)依据第112条(e)款第(5)项、第114条(f)款第(3)项、第115条(c)款第(3)项(E)目(i)段、第116条(c)款或第118条第(b)款第(2)项,自愿协商所达成的未能产生法定条件和支付标准的许可协议,不受(A)目(i)段和(ii)段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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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785 (C)利害当事方可以协商和同意,版权使用费法官亦可接受,规定条件通知和保持记录的要求,以替代依条例本应适用相应要求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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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787 (8)在版权使用费法官未履行本条规定的其职责时,第802条(g)款规定的责任除外,履行国会图书馆版权局长指派的其他职责,但第802条(g)款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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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789 (c)规则——在依本篇提起之程序中,版权使用费法官得就程序或证据制定必要的规则,且得在依本篇提起之程序前,制定将适用于其主持的程序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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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791 (d)行政支持——国会图书馆长应为版权使用费法官提供与依本篇提起之程序有关的必要行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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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2793 (e)在国会图书馆中的位置——版权使用费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的办公室设在国会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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